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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救恩论
《救恩论》
原著:伯克富
目  录
 
赎罪论
赎罪论
伯克富基督论
伯克富基督论
 
伯克富《系统神学》之——《救恩论》
第四章 奥秘的联合

   加尔文反复地表达一个观念:除非罪人与基督联合,否则罪人就与基督救赎之工所带出的救恩益处(saving benefits)无分,因而强调一项非常重要的真理。正如亚当是代表旧人的头,同样,基督则是代表新人的头。恩典之约的一切祝福都是从圣约的中保而来。甚至连我们最初得到的救恩祝福,也已经预设了我们与中保位格的联合。我们正是在这点上看到,特殊恩典和一般恩典在运行及祝福上最具特色的差异之一。特殊恩典是只有与基督联合的人才能领受、享受的,而一般恩典却是那些不被算在基督里、因而没有与基督联合的人也可以领受、分享的。信徒获得的一切属灵祝福都是源自基督。因此,耶稣在论及将要来的保惠师时,对祂的门徒说: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 (约十六14),从主观层面来看,基督和信徒之间的联合,是圣灵通过一种隐秘的、超自然的方式使之生效的,出于这种原因,我们一般将这种联合称为unio mystica,或“奥秘的联合”。

    

   一、奥秘联合的性质

   路德宗一般是从人论的角度来处理奥秘联合的教义,因此认为奥秘的联合是由信心建立的。因此,他们自然是在他们救恩论的后半段才讨论这个观念。但这种方法并没有公正地对待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观念,因为它既忽视这个联合的永恒根基,也忽视此联合在基督里的客观实现,并且仅仅处理此联合在我们生命中的主观实现,甚至只处理信徒在进入这个联合时的个人意识。另一方面,改革宗神学是从神论的角度,来处理信徒与基督之间的联合,如此就更加公平地处理了这个重要的主题。在这样作的同时,改革宗神学是以一种更广的意义来使用“奥秘的联合”一词,不单指基督与信徒之间的主观联合,也用来指主观联合背后的一种联合——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前者仅仅是后者最高峰的表现——那就是基督和那些属祂的人在救赎筹算中的“圣约的联合”(federal union),即理论上在那个永恒筹算中已经确立的奥秘联合,以及在基督成了肉身和救赎之工中已经客观生效的联合。

   1.基督和父所赐给祂的人,在救赎筹算中的圣约联合

   在和平筹算中,基督自愿地承担起成为选民的头和保证人的责任,选民被命定要构成新的人类,如此,借着为选民的罪偿付刑罚,也借着付出对律法的完美顺服,基督在神的面前就为选民建立起公义,并确保选民获得永生的权利。在这个永恒之约中,祂百姓的罪被归算给基督,而基督的义被归算给他们。在救赎筹算中,基督的义这样归算给祂的百姓,有时被描述为来自永恒的称义(justification from eternity)。 这当然是我们因信称义的永恒根基,也是我们领受一切属灵的祝福和永生恩赐的基础。既然如此,奥秘的联合就是整个救恩论的基础,甚至是施行救赎之工初始阶段——例如重生和内在的呼召——的基础。

   2.理论上,生命的联合在救赎筹算中已经确立

   在首先的亚当的例子里,亚当和他的后裔之间不仅有一种圣约的联合,而且有一种天然的、生机的联合。亚当和他所有的后代之间有一种共同生命的纽带,这使得行为之约的祝福(如果这些最终都实现了),可能以一种生机的方式,传递给人类的整个生机体。在末后亚当的例子里,也有类似的情况,末后的亚当是救赎之约的代表性的头。正如第一个亚当,祂所代表的并不是彼此脱节的个体所组成的一个聚合体,而是由无数的男男女女组成的身体,他们都从基督获得生命,通过属灵的纽带结合在一起,因此形成一个属灵的生机体。理论上,这个身体——也就是教会——已经在救赎之约中形成,而且是借着与基督的联合而形成,这个联合也借着一个生机的方式,将基督赚取的一切祝福传递给祂所代表的人。他们被视为一个荣耀的身体,一种新的人性,分享耶稣基督的生命。正是因着这种联合,当它在历史过程中兑现时,基督才可以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来二13)。

   3.生命的联合在基督里客观地实现了

   由于在救赎之约中已经确立的法律性或代表性的联合,基督就成为肉身,作祂子民的替代者,为他们赚取救恩的一切祝福。祂的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4~15)。基督之所以能够为其子民赚取救恩,是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确立,基督是祂子民的保证人和中保,是他们的头和替代者。整个教会都包含在基督里面,基督是她的头。在客观意义上,教会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与基督同死,与祂一同从死里复活,与祂一同坐在天上。拯救之恩的一切祝福,已经在基督里为教会预备好了;人无法添加分毫;他们现在只是在等候着圣灵的运行,将这些祝福主观地施行在他们身上,这是基督已经赚取的,而在历史过程中肯定会逐步实现。

   4.生命的联合是借着圣灵的运行主观实现的

   基督已经为祂的子民赚取救恩,获得救恩一切祝福的实际产权,但基督的工作尚未完成。在救赎筹算中,基督承担起使祂所有子民拥有这一切祝福的责任,如今基督借着圣灵的运行来完成这事,圣灵从基督领受一切祝福,将它们赐予我们。我们不应当以为,奥秘的联合在教会中的主观实现是“原子论式地”(atomistically)[*编按],仿佛这是借由今天带领这个人归向基督,之后带领那个人归向基督,彼此毫无关联的方式来实现的。我们应当从基督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编按:原子论认为,“整体”只不过是“许多个体加起来的总和”,因此,“原子论式地”可以引申为互不连贯的方式。

   从客观层面来说,整个教会都在祂里面,祂是教会的头,教会是从祂生出的。教会不是一种物理机制(mechanism),仿佛是先有局部的分部(parts),然后才有整体,而是一个生机体(organism),也就是先有整体,才有其中的分部。局部的分部是借着圣灵的重生工作从基督生出的,然后继续与基督维持生命的关系。耶稣要我们注意这种生机的关系,祂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们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5)。鉴于以上的讨论,以为奥秘的联合是人借着相信而接受基督所结出的果实,仿佛信心不是从基督的丰盛涌流到我们身上的恩典之约的祝福之一,而是人必须部分或全部靠自己的力量去满足的一种条件,以便和耶稣基督建立生命的关系,这种说法很明显是错误的。信心最要紧的是神的一种恩赐,因此是隐藏在基督里的无尽宝藏的一部分。信心使我们有能力,支取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一切,越来越有意识地享受到与基督联合的福分,因为这个联合是我们一切属灵丰富的源头。

   这种联合可被定义为:基督与祂子民之间亲密的、充满活力的、属灵的联合,因着这种联合,基督成为他们生命和力量、救恩和祝福的源头。从圣经用来描述它的各种图像就可以充分看到,这是一种非常亲密的联合。这种联合就像葡萄树和枝子的联合(约十五5),就像根基与竖立在其上的建筑之间的联合(彼前二4~5),如同丈夫和妻子的联合(弗五23~32),如同头和身上的肢体的联合(弗四15~16)。甚至这些图像都无法充分表达其实际。这种联合是过于人所能理解的。赫治博士说:“神学上专门用来指称此联合的术语是‘奥秘的’(mystical),因为无论是联合的亲密度、联合的影响力所带出的更新改变的能力、联合的结果的优越性,它都大大地超越了一切属地关系的类比。【1】”在讨论救恩次序时,如果首先从奥秘联合的这个面向开始,我们应当谨记:(A)与“奥秘联合”的前面两个阶段——理论上是救赎的筹算,客观上是基督的工作——连起来考虑,似乎是可取的。(B)救恩次序是逻辑的次序,而不是时间的顺序。既然信徒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或唯独在基督里“称义”(徒十三39),因此,在逻辑上,与基督联合先于重生和因信称义。然而,从时间顺序来看,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时刻,也正是我们重生和称义的时刻。

    

   二、奥秘联合的特征

   从前面的论述来看,“奥秘的联合”这个词似乎可以、也经常是以一种更广的含义来使用的,包括基督与信徒之间联合的多种不同层面(司法的、客观的、主观的)。然而,最普遍的用法是:它所指的只是这个联合的最高层面,也就是借着圣灵的运行所实现的主观联合,在救恩论中占据最突出地位的自然也是这个层面。本章其余部分所谈的,都和这个主观联合有关。以下几点是这个联合的主要特征:

   1.它是一种生机的(ORGANIC)联合

   基督和信徒组成一个身体。以下经文清楚地教导这个联合的生机特性:约翰福音十五章5节;哥林多前书六章15~19节;以弗所书一章22、23节,四章15、16节,五章29、30节。在这个生机联合中,基督服事信徒,信徒也服事基督。身体中的每一部分服事其他的所有部分,也受其他部分的服事。他们借着一种牢不可破的联合,共同从属于一个整体。

   2.它是一种充满活力的(VITAL)联合

   在这种联合中,基督是使信徒所组成的整个身体充满活力、并主导这个身体的原则。不是别的,而是因着基督那住在信徒心里、使信徒充满活力的生命,因此,保罗才会说,“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加四19)。借此,基督成为塑造信徒生命的原理,带领信徒的生命向着神的方向前进(罗八10;林后十三5;加四19~20)。

   3.这是以圣灵为媒介的联合

   圣灵是中保所得的奖赏的一部分,但却是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上,因此,圣灵在五旬节那日被浇灌下来,以形成耶稣基督属灵的身体。基督如今借着圣灵住在信徒心中,使信徒与祂联合,并以一种神圣的合一,将信徒团结在一起(林前六17,十二13;林后三17~18;加三2~3)。

   4.这是一种暗示着相互行动的联合

   最初的行动是由基督发动的,祂使信徒重生,因而在信徒心中产生信心,使信徒与祂自己联合。另一方面,信徒也透过一种出于信心的有知觉的行动,使自己与基督联合,并且在圣灵的影响下,通过持续不断地运用信心,维持这种联合(约十四23,十五4~5;加二20;弗三17)。

   5.这是一种个人的联合

   每个信徒都亲自直接与基督联合。这种描述——即教会中的生命,乃是借着基督、从教会涌流到个别信徒身上的——无疑是不合圣经的,无论是借由圣礼主义[*编按:见下文:三4]的形式,或是借由泛神论的形式(罗马、施莱马赫、许多当代神学家)。每一个重生的罪人都直接与基督联合,并且从祂那里领受生命。因此,圣经总是强调信徒与基督之间的联合(约十四20,十五1~7;林后五17;加二20;弗三17~18)。

   6.这是一种具有转化能力的联合

   借着这种联合,信徒按照基督的人性,被转变成基督的形象。基督在祂子民身上所成就的,在某种意义上是重现在基督身上发生的一切,或是其复制品。信徒不仅在客观层面上与基督一同受苦、背负十字架、被钉十字架、受死、在新生命中与基督一同复活,在主观层面上也是如此。在某种程度上,信徒与他们的主的一切经历有分(太十六24;罗六5;加二20;西一24,二12,三1;彼前四13)。

 

   三、奥秘联合的一些错误概念

   关于奥秘的联合,有几种错误的概念是我们应当警戒的。在这点上发生错误,不应当被当作是无关紧要、因此是无足轻重的,因为这些错误充满着危险,会妨碍我们对基督徒生活的正确理解。

   1.理性主义的谬误

   我们必须避免理性主义者的谬误,他们认为:奥秘的联合就是作为逻各斯(道)的基督与整个被造界之间的联合,或认为奥秘的联合就是神内蕴在所有人类的灵魂中。这种错误观念可以在以下的陈述中找到,这是史特朗从坎柏的《内住的基督》(Campbell,The Indwelling Christ)一书中摘录的:“从基督在自然界中的内蕴,我 们可以找到基督在人性中内蕴的基础。……一个人可能不在基督里,但基督从来不在他以外。那些赶走基督的人,基督并没有抛弃他们。”按照这种看法,奥秘的联合在救恩论中的意义就被剥夺了。

   2.神秘主义的谬误

   另一种危险的错误是神秘主义的错误。神秘主义者将奥秘的联合理解为信徒与基督认同。根据这种观点,奥秘的联合是一种本质上的联合,在联合的过程中,一方的位格融人另一方的位格里,以至于基督和信徒不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甚至一些路德宗人士也走向这种极端。一个极端分子毫不犹豫地说:“我是基督耶稣,神的活道;我已经借着无罪的受苦救赎了你。”

   3.苏西尼派和亚米念主义的谬误

   我们从苏西尼派和亚米念主义的教导中可以找到另一种极端,他们仅将奥秘的联合描述为一种道德的联合、或一种出于爱和同情的联合,如同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或者朋友之间的关系。这种联合从不涉及基督生命和信徒生命之间的相互渗透。它不过是信徒对基督的一种爱的依附,是对基督无条件地、友善地服事,随时做好准备要接受神的国的信息。这种联合从来不需要一位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

   4.圣礼主义者的谬误

   另一种应当避免的谬误,是圣礼主义者[*编按]的谬误,罗马天主教、一些路德宗人士和圣公会的高派教会(High Church Episcopalians)是典型代表。史特朗说这“可能是对此联合的性质最严重的曲解。”它使神的恩典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由教会托管,而且可以透过圣礼传递给信徒。然而,它完全忽视了,圣礼无法使这种联合生效,因为圣礼已经预设了基督与信徒之间的联合。

   *编按:sacramentarian(圣餐形式论者)原是强调圣餐之象征意义、否认基督之真实临在的人。伯克富在这里的用法实际上是指圣礼主义者(sacramentalist),故如此翻译。

 

   四、奥秘联合的深远意义

   1.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奥秘的联合,不是我们据以有分于在基督里的一切丰盛的司法依据。人们有时会说,只要我们不在基督里,基督的功德就无法归算给我们,因为只有在我们与基督成为一体的基础上,这种归算才是合理的。但是,这种观点没有正确地区分我们与基督在法律上的联合,和我们与祂在属灵上的联合,这是对救赎教义的一个基本元素——也就是称义教义——的曲解。称义永远是神的一项宣告,不是根据任何现存的条件,而是仅仅取决于一种满有恩典的归算:即这种宣告完全不符合罪人的现状。我们领受一切特殊恩典的司法依据是:基督的义白白地归算给我们。

   2.但是,罪人本身是一无所有的,却从基督那里白白地领受了一切,这种情况也必须反映在罪人的意识上,而这是以奥秘的联合为媒介而发生的。尽管这种联合在罪人借着圣灵的运行得到更新之时已经生效,但是人尚未意识到这种联合,也不会主动地培养它,直到人开始有意识地运用信心为止。之后,人开始意识到,他自己里面没有任何的义,使人在神的眼中显为清正的公义乃是归算给他的义。但即便如此,神仍然要求额外的事情。罪人必须从他最深之处——也就是在潜意识的生活里——察觉到自己对基督的依赖。因此,罪人被纳入基督里,结果是经历到他领受的一切恩典都是从基督那里涌流而来的。如此产生的一种持久的依赖感,是消除一切自义的一副解药。

   3.与基督的奥秘联合,也确保信徒会源源不断地从基督的生命得到转化更新的能力,不仅更新灵魂,也更新身体。灵魂逐渐变化更新、成为基督的形象,正如保罗所说的: “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林后三18),我们的身体如今被分别,为圣,成为被更新之灵魂的合用器皿,而且会在末日复活,与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1)。既然在基督里,信徒就分享基督为祂子民所赚取的一切祝福。对信徒来说,基督是涌流不断的源泉,直涌到永生。

   4.由于这种联合,信徒拥有与基督的相交。正如基督分担祂子民的劳苦、患难和试探,他们如今也分享基督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基督的受苦会在跟随祂之人的生命中再现,并得以完全。他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也在生命的新样中与基督一同复活,基督最终的胜利也成为他们的胜利(罗六 5、8,八 17;林后一7; 腓三 10; 彼前四 13)。

   5.最后,信徒与基督之间的联合,为所有信徒的属灵联合提供了依据,因此也为圣徒相通提供了基础。他们是被一灵所感,充满同样的爱心,站在同样的信心中,基参与同一场战争,走向同一个目标。他们都对与基督和祂的教会、神和神的国有关的事情感兴趣(约十七 20~21;徒二 42;罗十二 15;弗四 2~3;西三 16; 帖前四 18五11;来三13,十24~25;雅五16;约壹一3、7)。

 

   进深研究问题:

   1.将“奥秘”一词套用在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上,其含义是什么?这恩典在法律领域和道德领域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2.有人主张,罪人不可能与神特殊恩典的祝福有分,除非他先在主观层面上被纳入基督里,我们应该如何回应这个论点?
   3.有人主张信心先于重生,因为信心使信徒与基督的联合生效,而重生仅仅是这种联合的果实,我们如何回答这种断言?
   4.奥秘的联合是压抑人的人格,还是保护人的人格(参:弗四13) ?
   5.是不是所有的信徒都从这个联合中获取同样的祝福?
   6.如果这种联合是牢不可破的,我们该如何理解约翰福音十五章 1~7 节?施莱马赫怎样看待信徒与基督之间的联合?

 

   参考书目

   Bavinck, Geref. Dogm. III, pp. 594 f; IV, pp. 114, 226 f, 268 f. Kuyper, Het Werk van den Heiligen Geest II, pp. 163-182. Dabney, Syst. and Polem. Theol., pp.612-617.

   Strong, Syst. Theol., pp. 795-808. Dick, Theol., pp. 36-365.

   Hodge, Outlines, pp. 482-486. ibid., The Atonement, pp. 198-211. McPherson, Chr. Theol., pp. 402-404. Valentine, Chr. Theol. II, pp. 275-277. Schmid, Doct. Theol., pp. 485-491.

   Litton, Introd. to Dogm. Theol., pp. 321-322.

    

   注释:
   1.Hodge, Outlines of Theology, p. 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