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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教会》
马尔科姆.沃茨 / 著
目  录
 
1、教会体制的基本原则
2、传圣道的牧师
3、教会长老的职份
4、教导长老的职责
5、治理长老的职责
6、教会长老的品格
 
 
第四章 改革宗教会体制
3、教会长老的职份

   新约对那些在教会有治权的人用了两个称谓,一个是长老(presbyter) ,通俗语言上常常称之为长老(elder;译注:presbyter 和elder中文皆译为长老、不做区别);另一个则是 主教(bishop)。

   长老一词暗示了什么样的人才最适合这一职分,他们不当是不成熟、没有经验或缺乏智慧的人,不当是初信徒、在教义与服侍上未经考验的。相反,他们应当显出坚固的基督徒品格,也应当在信徒社区里赢得尊敬。英文的主教一词来自于两个希腊词: epi,意思是“高过”,以及 skopeo,意思是“观看”或“守望”。主教就是一个监督者,这个名字描述了这一职分所涉及工作的性质:负责任的监督。 按照使徒的教导,主教应当是教会的守望者和监督。

   圣经将两个词交替使用来指代同一个职分,例如在使徒行传20章里,保罗请以弗所的“长老”到米利都来,随后又称他们为“监督”(第 17、28 节)。在他写给提多的信中,他称那些服侍的为“长老”,然后又称呼其中一个为“监督”。保罗提醒提多肩负这一职责:“在各城设立长老……若有无可指责的人”,保罗接着写道:“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提多书1:5-7)。 这两个词都出现在彼得前书第 5 章里,在那里,彼得奉劝“作长老的人”,劝勉他们务要履行“照管(监督)”的职责(彼得前书 5:1-2)。

   初期教会里有许多这样的职分,我们可以从使徒行传中看到。保罗与巴拿巴再次拜访路司得、以哥念和安提阿的教会,并“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使徒行传14:23;参见雅各书5:14)。稍后,保罗写信给在腓力比的教会,问候教会成员(称呼他们为“众圣徒”)以及担负圣职的人——“诸位监督、诸位执事”(腓立比书 1:1)。这样的经文毋庸置疑地证明每个教会或堂会都有好几个教会职份。

长老的职责:治理

   治理教会是主教或长老的职责,在犹太人中,长老的职份总是与治理相关。如果我们回到以色列初期的历史,我们就会 发现长老负责处理全国的事宜。神对摩西说:“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长老”(出埃及记 3: 16)。这些人是以色列的长老,被视为是犹太人公认的领袖(参见撒母耳记上4:3)。摩西律法中记载了这一职分的发展,有一条关乎谋杀的律法要求“本城的长老”要“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申命记19:12)。这些长老的职责具有约束性,他们是在特定的某一成负责做律法的守望和监督者。

   尽管旧约没有详细给出会堂治理体制的细节,但在新约中我们发现每一个会堂都由一个长老会带领。 我们相信会堂是神所任命的形式,利未记 23 章 3 节称安息日为“圣安息日”或“圣会”(参见诗篇 74:8;路加福音 4:16)。马可福音称呼睚鲁为“管会堂的”(马可福音 5:22;参见使徒行传 13:15)。

   这很重要,因为会堂是基督教会的摇篮(参见雅各书 2:2),因此正如会堂里有长老或监督,每一个使徒教会也有所任命的职分。新约其他经文讲到教会体制时,称之为“在住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以及“那些引导你们的”(帖撒罗尼迦前书5:12;希伯来书13:17)。

   提摩太前书 5 章 17 节肯定了这一点:“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长老们做什么呢? 他们管理教会,并且依照这节经文,他们善于管理教会。 新约中其他用于长老的称号更加印证了这一点,提多书1章7节说:“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 管家是被主人指派做家中管理者与指导者的人,这涉及治理的概念。彼得鼓励长老们“照管”或“喂养群羊”; 暗示他们蒙召做基督手下的牧人,基督是那位“大牧人”(彼得前书 5:1-4)。牧人做什么工作?牧人承担照料羊群的工作,他引导羊群、保护它们。在旧约中,牧人一词指向“王子”或“统治者”(以赛亚书 44:28;以西结书37:24;弥迦书5:5),“喂养”跟“治理”与“统治”是同一个意思(历代志上 11:2;弥迦书7:14)。

   对长老的要求也表明了治理的概念,长老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圣经接着给出了原因:“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摩太前书 3:4-5)。 在给长老们的命令中也显示了这一点,他们被命令做教会的“监督”或管家(使徒行传 20: 28); 并且因着他们的地位与功能,可能会导致他们滥用权柄,因此他们被告诫不要心狠手辣:“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得前书 5:3)。这除了意味着他们职分的性质是治理、因此他们必须正确地治理,还能有什么意思呢?长老的行动最终印证了这一点,在耶路撒冷大会上,他们做出决议(使徒行传15:4,22);很显然,他们是带有权柄的。随后,同样的一群人采取行动阻止一场严重的危机,甚至向使徒保罗写了一封提议(使徒行传 21:18-25)。

教导长老与治理长老:一个重要的区分

   我们已经确定了所有长老都被指派治理教会,然而并非所有长老都承担公开教导的职责。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立场,但是能被证明是合乎圣经的吗?我相信能。

   新约教导有的职分只负责治理,例如在罗马书中,保罗特别指着专门“治理”的人、劝勉他们要“殷勤”履行他们的职责(罗马书 12:8)。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他们是治理的,但的确是说他们是特别被分别出来专门承担这一重要功能。哥林多前书 12 章 28 节里,保罗这样写道:“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治理事的”,这跟其他一系列非常规与常规的职分并列在一起,并且在罗马书中,保罗在“教师”(公开教导的长老)和“治理的”(担负治理职责的长老)之间作了区分。事实是,这些任务要求不同的恩赐; 有教导的恩赐,也有治理的恩赐。 这在以弗所书 4 章 8-11 节里更加明显,保罗在那里提到基督所赐的常规性、永久性的恩赐,指出基督已经赐下“牧师和教师”;他没有说是“一些牧师和一些教师”,而是说“一些牧师和教师”。希腊文的用语暗指有两样功能可以同时组合在一个人身上,因此,为什么保罗说有牧师-教师呢? 这样读者才能明白有些治理的长老也是正式的教师。很显然 11 节里所提到的所有职分都与口头交流有关,他们是使徒、先知、传福音的以及被呼召讲道的人,并且在地方教会里,还有“牧师和教师”。这类的人拥有的不是一项能力,而是两样特别的能力,因此结果就是他们既 牧养羊群,又传讲神的道。这表明使徒们清楚这两样不同的恩赐:治理与教导,可能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也可能出现在两个人身上。

   与此相关的另一处重要经文是提摩太前书 5 章 17 节,那里我们读到:“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这节经文直白地教导了有些长老是唯独负责治理,而有一些在治理的工作外,还将自己奉献于公开的传道事工。在希伯来书13章7节里我们读到:“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作者这里所想到的长老是哪种长老?显然是教导长老,因为这里说是“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第17节再次提到长老,但这次仅仅是说:“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先前所用的表述“传神之道给你们的”在这里并未出现,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在第二处,使徒不是指着教导长老说的,而是指着治理长老说的。

   因此,在他最终的劝勉中,他保留了长老职分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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