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必须是真正属神的人,他们必须与基督联合、相交,这也是为什么保罗提到长老的治理是“在主里”(帖撒罗尼迦前书5:12)。保罗的意思是长老必须与主有团契,心中认识主的爱与主对他们生命的赐福;他们还必须以敬虔圣洁的生活显出恩典的凭据。我们的主教导说只有一个“善人”才能“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发出善来”,也才能成就善事(马太福音12:35)。
在提摩太前书3章所列举的对长老与监督的要求中,有一项要求是这样的人必须“无可指责”(第2节);换句话说,没有人能指出他们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什么严重的不一致。这并不是说他们必须是完美的,而是在说他们的品格与行为必须没有明显的实质缺陷。他们的权柄是为了领导信徒顺服神,这就显然在很大程度上仰赖于他们自己敬虔一致的品行。希伯来书13章7节告诫我们要想念那些引导我们的人,那里的动词引导字面意思是“带领”或“指引”,意味着长老必须藉着自己行一条道路来为他人指出正确的道路何在。他们必须既在教导上、又在榜样上带领教会。
最后,长老必须拥有必要的属灵恩赐,他们必须对真理有确切的把握,理解圣经所教导的教义。正如使徒保罗在另一封书信中所言,长老必须“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提多书1:9)。此外,他们还必须有能力将自己的知识传递给其他人,长老必须能够指教愚拙的人、重新教导那些迷路的人。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章2节里所要求长老的善于教导,并不是指着公开的讲道而言,而是指着私下的对话;这一点因着另一处新约圣经对这一表述的使用变得清晰:“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2:24-25)。
他们还必须拥有治理的恩赐,有能力领导、照管教会,这被列为属灵恩赐之一(哥林多前书12:28;罗马书12:6,8)。长老必须是有责任心的人,有坚固的合乎圣经的信仰,并且预备好传递这种信仰。因此他们必须有能力说服(不是哄骗)教会成员在教义与实践上跟随他们。他们的角色是牧养群羊,若要在这一角色上成功,他们必须与神的百姓有美好的关系,也必须德高望重,以恩慈与智慧赢得人们的尊敬。他们还必须擅长那一非常罕见的恩赐——机智,使他们能够在处理不同问题时知道正确的时机与方法。这就需要长老们效法所罗门的祷告:“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列王纪上3:9)。一个教会若有这样的长老就有福了!它必将享受神的同在与喜悦。
我们难道不该尊敬我们的长老、为他们祷告、给予支持吗?牧师需要代祷,使他们能大有能力地传讲真理。治理长老也需要代祷,使他们能将真理应用在教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千万不要做任何事使他们在劳苦繁重的工作上泄气,相反,藉着你的爱、团契与顺服尽一切可能地鼓励他们。神最大的应许之一是这样的:“我也必将合我心的牧者赐给你们。他们必以知识和智慧牧养你们”(耶利米书3:15)。愿神在我们的时代实现祂的应许,让我们的教会重得清洁与力量,这样基督就会得着极大的荣耀与称赞。
因为耶和华建造了锡安,在他荣耀里显现。他垂听穷人的祷告,并不藐视他们的祈求。这必为后代的人记下,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