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们必须明白他们的教会不会在错谬上免疫,如果对错误加以正确处理,就能够扭转它们使教会得益。为了防止对主耶稣基督的羞辱,惩戒必须执行。圣经非常清楚地教导:“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摩太后书2:19)。如果教会是基督的新妇,那么这会使她更加美丽清洁,甚至成为“一个荣耀的教会……圣洁没有瑕疵”(以弗所书52:7),只有这样,她才能“对得起主”(歌罗西书1:10)。
犯罪之人的回转也是惩戒过程的重要部分,除了基督的荣耀与教会的洁净之外,惩戒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犯错信徒的回转。保罗说:“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帖撒罗尼迦后书3:14)。这种回转可以是通过深切的悔改、经历饶恕、重得神的喜悦、享受属灵特权以及回到对神的服侍中。教会必须承认悔改的标记并合宜地做出回应,当哥林多的一个犯了罪的人回转时,保罗建议教会“赦免他,安慰他”(哥林多后书2:7)。
一个不执行惩戒的教会必定受苦,未经检验的邪恶只会蔓延(哥林多前书5:6-7;15:33),并且迟早会带来悲剧的纷争与混乱。“属肉体”的行为会显明在“基督、纷争”当中(哥林多前书3:3),我们知道这一类的行为最严重的、最终极的挽救方法就是除教,保罗告诉加拉太人:“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拉太书5:12)。
更严重的是在惩戒上失败会导致失去神的喜悦,我们从我们的主给小亚细亚教会的书信中看到这一点。例如祂给别迦摩的信中表达了对教会错误教义与实践的担忧,祂告诫他们:“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启示录2:16)。然而,当教会执行敬虔的惩戒就,得着主的认可、领受属灵的祝福,这使教会对世界的见证也要有效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