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圣经教义 > 《系统神学》伯克富/著
伯克富教会论
《末世论》
原著:路易斯.伯克富(Louis Berkhof)
目  录
第一部分 个人性的末世论
第二部分 普遍性的末世论
 
赎罪论
赎罪论
伯克富基督论
伯克富基督论
 
第二部分 普遍性的末世论
第5章 最终的结局

最后的审判会决定,也因此会自然地通向那些出现在审判台前的人的最终结局(final state)。他们最终的结局要么是永远的蒙福,要么是永远的苦难。

一、恶人的最终结局

这里有三点尤其值得考虑:

1.恶人最终的归属地

在当代的神学中,一些圈子里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就是要排除永恒的刑罚这个观念。复临派和千禧年曙光派所代表的灵魂寂灭论者,和有条件的灵魂不朽说的拥护者们,都否认恶人的继续存在,因此一个永恒刑罚的地方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在当代自由派神学中,“地狱”一词一般被视为对某种全然主观状况的象征性指称,甚至人在地上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活在这种状况中,而且这种状态在未来可能变成永恒。但是,这些解释肯定没有公平地处理圣经中的资料。关于圣经教导恶人会持续存在的这个事实(太二十四5,二十五30、46;路十六19~31),我们找不到任何合理的怀疑。此外,一旦涉及“地狱”这个主题,圣经无疑自始至终都使用地方性的用语。它被称为折磨之地,地狱(gehenna),一个源自希伯来文(gé,土地,或山谷),以及(hinnōm)或(bené—hinnōm)(即欣嫩或欣嫩之子)的名称。这个名称

原本指耶路撒冷西南部的一个山谷。这是邪恶的偶像崇拜者,使他们的儿女经火并将他们献祭给摩洛的地方。因此,这个地方被视为不洁的,后来也被称为“唾沫

(tōpet,《和合本》作“陀斐特”)的山谷”(编按:耶七31~32等),一个被彻底藐视的区域。这里有持续不断燃烧着的火,烧毁耶路撒冷的垃圾。因此,它成为永恒折磨之地的象征。马太福音十八章9节提到(tēn geennan tou pyros,地狱的火),这种强有力的表述也用作前一节的(to pyr to aiōnion,永远的火)的同义词。

圣经也提到“火炉”(太十三42),“火湖”(启二十14~15),

这与启示录四章6节的“玻璃海,如同水晶”形成对比。圣经也使用彼得前书三章19节的“监狱”,路加福音八章31节的“无底坑”,彼得后书二章4节的“地狱”(tartarus)这些词汇。以上的词汇都是用来指地方的名称,我们由此事实可以推论,地狱也是一个地方。此外,表达地方的用语也经常与它连起来使用。圣经说那些被排除在天堂之外的人是被“丢在外面”,被“丢进地狱”。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节的描述肯定完全是地方性的。

2.恶人将要继续存在的状态

将会构成恶人所承受的永远刑罚的是什么?我们不可能准确决定,因此非常谨慎地谈论这个主题是必要的。明确地说,刑罚可能由以下几点构成:(A)完全缺乏神的恩惠;(B)罪的完全统治导致生命无穷的烦扰;(C)身体和灵魂承受实在的痛苦;(D)主观的刑罚,例如:良心的折磨、痛苦、绝望、哀哭、咬牙切齿(太八12,十三50;可九43~44、47~48;路十六23、28;启十四10,二十一8)。显然,恶人所受的刑罚具有各种不同的程度。从以下的经文可以推论出这一点:马太福音十一章22、24节;路十二章47~48节,二十章17节。他们所受的刑罚将要与他们犯罪抵挡所领受光照的程度相称。尽管如此,所有的恶人都要承受永远的刑罚。这是圣经清楚说明的(太十八8;帖后—9;启十四11,二十10)。一些人否认将会有字面意义上的火,因为它根本无法影响撒旦和他的鬼魔。但是我们如何得知这一点呢?我们的身体肯定会以某种奥秘的方式影响我们的灵魂。必定会有某种对应于我们身体的实在的刑罚。然而,许多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说法都必须按照象征来理解,这无疑是真的。

3.刑罚的期限

然而,关于未来刑罚的永恒性,值得我们作更特别的考量,因为人们经常否认这一点。有人说,圣经中用来形容“永久”和“永恒”的语词,可能仅仅是指一个“世代”或一个“时代”,或者指任何一段较长的时期。毫无疑问,在一些经文中,它们确实如此使用,但是这无法证明它们总是具有这种有限的含义。这并不是这些词汇的字面含义。每当它们如此使用,都是作为象征,在此类案例中,它们的象征性用法,从上下文的关联大致是相当明显的。此外,我们有正面的理由认为,在我们指出的经文中,这些语词并不含有这种有限的含义。(A)在马太福音二十五章46节,同一个词描述了圣徒蒙福的期限和恶人受刑罚的期限。正确来说,如果后者不是无穷无尽的,那么前者也不是;然而,很多质疑永恒刑罚的人,并不会质疑永恒的祝福。(B)圣经也使用了其他的表达法,不能因为前面提到的相关考虑就置之不理。地狱的火被称为“不灭的火”(可九44);圣经提到在地狱里的恶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可九48)。此外,将来要分隔圣徒和罪人的鸿沟,据说是固定不移的,并且是不可逾越的(路十六26)。

二、义人的最终结局

1.新创造

信徒进入最终结局之前,现今的世界将要过去,一个新创造将会出现。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提到“万物更新”(太十九28,《新译本》、《和合本修订版》;参《思高圣经》“重生的世代”;《和合本》作“复兴”),使徒行传三章21节提到“万物复兴”。我们在希伯来书十二章27节读到:“这‘再一次’的话,是指明被震动的〔天地),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能震动的〔神的国〕常存。”彼得说:“但我们照祂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参:第12节);约翰也在异象中看到这个新创造(启二十一1)。只有在新创造被建立之后,新耶路撒冷才能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神的帐幕才能在人间支搭起来,义人才能开始他们永恒的喜乐。经常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即这是全新的创造,或者是现今创造的更新?路德宗神学家强烈支持前一种立场,他们诉诸于彼得后书三章7~13节;启示录二十章11节,二十一章1节;而改革宗神学家则偏爱后一种观念,他们从以下的经文寻找支持:诗篇一○二篇26~27节(来一10~12);希伯来书十二章26~28节。

2.义人的永恒居所

许多人也把天堂想成仅仅是一种主观的状况,是人现在就可以享受的,在公义的道路上,这种主观的状况在未来也会自然地成为永恒。但是,在这里,我们同样必须指出:圣经清楚地将天堂说成一个地点。基督升到天上,这里的意思只能是说,基督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堂被描述为“我父的家”,有许多住处(约十四2),这种描述很难说是符合一种状况。此外,圣经说信徒在天堂里,而非信徒在天堂之外(太二十二12~13,二十五10~12)。圣经给我们充分的理由,使我们相信义人不仅要承受天堂,也要承受整个新创造(太五5;启二十一1~3)。

3.义人的奖赏的性质

义人的奖赏被描述为永生,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无穷无尽的生命,更是最丰盛的生命,没有任何的不完美和现今的烦扰(太二十五46;罗二7)。在与神的相通中享受丰盛的生命,才是永生的真正本质(启二十一3)。义人要在耶稣基督里看见神,与神面对面,在祂里面找到完全的满足,在祂里面欢喜快乐,并且要荣耀祂。然而,我们不应当认为天上的喜乐是完全属灵的,必然会有一些与身体相对应的事物。人的认可和社会的交流都要提升到新的层面。天上的祝福具有程度上的区分,这在圣经中也是显而易见的(但十二3;林后九6)。我们的善行将成为将来满有恩典的奖赏的尺度,尽管这些善行完全不配得奖赏,然而,尽管如此,每一个个体的喜乐都会是完美和完全的。

进深研究问题:

人的道德意识为什么会要求未来的审判?

圣经中提到最后的审判有哪些历史上的先兆?

最后的审判要发生在哪里?

基督将要成为审判官,这个事实能为信徒带来怎样的鼓励?

信子的人就“不至于定罪”(约五24),这种表达法能否证明信徒不会受审判?

根据圣经,在最后的审判中哪些行为会被考虑在内?

如果所有信徒都会承受永生,在何种意义上,信徒的奖赏要由他们的行为来决定?

审判的目的是否为了让神了解人?那么是为了什么目的?

人最终失丧,是否只因为“有意识地拒绝基督”的罪?

参考书目:

Bavinck, Geref. Dogm. IV, pp. 777-815.

Kuyper, Dict. Dogm., De Consummatione Saeculi, pp. 280-327.

Vos, Geref. Dogm., Eschatologie pp. 32-50.

Hodge. Syst. Theol. III, pp. 844-880.

Shedd, Dogm. Theol. II, pp. 659-754.

ibid., Doctrine of Endless Punishment

Dabney, Syst. and Polem. Theol., pp. 842-862.

Litton, Introd. to Dogm. Theol.,pp. 581-595.

Beckwith, Realities of Chr. Theol., pp. 361-382.

Drummond, Studies in Chr. Doct., pp. 505-514.

Macintosh, Theol. as an Empirical Science, pp. 205-215.

Dahle, Life After Death, pp. 418-455.

Mackintosh, Immortality and the Future, pp. 180-194,229-244.

King, Future Retribution.

Hovey, Biblical Eschatology, pp. 145-175.

Von Huegel, Eternal Life.

Alger, History of the Doctrine of a Future Life, pp. 394-449, 508-549, 567-724.

Schilder. Watis de Hemel

Vos, The Pauline Eschatology, pp. 261-316 Kliefoth, Eschatologie, pp. 275-351.

< 上一页 > ◎ < 全书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