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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论述耶稣的记载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5.支持耶稣的神性:耶稣复活是骗局?还是事实?
6A.复活的景象

1B.复活之前的景象

1C.耶稣死了

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丨门,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兵丁把耶稣带进衙门院里,叫齐了全营的兵。他们给他穿上紫抱,又用荆棘编做冠冕给他戴上,就庆贺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唾沫在他脸上,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抱,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可十五15-20)

马庭理(John Mattingly)描述犯人被钉十架前所受的鞭刑:“已判刑的罪犯通常被粗暴地剥去衣服,绑在法庭内的柱子上。然后,由侍卫官或施刑者肆意鞭打。虽然希伯来人的律法是以四十下为鞭打的上限,但罗马人却没有这沖限制;犯人会一直被鞭打,直至施刑者手下留情为止。”

鞭打犯人的鞭子被称为“flagrum”,马庭理谈到这种残暴的刑具时说:“抽动这条镶有硬骨和金属片的长鞭时,肯定叫人皮开肉淀。”(Mattingly, COAC, 21)

对于罗马人行刑前的鞭刑,第三世纪的教会历史学家、该撒利亚的主教优西比乌(在《致士每拿教会书信》(Epistle of the Church in Smyrna)说:犯人的“血脉逬裂,而且连筋肉、肠子也露出来。”(Mattingly, COAC, 73)

马庭理引述兰格(John Peter Lange)提及基督受苦的话:“据推测,〔他所受的〕鞭打比正常的更严重。正常的鞭刑是由侍卫官执行的,但兰格推断,彼拉多因为没有侍卫官可用,于是命令士兵执行。这些士兵的品格卑劣邪恶,可想而知他们会比侍卫官更加残暴。”(Mattingly, COAC, 33)

承受了最残酷的刑罚之后,基督又要忍痛前往刑场各各他。对于基督此际所受的痛苦,马庭理指出:
即使是预备起行的过程也令他极度痛苦。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1节记载:“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抱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粗暴地把闹着玩的紫袍脱下,再换上他自己的衣服,无疑会触及由鞭打造成的伤口,令他极为痛楚。(Mattingly, COAC, 35)

“他们带耶稣到了各各他地方”(可十五22)这句话也显示,基督无法自己走路,要别人搀扶或抬到刑场。因此,即使是钉十架前所受的珥怕刑罚及痛苦的程度,也几近与钉十架无异,那其实是钉十架的前奏。(Mattingly,COAC, 36)

他们带耶稣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来就是髑髅地),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他却不受。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拈阐分他的衣服,看是谁得什么。钉他在十字架上是已初的时候。在上面有他的罪状,写的是:“犹太人的王”。他们又把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从那里经过的人辱骂他,摇着头说:“咳!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祭司长和文士也是这样戏弄他,彼此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叫我们看见,就信了!”那和他同钉的人也是饥诮他。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申初的时候,耶稣大声喊着说:“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旁边站着的人,有的听见就说:“看哪,他叫以利亚哩!”有一个人跑去,把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不来把他取下。”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对面站着的百夫长看见耶稣这样喊叫断气,就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十五22-27、29-39)

至于钉十字架这个刑罚,马庭理说:“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是极为难熬的,这并非夸大其词。罗马最著名的演说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认识到这种酷刑是何等令人厌恶,他说:‘单是十字架这个词语,罗马公民不但绝口不提,更不敢去想,不敢去看,不敢去听’〔Marcus Tullius Cicero, Pro Rabirio, V, 16〕。”(Mattingly, COAC, 26)

甘迈高谈及耶稣在身体上所受的痛楚经过了一个无眠夜,耶稣没有吃过东西,又要忍受两次审判的戏弄,背部更被罗马的九尾鞭抽至破裂;这个时候,他被领去钉十字架。这种死刑所带来的痛楚是叫人难以忍受的,身体上每一根神经都会因极度痛苦而高声呼喊。”(Green,MA,32)

法勒(FrederickFamr)鲜明地刻画出钉十架这沖死刑是怎样的:
事实上,钉十架这种死刑似乎结集了死亡可能带来的各种可怕的痛楚——头晕目眩、身体抽搐、口渴、饥俄、困倦、因创伤而引发的高烧、感染破伤风、羞辱、被公众所嘲讽、接连遭受长时期的折磨、面临可怕的命运、没有得到料理的伤口坏疽——这种种痛楚都逐渐加剧,但又不至于令受苦者不省人事。

特殊的姿势令每一个动作都会带来痛苦;持续不断的痛楚令已经破损的血脉和肌腱抽搐;发炎的伤口逐渐坏疽;头和胃部的动脉都因充血过度而肿账;在每一种痛楚都在加剧的同时,还要加上难以忍受的、如火烧般的干渴;这一切外在的折磨造成内心的激动与焦虑,令死亡这个高深莫测、叫一般人闻之丧胆的敌人,顿然变成一种莫大的解脱。(Farrar, LC,440)

戴义(E._H.Day)说:“圣马可强调,彼拉多听闻基督已死时感到奇怪,亲自查问百夫长后才批准人把耶稣的身体从十字架上放下来。罗马士兵对于死亡的证明或是因钉十架致死的景象不会陌生。”(Day, ER, 46-48)
正如甘迈高指出,钉十架“在巴勒斯坦地并非不寻常的事。”(Green, MA,32)

彼拉多盼咐人查证基督是否已经死亡,甘迈高就这一点说:“有四个行刑者来检验过后,亚利马太的约瑟才获准领去他的身体安葬。”(Green, MA,32)

甘迈高提到这四个经常接触死人的专家:“他们知道究竟一个人是否已经死去——他们的指挥官也亲耳听见受刑者死亡的呼喊,并向巡抚本丢彼拉多证实他已经死亡。”(站在他面前的百夫长目睹他呼出最后一口气时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15:39,“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可15:44)(Green MA,32-33)

司徒德写道:“彼拉多对于耶稣已死的消息确实感到意外,但他亦深信百夫长的判断,并准许约瑟把尸体从十架上放下来。”(Stott,BC,49)

戴义观察,“圣马太的福音记载,犹太人要求守卫把守坟墓,显示他们也相信耶稣已经死了。”(Day,ER,46-48)

戴义进一步指出,“那些有分把尸体放下来、安葬在坟墓里的人,都不曾怀疑过耶稣还未死去。”(Day,ER,46-48)

在谈到《耶稣肉身的死因》(The Physical Cause of the Death of Christ)这本书时,戴义教授说它的作者汤普森(James Thompson)“证明了基督的死并非因体力耗尽,或是钉十架的痛楚所致,而是心力交瘁导致心脏破裂。他的心力和体力都崩溃了,证明他的死并不是虚脱所致;士兵的枪正向世人展示,他是死于心脏破裂。”(Day,ER,48-49)

《美国医疗组织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刊载的一份文章根据福音书的记载推断,耶稣在十字架上被放下来之前肯定经已死亡:“历史和医学上的证据都清楚地显示,在耶稣的肋旁被刺之前,他已经死去;这支持传统的观点:刺进他右肋的枪似乎不独刺穿了他的右肺,更刺穿了心包和心脏,证实他已经死亡。因此,假设耶稣并没有死在十字架上的看法,看来跟现代的医学知识并不一致。”(Edwards,PDJC,1463)

都柏林大学(University of Dublin)的贺敦(Samuel Houghton)医生是出色的生理学家,他讲述自己对基督的死因有什么看法:

当士兵用枪刺进基督的肋旁时,他已经死了;有血和水从伤口流出来,这要不是一个可以用自然因素解释的自然现象,就是一个奇迹。即使圣约翰不认为那是一个奇迹,也认为这现象并不寻常;这一点可以从他的话中看见,他以严肃的语气强调自己的记述是准确无误的。

经过多次在人和动物身上进行实验和观察,我得出以下结果:若人死后被一把大刀(像罗马军枪那么大)任意刺进左肋旁,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除了少量血以外,没有其它东西从伤口流出。
第二,只有大量血从伤口流出。
第三,有水从伤口流出,然后流出几滴血。
以上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是最常见的;第二种是遇溺或中士的宁(strychnia)毒致死的现象,用这种毒药把动物杀死,便会出现这种情况,它也是在一个被钉十字架致死的人身上可见的自然现象;第三种情况是因胸膜炎、心包炎或心脏破裂致死的现象。对于以上各种情况,在这方面素有研究的解剖学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但至于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它们能以生理学的原则来解释,但却没有医书记载过(除圣约翰的福音书以外),我亦无缘亲自接触它们。
第四,有大量水从伤口流出,然后流出大量血。
第五,有大量血从伤口流出,然后流出大量水。
钉十字架会令人的肺部充血,情况就像遇溺或中士的宁毒那样;第四种情况会发生在被钉十字架前已患有胸膜炎的人身上;第五种情况亦会发生在被钉十架的人身上,而这人是在十字架上死于心脏破裂的。根据我们的主被钉之前数日的生活记载,我们可以排除罹患胸膜炎的可能性;同时,先有血后有水从伤口流出,也证明这个理由不成立。于是,能够解释这个现象的,就只有一个可能性:钉十字架再加上心脏破裂。

史都德(William Stroud)医生坚称心脏破裂是基督的此因;我亦深信基督的心脏真的破裂了。(Houghton,援引于Cook,CHB,349-50)

使徒约翰巨细无遗地描述了他在各各他目睹的情形。贺敦结论说:“这事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显示约翰福音十九章的记载决不可能是虚构出来的;而且,所记载的事件必定有见证人亲眼目睹;而那见证人又为此而感到非常惊讶,显然认为那是一个超自然的现象。”(Houghton,援引于Cook,CHB,349-50)
论到基督之死时,甘迈高写道:
按照目击者的见证,我们知道有“血和水”从耶稣被刺的肋旁流出来(约十九34-35)。目击者显然认为这件事非常重要。如果在枪刺进他的肋旁时耶稣仍然生存的话,血将会随着每一下心跳喷发出来。但目击者所看见的并非这样,他留意到有半凝固的深红色血块渗出,并没有跟流出来的水状液体混和一起。这现象显示主动脉中大部分的血都已开始凝固,也是一个极之有力的医学明证,证实耶稣已死。福音书作者对这个情景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他不像病理学家那样,明白它所代表的意思。有“血和水”从被刺的伤口流出来,证明耶稣已经死去。(Green,MA,33)

钱德勒(SamuelChandler)说:“所有福音书作者都同意,约瑟请求彼拉多把耶稣的身体交给他,而彼拉多亦得到守在十字架前的百夫长证实,他已经……死了,就把身体交给他。"(Chandler,RJC, 63)

钱德勒又指出,“约瑟和尼哥底母按照犹太人的做法,用香料把尸体包裹;这行动证实耶稣已经死去,并且众人都知道这件事。即使在从十字架上把他放下来时他仍然生还,没药和沉香这些刺激性的香料所发出的浓烈气味和苦味,再加上用细麻布混着香料紧紧把他的身体裹起,又按犹太人殡葬的习俗用裹头巾包住他的头和他的脸,这一切者B叫他必死无疑。”(Chandler,RJC,62-63)

罗普(AlbertRoper)教授说:“耶稣是被罗马士兵按罗马的法律钉死的,士兵必会贯彻执行这刑罚。”(Roper, JRD,33)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认同使徒约翰的陈述,指出他在目睹基督的死之后,真实无伪地描述自己所见证的事情:“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十九35)

2C.坟墓

史威伯留意到,“在四福音关于复活的.记载中,坟墓这个词语出现了32次。”(Smith,IFET,38)
复活日的清晨,在亚利马太的约瑟那个坟墓所发生的事情,的确是福音书作者的焦点所在。
关于基督被埋葬的事,辛普森有以下的评论:
按照罗马人的规矩,被钉十字架的人是要被挂在十字架上,任由飞鸟和野兽吃掉的。然而,谁敢说冗全不会有例外?约瑟夫〔Autobiography, ch. 75; Wars of the 'Jews, IV,v.2〕就曾游说皇帝提多,把三个被挂在十字架上、仍然活生生的人取下来。谁敢说因为这做法违反了规定,就不是事实呢?毫无疑问,按照犹太人的做法,是要好好埋葬被处.死的人的。这是犹太人的律法。但约瑟夫告诉我们,即使是犹太人自己,有时也会违反殡葬的律法。他在《犹太战记》(WarsoftheJews)写道:“他们是那么不敬,把尸体丢弃而不埋葬,即使犹太人一直着重殓葬之事,甚至会把被钉十字架的犯人取下来,在日落之前埋葬好。”

陆易喜(Loisy)认为,亲属可能获批准把犯人埋葬。可是,耶稣却没有亲属为他领回尸首一一12个门徒之中也没有人提出这个请求。约瑟夫游说皇帝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的那三个人,都不是他的亲属,他们不过是朋友。他只是“记念从前大家是一场相识”罢了。约瑟夫的这个请求同样也可被视为有违常规,但却没有人怀疑它是否属实,更不时被视为事实般引述。既是这样,为什么亚利马太的约瑟不能向彼拉多提出同样的请求呢?(Sparrow-Simpson,RCF,21-22)

莱瑟姆(Henry Latham)在复活的主》(77ieRisenMaster)—书中谈到耶稣被埋的事。他首先引述:
当海伦娜(Helena)皇后最初发现我们主的坟墓时,有关该坟墓的描述。那记载是出自教会历史之父一-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的作品《神圣的彰显》(Theophania)。这部作品是本世纪所发现的,在1843年由剑桥的李(Lee)博士出版了英译本。

这个坟墓显然是一个被人工凿成的洞穴,这个洞穴是从一块盘石凿出来的,从来没有埋葬过其他死人。这个本身已非常传奇的墓穴只埋葬过那具尸首,那是必然的。即使是看看这块屹立在平地之上的盘石,也令人惊叹;这块盘石只有一个洞穴,再多了的话,就会令耶稣胜过死亡的这个神迹失色。(Latham, RM, 87-88)
归宁伯(Guignebert)在他的作品《耶稣》(Jesus,p.500)作出如下毫无根据的陈述:“事实是,我们不知道——门徒也很有可能不知道——耶稣的尸体被取下来之后丟在哪里;丢弃尸体的大概是行刑者吧。被处死的人多半被丢在坑里,而不会被放在新坟里。”(Guignebert,援引于Smith, TS, 372)

1D.归宁伯教授在完全没有证据支持下作出这宣称。
2D.他完全无视首三个世纪教会内外对于这件事的记载和见证。
3D.他漠视了福音书的明确记载:

1E.如果基督的身体不是由亚利马太的约瑟取去的话,为什么会有以下的记载?
“到了晩上,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太二十七57-58)

“到了晚上,因为这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前来,他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等候神国的。他放胆进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赐给约瑟。”(可十五42-45)

“有一个人名叫约瑟,是个议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他本是犹太亚利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国的人。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路二十三50-52)。
“这些事以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约十九38)
这些记录证明,基督的身体并没有被丢进为死囚预备的坑1

2E.此外,关于埋葬细节的记载又如何?
“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太二十七59)。
“约瑟买了细麻布,把耶稣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可十五46)。
“过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并撒罗米,买了香膏要去膏耶稣的身体。”(可十六1)
“她们〔那些从加利利随他而来的妇女〕就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路二十三56)
“这些事以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来……又有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约十九38_4〇)
若这些事没有发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记载呢?

3E.在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为安葬耶稣而作预备时,那些一直观看的妇女又如何?
她们“跟在后面,看见了坟墓”(路二十三55),并且“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太二十七61)她们“都看见安放他的地方。”(可十五47)
这些妇女当然知道坟墓的所在,福音书的记载清楚指出这一点。

4E.我们怎能无视这些关于坟墓的记载呢?
“约瑟取了身体……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太二十七59-60),那是“在盘石中凿出来的”(可十五46),“那里头从来没有葬过人”(路二十三53),它位于“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在〕园子里(约十九41)。
希腊学者奥尔福德(HemyAlford)陈述他在福音书中的发现:“只有马太提到那是约瑟自己的新玟。约翰提到那是在一个园子里,并且是在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除了马可之外,所有福音书作者都留意到那个玟墓是新的。约翰没有提及它是属于约瑟的。”(Alford,GTCRT,298-99)

有关亚利马太的约瑟,他写道:“他把尸体放在那里,是因为它就在附近,而预备的工作又必须匆匆完成。”(Alford,GTCRT,298-99)

根据奥尔福德观察所得/我们可以列出有关坟墓的资料如下:(1)它不是一个天然的洞穴,而是以人工从一块盘石开凿出来的。(2)它不像我们的坟墓,是往下掘出来的,而是从盘石的表面横向或近乎横向开凿的。”(Alford, GTCRT, 298-99)

5E.如果基督的坟墓不存在,犹太人又为什么要求彼拉多派兵把守它?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入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丨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玟墓把守妥当。”(太二十七62-66)

道理确实非常简单,正如梅杰(H.D.A.Major)所言如果基督的身体只被丟进公墓,无人料理,他的敌人就不用着急,到处散播尸体被盗的消息。”(Major,援引于Smith,TS,578)

6E.对于有几个妇女在安息日之后来看坟墓,又作何解释呢?
“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来看坟墓。”(太二十八1)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阳的时候,她们来到坟墓那里”(可十六2)。
“七日的头一日,黎明的时候,那些妇女带着所预备的香料来到坟墓前”(路二十四1)。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来到坟墓那里,看见石头从坟墓挪开了”(约二十1)。
如果耶稣不是真的被埋葬在约瑟的玟墓里,福音书就不会记载妇女访墓的事。

7E.对于彼得和约翰在听到妇女的经历后来看玟墓,我们怎样解释呢?
“彼得起来,跑到坟墓前,低头往里看,见细麻布独在一处,就回去了,心里希奇所成的事。”(路二十四12)

“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约二十3-8)
这顶记载所提供的证据也同样被漠视。

8E.针对归宁伯的假设,史威伯作出以下陈述:“他否定了四福音清楚记述的事实,就是耶稣的身体被放在亚利马太的约瑟的坟墓里。他在毫无凭据之下否定这事实,甚至凭自己的想象虚构出一种说法。事实上我们可以说,他针对耶稣的尸体的说法不独是出于他的想象,更是出于他先存的〔属于哲学性而非历史性偏见的〕判断。”(Smith,TS,372)

证据显而易见,但归宁伯教授却拒绝承认,因为这些证据不符合他的世界观:神迹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位法国教授并非按证据下结论,而是置证据于不理。史威伯针对他的理论说:°我们摒弃这毫无历史根据的理论,亦正是这个原因,叫我们在研究面前四份称为福音书的历史性文献时,无须进一步考虑它。”(Smith,TS,372)

3C.埋葬
在讨论耶稣被安葬在亚利马太的约瑟坟中的记载时,史威伯写道:
我们知道主耶稣被埋葬的细节,比知道任何一个古代历史人物被埋葬的细节更多。我们对他的葬礼,肯定比对任何一个旧约人物、巴比伦王、埃及法老、希腊哲学家,以及战绩彪炳的凯撒的葬礼知道得更详细。我们知道谁把他的身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我们知道他的身体被香料包裹,又知道他的殓葬衣物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尸体被放在哪一个坟墓里,又知道那坟墓的主人是来自亚利马太的约瑟。我们更知道这个坟墓的所在地——在他被打那个地方附近、位于城外的一个园子里。我们有四份记载,记录了我们的主被埋的情况,而它们都是惊人地一致的。这四份记载包括:马太的记载——马太是基督的门徒之一,基督被钉时他也在场;马可的记载——据说是在我们的主升天后十年之内写成的;路加的记载——路加是使徒保罗的同工,又是一位杰出的历史学家;还有约翰的记载——约翰是最后一个离开钉十架现场的人,在复活日的清晨,是他和彼得首先跑到坟墓里去的。(Smith, TS, 370-71)

历史学家埃德斯海姆仔细地描述犹太人的殡葬习俗:
不独是财主,就连小康之家都有自己的坟墓,是早已预备妥当、被视为私有财产那样一代传一代的。尸体用许多香料膏抹,包括没药、沉香,后期更加上牛膝草、玫瑰油和玫瑰水,然后被放置在这类洞穴或由盘石凿出来的坟墓中。尸体是穿好了衣服的,到了后期则尽量以曾包裹律法书的旧布包起来。“坟墓”若不是“从盘石凿出来”的,就是天然的“洞穴”,或是宽广的地窖,墙壁上设有壁倉。(Edereheim, LTJM, 318-19)

至于基督被埋葬的情形,埃德斯海姆记载:
大概是因为圣安息日近了,之后的工夫要仓促地完成,所以约瑟建议或决定把耶穌的尸体安放在他自己的新坟里,这坟是从盘石开凿出来的,从来没有安放过死人……

十字架被放了下来,平躺在地上;拔出了粗粗的钉子,绳子也解开了。约瑟和他的随从“用干净细麻布”把圣洁的身体“裹好”,马上把它移进附近园子中从盘石开凿出来的坟墓里。这一类从盘石开凿出来的坟墓或洞穴(Meartha)设有壁龛(Kukhin),是安放死人的地方。在通往“坟墓”的入口,仍在“盘石”之内的地方,有一块九平方尺的“院子”,抬棺的人就把棺架放在这里,预备葬礼的仪式。(Edersheim,LTJM,617)
埃德斯海姆随后提到:°另一个犹太议会的成员尼哥底母……来到,带着‘一卷’没药和沉香,众所周知,这种混合的香料是犹太人作膏抹或殡葬用的。

“他们就是在坟墓的‘院子’匆匆地膏抹耶稣的身体——如果那可以称得上为膏抹的话。"(Edersheim, LTJM, 617)

用大量香料来膏抹尸身,是基督那个时代的习俗,若死者是地位尊崇的人,甩的香料就更多。

甘迈高讲述安葬耶稣的遗体的预备过程:“尸体被放在石架上,以布紧紧包裹,并抹上香料。圣约翰的福音书告诉我们,所用的香料约有70磅(和合本译作‘一百斤’),这也是有可能的。约瑟是一个财主,他无疑是想为自己在耶稣生前的懦弱表现作出弥补,于是给他风光大殓。虽然这个分量很大,但1有不少相若的例征。与耶稣同时代的拉比迦玛列,死后就是以80磅香料安葬。"(Green, MA, 33)

第一世纪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提及亚里多布(Aristobulus)的丧礼,他“只作大祭司一年便遭谋杀,当时还末满18岁。”(Josephus,AJ, XV,iii,3)

希律“确保那是一次极为隆重的丧礼,为安放他〔亚里多布〕的坟墓做了许多预备工夫,购置了大量香料,又提供了许多陪葬品。”(Josephus,AJ, XVII, viii, 3)

关于在基督的空墓中发现的嫔葬衣服,哈斯丁斯(James Hastings)说:“远至屈梭多模的年代〔主后四世纪〕,已经有人留意到没药是一种粘性特强的香料,紧紧贴在尸身上,叫人难以把尸身上的衣服脱下来”。(Joan. Hom. 85)(Hastings, DCG, 507)

滕慕理(Merrill Tenney)对于殡葬衣服有以下的描述:
根据犹太人的习俗,通常会先清洗尸身,把它放平,用约一尺阔的细麻布从腋下紧紧地包裹至足踩的位置。然后把香料抹在布缝之间,这些香料一般都是粘性较强的,既可起防腐作用,又可把裹尸布封密,形成坚硬的外壳……约翰所用的“裹好”一词(希腊文edesan),正好跟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3节的用词吻合:“用细麻布裹好”……在七日的头一日清晨,耶稣的身体不见了,但裹尸的细麻布仍留在那里。(Tenney, RR, 117)

艾格(George B. Eager)在《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The International Stoitiard Bible Encyclopedia)谈及基督的靠礼:
为严格地遵守这些俗例和摩西律法的规定(申二十一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参加三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并出于真挚的人性,亚利马太的约瑟在耶稣被钉的那一天,便请求彼拉多把耶稣的尸体交给他(太二十七58及以下)。(Eager,援引于Orr,ISBE,529)

艾格又留意到:
宣教士以及叙利亚的原住民告诉我们,时至今日,替尸身清洗(参约十二7,十九40;可十六1;路二十四1)、用细麻布把手脚包裹(约十九40),并以手巾蒙面(约十一44),仍然是他们惯常的做法。他们仍会在裹尸布上加上香料,并用其它方法防止尸身腐化……据我们所知,耶稣被埋葬后,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此外,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另外两个妇女带来香料,为的也是同一个目的(可十六1;路二十三56)。(Eager, 援引于Orr, ISBE,529)

克雷格指出犹太人会小心翼翼地保存他们圣人的玟墓: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非常重视他们的殉道者及圣人的坟墓,他们以崇敬的态度,细心谨慎地打理它们。由此可知,耶稣的坟墓亦会受到重视。门徒不知道在世界末日的复活事件来临前会有复活的个案出现,因此他们决不会置夫子的墓地于不顾。这种态度也解释了为什么妇女要看看耶稣被埋在哪里,并且后来带着香料和香膏来膏抹耶稣的身体(路二十三55-56)。(Craig, DJRD, 援引于Wilkins, JUF, 148-49)

克雷格进一步论到耶稣被埋和空玟墓的关系:
如果耶稣被埋的故事基本上是可靠的话,耶稣的坟墓空了这个推论也是合情合理的。理由是,既然耶稣被埋的故事基本上是准确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就必定知道耶稣的坟墓在哪里。这样,如果坟墓里仍然安放着耶稣的身体,复活这个道理就无法站得住脚。门徒就不可能会相信耶稣已经复活;即使他们相信,也没有其他人会相信他们所传的这个道理;敌挡他们的犹太人也能拆穿他们的谎话,或许像中世纪的犹太辩论文(ToledotYeshu)所说的那样,只要展示耶稣的身体便足够了……没有人能够一方面确认耶稣被埋的故事是真实的,另一方面又据理否定空坟墓是事实。(Craig, DJRD,援引于Wilkins, JUF, 146-47)

4C.封住坟墓的巨石

有关封住耶稣坟墓的那块巨石,伯卢斯(A.B.Bruce)说:“犹太人称那块石头为‘golel’。”(Bruce, EGNT, 334)
何路曼(H. W. Holloman)引述马凯(G. M. Mackie)的话说:“开往中央墓室的信道是由一块巨大的圆盘形石头封住,在坟墓入门前有一度浅沟,巨石可以沿这浅沟滚开。”(Holloman,EPR,38)
索本(T.J.Thorbum)提到,这石头是用来“守住坟墓,防止人或野兽闯入。”他又指出:“他勒目的编纂者经常提到这块巨石。根据迈蒙尼德(Maimonides)的说法,他扪又会使用一种称为‘ex lingo, alia Materia’的装置。”对于这类石头的巨大体积,索本博士说:“通常需要合数人之力才能移动它。”既然预料有盗贼来盗墓,封住耶稣墓口的那块巨石的体积可能比正常的更大!(Thorbum,RNMC,97-98)

事实上,关于那块巨石的重量,索本曾指出:“伯撒抄本有一个旁注〔在一份四世纪的抄本(剑桥大学图书馆内的伯撒抄本),马可福音十六章4节出现了一个插句〕补充说:‘他被放在那里,他〔约瑟〕把一块合20人之力也不能滚动的石头,放在墓门前。’”若我们知道抄写手稿的守则,就能意识到索本博士的观察有何意义。按照习惯,如果抄写员是在表达他个人对经文的理解,他会把自己的意见写在页边上,而不会把它加插进经文里去。于是,我们可以推断,那个插句是源自一份更贴近基督时期的手稿,也许是属于第一世纪的。那么,这插句可能就记录了一个目击者的亲眼见证——他看见耶稣墓门前的那块巨石,它的重量令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牛津大学的魏思特(Gilbert West)也在他的著作《耶稣基督复活之历史与证据》的第37及38页提出伯撒抄本这个插句的重要性。(Thwkm, HNMC, 1-2)

钱德勒说:“见证人一致同意,妇女来到时,发现大石被滚开或搬走了。那块大石太巨大,妇女自己根本不能够移动它。"(Chandler, RJC, 33)

埃德斯海姆是一个希伯来籍基督徒,对新约时代的历史背景有深入的研究。他讲述耶稣被埋的情况:
“于是,他们把他放在那个从盘石凿出来的新坟里面的壁龛上。他们离开后,按习俗把一块‘大石’——即‘Golel’——滚动,封住墓门。按照惯常的做法,他们用一块较细小的石头——称为‘Dopheg’——抵住这块巨石。虽然第二天是安息日,但犹太人的领袖仍下令把墓石封住,以致些微的搬动也能够察觉;而他们所封的,可能正是这块较细小的石头。”(Edersheim, LTJM, 618)

就马利亚和她的朋友在主日清晨往探耶稣的玟墓,莫理逊说:
怎样移开这块石头,必定是令妇女非常困惑的问题。在她们当中至少有两个人曾目睹耶稣被埋葬的过程,粗略地知道情况如何。这块又巨大又沉重的石头对她们来说是一大困难。因此,当我们读到圣马可的福音书这份最早期的记载:“谁给我们把石头从墓门滚开呢?”我们就自然理解到,妇女所担心的这个问题,不独是一个心理的障碍,更是一个实际的问题,直至她们到达坟墓的那一刻都不断困扰着她们。(Morison,WMS, 76)

莫理逊把耶稣墓前的那块石头称为:
一个沉默而可靠的证人,见证着整件事情的发生——关于这块石头,我们有需要仔细研究。

让我们先看看它的体积和特征……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很大,因而也很重。所有提及它的作者都明确地指出或暗示这一点。圣马可说这块石头“原来很大”。圣马太则指它是一块“大石头”。彼得说:“因为石头很大。”妇女担心她们怎能移开它,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这块石头不是十分沉重的话,合三个妇女的力量应该能够移动它。因此,我们得到一个明确的概念:若没有其他人帮助,这些妇女根本无法移动它。这一切对于我们的讨论都是息息相关的。(Morison, WMS, 147)

什么是都灵裹尸布呢?

都灵裹尸布是一块14.25尺乘3.58尺的细麻布(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1986〕:26),存放于意大利的都灵(Turin)。在布料上有一双对称的影象,显示一个人身体前后的模样。

裹尸布是在1354年发现的,但许多人相信它有更久远的历史。在1978年,科学家对裹尸布进行全面性的科学研究。没有迹象显示,布上的影象是由颜料或染料造成的。那个影象相信是立体的,只印在布的表面上。

但在1988年,有三所私营的实验室对裹尸布的线进行碳定年法测试,结果一致显示它是属于中世纪后期的。支持裹尸布是古物的入提出异议,指那样本过于残缺,用作测试的那部分裹尸布曾被中世纪的一场教堂大火熏过。
都灵裹尸布是真的吗?这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支持的人强调它的独特性; 反对的人则指它缺乏历史证据,而且跟科学的数据不符。(Geisler, BECA, 706)

5C.封墓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6节记载:“他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

罗拔逊(A. T. Robertson)说,把耶稣墓前的石头封住的做法:
可能是用一条绳把石头横向拦住,再封住绳的两端,就像但以理书六章17节的做法那样〔“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封墓的时候,罗马的卫兵也在场,并留下来负责保护这个代表罗马权柄的封条。他们尽力防备盗贼以及复活的事件(Bruce),但弄巧成拙,他们竟然为空坟墓以及耶稣复活等事件提供额外的见证(Plummer)。(Robertson, WPNT, 239)

伯卢斯评论道:“那个分词子句〔封了石头〕是一个插句,指出一个额外的安全措施:用一条绳跨过石头,把绳的两端封在坟墓上。那些权贵费尽心思预防盗贼以及——复活的发生!”(Bruce, EGNT, 335)

梅因(Henry Sumner Maine)是“印度高等议会的成员,伦敦中圣堂(Middle Temple)法律学及民事法的前任讲师,以及剑桥大学民事法的皇家讲座1授”。他谈及罗马封印所具备的法律权威,指出它其实“是一种鉴征的方式”。(Maine,援引于Lewis, M, 203)

梅因继续说,在法律学的范畴内我们发觉,罗马遗瞩和其它重要文件上的封印不独代表签署者的在场或同意,更名副其实地封住文件,若要看文件的内容,就必须先拆开它。”(Maine,AL,203-04)

同样道理,封住耶稣坟墓的罗马封印是为了防止人任意破坏坟墓。无论任何人,若尝试移开墓前的石头,都要先拆毁封印,从而触犯了罗马法律。

奥尔福德说:“封印就是用一根绳子横跨墓门的石头,并用泥把绳子两端封在盘石上。"(Alford, GTCRT, 301)

文森特(Marvin Vincent)评述做法是:他们在守卫面前封住石头,然后让守卫留下看守。有守卫在场见证封印的过程是重要的。所谓封印,就是用一根绳子横跨石头,用封泥把绳子的两端封在盘石上。如果封住墓门石头的是一条横梁的话,也会把横梁封在盘石上。”(Vincent, WSNT, 147)

惠登(D. D. Whedon)说:“因此,若不拆毁封印,就不能打开墓门;但拆毁封印就是违反了封印主人的命令。守卫的责任在于防范门徒使诈;而封印的作用则是防止守卫作同谋。所以,但以理书六章17节记载:‘有人搬石头放在坑门,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Whedon, CGM, 343)
有关对耶稣的玟墓所采取的保安措施,四世纪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表达了以下的意见:
这些说话至少见证了以下每一项事实。这些说话是:“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即是他现在已经死了),“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即是说他已被埋葬了),“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既是这样,如果把坟墓封了,就不会有不法之事发生;因为不法之事不可能发生。所以,你所提出的论点也不能推翻他复活的明证。原因是,它已被封住了,就不会有不法之事发生。既然没有不法之事发生,而坟墓又是空的,就可以证明他复活了,这是清清楚楚、毋庸置疑的。你明白吗?虽然他们老大不愿意,但也不得不折服于真相的证据之下。(Chiysostom, HGSM, 援引于Schaff, SLNPNF, 525)

6C.坟墓前的守卫
1D.有关守卫的事实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盼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太二十七62-66)

关于以上这段经文,罗普在《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Did Jesus Rise from the Dead?)一书中作出以下评论:
在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的带领下,一群犹太领袖的代表求见彼拉多,请他把埋葬耶稣的坟墓封住,并派一个罗马卫兵把守;理由是他们恐怕耶稣的同党会在夜里鬼鬼祟祟地来偷走他的尸体,然后假称他已经复活了。
对于这个请求,一直默默顺从的彼拉多回答:“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于是,在一支由10至30个罗马兵丁组成的队伍护送下,他们来到墓前,指示兵丁把亚利马太的约瑟的坟墓用罗马皇帝的印记封了,又用蜡加上巡抚个人的官印;单是损毁官印,也是犯重罪。就是这样,这群热心针对耶稣的敌人糊里糊涂地为自己设下陷阱,令他们后来在解释复活事件时无从辩驳——他们的解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Roper, DJRD, 23-24)

罗普教授继续说:
卫兵是由彼拉多所委任的百夫长指挥的,那个百夫长可能是彼拉多十分信任的人,根据传统记载,他的名字叫彼得纽(Petronius)。因此,假设这些皇帝的代表能可靠地履行职务,像执行钉十架的刑罚那样严谨和忠诚地守卫坟墓,也是合理的。他们不会理会获委派什么任务,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和责任,就是效忠罗马帝国,严格地执行他们作为士兵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贴在约瑟墓前这块石头上的罗马封印,远比以色列的宗教信仰或这个民族所尊为圣的古老信条更加不可侵犯。冷血的罗马士兵既然会为垂死犯人的外衣而拈阄,就决不会是那种被胆小如鼠的加利利人欺哄,或因在站岗时打盹而赔上性命的人。(Roper, DJRD, 33)

2D.守卫的身份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5节中的“你们有看守的兵”这句子,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问题是它指的是“圣殿守卫”还是“罗马卫兵”呢?

奥尔福德就这个问题说,这句子可以被译为“(1)直陈式(indicative):你们有,但问题是,他们有哪一种看守的兵?又如果他们有卫兵,为什么又要去求彼拉多呢?或许在过节的时候,有一小队兵可供他们差遣——但似乎没有任何记载提及这种做法……或是(2)……祈使式(imperative)……意思……可能是:带一队人作看守的兵吧。”(Alford, GTCRT, 301)

李卡谬(E.LeCamus)写道:
有学者认为,彼拉多在此所指的是圣殿的差役,大祭司可以使唤他们看守坟墓。若看守坟墓的是圣殿的差役而非罗马兵丁,就更容易解释为什么大祭司后来能贿赂他们,唆使他们说自己在把守的时候睡着了。然而,那个字……〔koustodia〕是从拉丁文借用过来的,似乎是指一队罗马卫兵,同时又提及长官……(太二十八14)令这个看法较为可取。(Le Camus, LC,392)

著名的希腊学者罗拔逊说,那句话“‘有看守的兵’(echete koustodian)〔是〕现在祈使式,〔是指到〕罗马的卫兵,而不只是圣殿守卫。”(Robertson, WPNT, 239)

罗拔逊又留意到,“koustodia这个拉丁用词在属于主后22年的俄西林古蒲草纸抄本(Oxyrhynchus papyrus)中出现过。”(Robertson, WPNT, 239)

索本指出:“一般的假设是,马太认为守卫是由罗马士兵组成的这一点是不用明言的……可是……罗马人似乎不容许由大祭司所管辖的犹太圣殿守卫在辖区以外执行职务。那么,彼拉多的回复便可以有两种解释:‘带守卫去’或‘你们也有守卫’(如果大祭司要求他差遣罗马兵丁,这就是一种婉拒的方式)。如果守卫是犹太人,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彼拉多没有追究他们疏忽职守。可是,第14节〔‘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则似乎跟这个观点不符。"(Thorbum, RNMC, 179-82)

伯卢斯说你们有”这句话“可能属于祈使式,而不是直陈式——带守卫去吧;这是表示同意的答复,回答的入认为看来并没有这个需要,但却因为这是小事而批准他们的请求。”(Bruce, EGNT, 335)

阿恩特(Amdt)和金里奇(Gingrich)引述了可以找到“守卫”这个希腊字的出处(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sityof Chicago Press, 1952): “Poxy. 294, 20〔22 ad〕; PRyl. 189, 2; BGU 341, 3;参Hahn 233, 6; 234, 7是由拉丁文custodia借用过来的,也在拉比的文献中出现过。”(Amdt, GEL, 448)

他们把这个字界定为“一种由士兵组成的守卫”(太二十七66,二十八11)……“带守卫去”(太二十七65)。(Arndt, GEL, 448)

史哈洛(Harold Smith)在《基督与福音书字典》(A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中提供了以下有关罗马卫兵的资料,守卫——1.希腊文koustodk(拉丁文: Cus-todia)的翻译(太二十七65、66,二十八11);彼拉多给大祭司和法利赛人这些守卫去看管坟墓。他们需要得到彼拉多的批准,以及守卫可能被彼拉多惩治(太二十八14)这两点显示,组成这队守卫的必定是罗马驻耶路撒冷的步兵,而不是犹太人的圣殿守卫。他们也可以是看守十字架的同一队兵丁,但这可能性不大。……〔你们有〕可能是祈使说法,即‘带同守E去’。”(Smith, 援引于Hastings, DCG, 694)

刘察顿(Charlton Lewis)和萧特(Charles Short)在他们的拉丁文字典中记载:“Cus-todia:看守、守卫、看顾、保护。1.通常是复数形式,用于军事方面,指负责守卫、看守的哨兵。”(Lewis,LD,504-05)
马太福音=十七及二十八章的上下文似乎证实了看守耶稣坟墓的是“罗马卫兵”这个观点。假如彼拉多只是为了打发他们而盼咐他们用“圣殿的守卫”,那么,这些守卫就应该单单向大祭司而不是彼拉多报告。可是,假如彼拉多盼咐给他们一队“罗马卫兵"去看守坟墓,守卫则应该向彼拉多而不是大祭司报告。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二十八章的11及14节。

第11节记载,守卫来向大祭司报告。乍看之下,他们似乎是听命于大祭司。但如果守卫先向彼拉多报告,他们可能已立刻被处死;这一点在下面亦解释了。第14节证实了他们是罗马卫兵,并直接听命于彼拉多。

“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如果他们是“圣殿的守卫”,何须担心此事被彼拉多听见呢?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彼拉多有权管辖“圣殿的守卫”。笔者认为情况是:他们是“罗马卫兵'彼拉多命令他们去看守坟墓,以满足宗教领袖的诉求,安抚他们。大祭司小心谨慎地求彼拉多派出一队“罗马卫兵因此,请吩咐人把玟墓把守妥当”(太二十七64)。

如果祭司一伙的原意是派圣殿的守卫看守坟墓,他们根本无须等候巡抚下命令。事发后,罗马士兵来找大祭司包庇,是因为他们知道大祭司对彼拉多有影响力,能保他们免被处决:“有我们劝他〔巡抚彼拉多〕,保你们无事。”(太二十八14)

3D.罗马人的军纪

柯瑞(George Currie)说:“根据法律规定,擅离职守的刑罚是死刑(Dion. Hal,An-tiq.Rom.VIII.79)。至于军营中的军纪是何等严厉,最为人所知的论述就是出自波利比尔的著作(Polybius VI. 37, 38),当中指到出于对刑罚的恐惧,士兵在执勤时极度专注,不容出错,尤其是在夜间站岗时。这些论述既是出自一位如此具名望的作者笔下,又是他亲眼见证的,自然十分可信。其他作者也纷纷转述他的话。"(Currie, MDR, 41-43)

柯瑞引述波利比尔的话说被棍夹道棒打……是因值夜更时疏忽职守、偷窃、作假见证,或戕害自己的身体而要承受的刑罚;此外亦提到懦弱的逃兵一律要被处死。”(Currie, MDR,43-44)

柯瑞继续说:“魏及修斯(Vegetius)提到军团中的长官每天都严格地执行军纪(MZitaiy 11.9)。魏及修斯也肯定认为(Mtoary 1.21),较早时期(基督的时期)的罗马军纪比起他那个时代的更加严格。”(Cmrie,MDR,43-44)

谈到魏及修斯对罗马军队的评语时,柯瑞说:“他所描述的制度设下了最严重的刑罚。在行刑的时候,会吹响号角(11.22)。每天严格地执行军纪是军团长官的职责(11.9)。”(Currie,MDR,49-50)

柯瑞又指出:
在〔查斯丁尼〕文摘49.16中的不同作者,提及士兵触犯的18项足以被判死刑的罪行如下:留在敌军阵地的侦察兵(-3.4)、逃兵(-3.11;-5.1-3)、丧失自己的手臂(-3.13)、在战阵不听令(-3.15)、越过城墙(-3.17)、发动叛变(-3.19)、拒绝保护长官或擅离职守(-3.22)、被征召的士兵逃避兵役(-4.2)、杀人(-4.5)、伤害上司或羞辱将军(-6.1)、带领他人逃跑(-6.3)、向敌人出卖情报(-6.4;-7)、用刀剑伤害同袍(-6.6)、无理自戕或企图自杀(-6.7)、在值夜时离开岗位(-10.1)、折断百夫长的令牌或在受罚时反击(-13.4)、越狱(-13.5)、扰乱秩序(-16.1)。(Currie,MDR,49-50)

柯瑞从罗马军事战记中记录了下列例子,反映出罗马军队保持纪律的措施:“418年,在战阵中落后的掌旗兵被将军亲手杀死;390年,一个士兵因执勤时睡着而被抛下加比多山(Capitolium)的山崖〔Dig.49-16.3.6;-10.1〕;252年,因疏忽职守而被鞭打及降级;218年,因疏忽职守而被惩处;195年,因落后而被武器击打……用‘严恧’一词来形容上述各种刑罚,也不为过。"(Currie,MDR,33)

柯瑞进而评论道:“在所提及的102顶刑罚中,死刑占了40顶,可见罗马军队的刑罚比起现代军队严峻得多。”柯瑞说罗马军队是“一种征讨和统治的工具”;至于它严格的军纪,柯瑞写道:“马克西穆(Valerius Maximus)指出严守军纪再加上战略(11.8intro.;11.9intro.),是罗马帝国能扩充版图和势力〔的主要原因〕。”(Currie,MDR,33,38,43-44)

对于罗马士兵配备的兵器,特克(T.G.Tucker)作出如下生动的描述:
他的右手拿着著名的罗马长矛。这种粗身的兵器逾六尺长,是把一个锋利的铁尖头绑在一条木棍上;士兵可以把它当作刺刀来攻击敌人,也可以把它当作标枪般掷出去,然后在近距离的战斗中使用剑。他的左手拿着一副大盾牌,形状各异。其中一种常见的形状是两边向内弯,像一个四尺长、两尺半阔圆筒的一部分;另一种形状则是有六面的钻石形,但钻石的角位被磨平了。有些更是椭圆形的。质料方面,它可以是由枝条织成,或是木制的,然后盖上皮革,再以金属图案作为装饰,而特别为人熟悉的就是雷电的图案。士兵可以用把守拿着盾牌,也可以用皮带把它斜挂在右肩上。为免被盾牌挡住,士兵把接近三尺长的佩剑――用以刺而非政向对方――用皮带跨过左肩系在右侧。虽然这种装备对我们来说是有点笨拙,但别忘记,士兵把长矛掷出后才需要用剑,而且在未出鞘之前,挂在身上的皮带可以轻易地把佩剑摆动,移至左侧。在士兵左边的腰间则配有一把匕首。(Tucker,LRW,342-44)

4D.何谓罗马卫兵?

谈到罗马卫兵的时候,史威廉(WilliamSmith)在《希腊罗马古事字典》(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告诉我们一队罗马“兵卫”有多少人。根据史威廉博士所记,一个中队(罗马军团以下的分队)是由120或60人组成中队的司令官特别配备……两组卫兵……每组四人,负责在军营的帐幕前后守卫。顺带_提,一队罗马卫兵通常是由四人组成……其中一人是哨兵,其余的人则可舒展一下筋骨,但亦随时作好准备,遇有突发事故时马上行动。”(Smith,William,DGRA,250-51)

史哈洛提到:“一队守卫通常是由四人组成(Polyb.vi.33),每人轮流把守,其余的人会在把守的人旁边休息,以便随时行动;但在这种情况下,卫兵队可能需要更多人手。”(Smith,援引于Hastings,DCG,694)

惠顿教授淡到一队守卫时说一队卫兵大概是由四个士兵组成。这个数目肯定是看守十字架的兵丁人数(约十九23)Z(Whedcm,CGM,343)

5D.何谓圣殿守卫?

犹太历史学家埃德斯海姆就圣殿守卫的确切身份给我们以下资料夜间的守卫会分成24队,把守殿门和庭院各个位置。其中21队由利未人组成,另外三队负责把守圣殿内部的则由祭司联同利未人组成。每一个卫队都是包括10个人,所以,每一个晩上都共有240个利未人和如个祭司值班。圣殿的守卫会在日间休息,夜间则要守哨。罗马人在夜间分四班守哨,犹太人一般则分为三班,第四班其实是晨班。”(Edersheim,TMS,147-49)

有关圣殿的守卫,由但比(Herbert Danby)翻译的米示拿(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3)提到:“祭司在圣殿内的二个地方把守:亚比厅(Chamber of Abtinas)、火陷厅(Chamber of the Flame),以及炉床厅(Chamber of the Hearth);利未人则把守着21个位置:其中五个是圣殿山的五门,四个是山内的四角,另外五个是圣殿庭院的五扇门廊,四个是院外的四角,一个在供奉厅(Chamber of Offerings),—个在幕幔厅(Chamber of the Curtain),一个在施恩座后面。”(The Mishnah,Middoth,1.1)

艾肯(P.Henderson Aitken)记载:“这个‘圣殿山的守卫队队长'的职责是维持圣殿的秩序,在晚间巡查各个哨站,确保哨岗的运作正常,保持警惕。他和他的副官应该就是以斯拉记九章2节和尼希米记中提到的‘首领’。”(Aitken, 援引于Hastings, DCG, 271)

6D.圣殿守卫的军纪

埃德斯海姆对圣殿守卫的严谨纪律有这样的描述:“‘圣殿的队长’在晚间巡查。守卫要在他来到的时候起立敬礼。守卫若被发现在站岗时睡觉,就要遭受责打或燃烧他身上的衣服——据我们所知,这项刑罚的确执行过。因此,对我们这些可以说是作圣殿守卫的人而言训勉就是‘那警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启十六15〕”(Edersheim,TMS,147-49)

米示拿记载了在守哨时睡觉者所得的处罚:

圣殿山的长官往往拿着火把,到每一个哨站巡视,若守卫没有起立并对他说:“圣殿山的长官啊,愿你平安!”就表示他睡着了,长官就会用手上的棍棒打他,也可以燃烧他身上的衣服。他们就会说:“从圣殿的庭院传来的是什么声音?”“是利未人被责打的声音,他身上的衣服也被燃烧,都是因为他在站岗时睡觉。”拉比以利以谢便雅各(Eliezer b. Jacob)说:“他们曾发现我的舅父在站岗时睡觉,就烧他身上的衣服。”(The Mishnah, Middoth,1.2)

《犹太百科全书》(The Jewish Encyclopedia)在论及“〔圣殿〕内的圣地”时说,那些在里面负责守卫的人“是不可以坐下的,更遑论要睡觉。守卫的长官要确保每个守卫都警醒,被发现在岗位上睡觉的祭司要受责罚,有时甚至会烧他身上的衣服作为惩烈,以表警戒(Mid.k.i)。”(The Jewish Encyclopedia,81)

7D.总结

李卡谬在提到耶稣墓前的严密保安措施时说:??从来没有一个犯人在处决后仍要受到严密看管。尤其是,从没有一个被钉十字架的人有这种光荣,被一小队士兵守护。”(Le Camus,LC,396-97)

克拉克(G.W.Clark)总结:“就这样,为了防止复活发生,人以自己的智能和计谋所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但这一切防范措施倒直接地指出并确立复活的事件。”(Clark, GM)

7C.门徒四散逃跑

马太在他的福音书中展示了门徒是何等儒弱(二十六56)。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马可在他的福音书(十四50)记载:“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韩森(George Hanson)谈到:“他们既不是额外勇敢,也并非心胸开阔。在他们的主被拘捕时,他们‘都离开他逃走了,独剩他一人面对死亡;这是最懦弱的表现。”(Hanson,RL,24-26)

罗普谈及西门彼得“在大祭司的院子里,因一个使女的威吓而畏缩,发咒起誓否认自己认识‘你们说的这个人’。”(Roper, JRD, 50)

他声称,是“他对自己个人安全的恐惧——可鄙的恐惧,致使彼得不认自己真心爱的那个人。是恐惧——怯懦的恐惧,叫他背叛呼召他撇下渔网、做得人渔夫的那一位(Roper, JRD, 52)

罗普评论到门徒的特点:
他们是加利利人,大部分都是渔夫;对于城市以及城市的生活方式,他们全都或多或少感到陌生。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成为拿撒勒那位年轻教师的跟随者,忠于他的生活方式。他们恭敬地欣然跟随他,直到危机临到的时刻。当他在客西马尼园的外围被捉拿时,他们全都被刀光剑影以及士兵的喧闹声吓得退缩,落荒而逃。

〔门徒〕悄悄地躲藏在自己的住处,销声匿迹,直至第三天的清晨,抹大拉的马利亚带给他们令人吃惊的消息。于是,两个——仅有两个门徒敢冒险出外,亲自证实马利亚带来的消息究竟是真,还是正如他们所想那样,只是“瞎扯”。门徒的整个举动都是出于怯懦以及自保。(Roper, JRD, 34-35)

犹太拉比拉彼德(Pinchas Lapide)指出门徒的转变:
正当这伙受惊的使徒准备抛下一切,失望地逃回加利利的时候,这群曾背叛、否认自己的夫子并叫他失望的农民、牧人和渔夫,竟然在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一个信心十足的宣道组织,深信救恩已临到,并大有能力,在耶稣复活之后使宣道工作的果效远胜从前。说复活是门徒的幻象或幻觉这理论,绝不足以解释这种革命性的转变。若要建立一个教派、一种学说或一个社团,单是一个异象便已足够;但要建立一个能征服西方的世界性宗教却不然一这样的一个宗教所需要的,是由复活带来的信心。(Lapide, RJ, 125)

格鲁提谈及门徒对复活了的基督有什么反应:“复活了的耶稣向那个多疑的门徒多马显现,引发出他的信心。他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二十27)多马随即呼喊:‘我的主!我的神!’(28节)耶稣已证明自己是道成肉身的神;作为基督,他必须被钉死,但现在他已是从死里复活的主。”(Groothuis, JAC,256)

埃德斯海姆问对于亚利马太的约瑟、尼哥底母、耶稣的其他门徒,以及使徒和那些敬虔的妇女来说,基督的死令他们脑海中充塞着什么思绪呢?"(Edmheim, LTJM, 623)

埃德斯海姆随后又回答这个问题:“他们相信他已经死了,也从没想过他会从死里复活——至少按我们对复活的概念而言。自他死亡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可以找到大量证据证明这一点;这些证据包括:尼哥底母带来殡葬用的香料,妇女预备了香料(两者都是为了保存尸体、防止它腐化),发现空坟墓的妇女忧愁万分,她们以为尸体被偷去,门徒困惑的表现,许多人都感到怀疑,还有这一句坦率的表白:‘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耶稣必要从死里复活。’”(Edersheim, LTJM, 623)

对于妇女的见莫兰(J.P.Moreland)写道:
在第一世纪的犹太教中,妇女的见证几乎毫无价值。除了极少数个别情况以外,法庭是不接纳妇女作见证的。没有人会虚构出一个故事,然后叫妇女成为空坟墓的第一批见证人。有妇女在场只会惹来尴尬;这大抵能解释为什么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及使徒行传的讲道中没有提及妇女的见证,因为这些讲章都是福音性的。我们没有理由会把事件的旁枝末节添进福音信息之中,把话题岔开,分散听众的注意力。福音书记载了妇女探墓的事,唯一的理由是它们旨在如实记录,此外再没有其它合理的原因要记录这件事。(Moreland,SSC,168)

至于门徒有没有可能凭空发明出基督教,莫兰则说:
首先,要撒谎以建立一个新宗教,对门徒并没有任何益处。他们要面对困境、嘲讽、敌挡,以及殉道的可能。要是他们知道自己所传的不过是一个谎话,他们根本无法这么坚定。门徒并非傻瓜,保罗也是一等一头脑冷静的知识分子。在三、四十年的宣道岁月里,有不少机会让他们重新思考,放弃那个谎话。宗教确实为他们带来回报,但那些回报是从真诚的信念而来的,这信念就是:他们是为真理而活。(Moreland,SSC,171-72)

安敬保(John Ankerberg)和卫顿(John Weldon)谈到令教会诞生的是什么:
在耶稣被钉死之后,一群灰心、受惊、多疑的使徒有可能令基督教会诞生吗?绝不可能。

唯独是基督从死里复活,方能推动门徒,甘愿为传扬基督及培植主所建立的基督教会而献上生命。使徒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而蒙受的打击有多大,是不容小觑的。他们为耶稣牺牲了一切,包括他们的工作、居所,以及家人(太十九27)。他们把一切宝贵的东西都牢牢寄托在耶稣身上:他们所有盼望、他们的整个人生,一切一切。但现在他却死了,公然被列为罪犯。

使徒十分气馁,意志消沉,断定基督并非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路二十四21)。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本无法产生充满盼望的幻象或是幻觉;他们不能相信耶稣会复活。耶稣斥责他们不信,正好显示硬着心不肯相信的并不只是多马一人。11个使徒都被耶稣在不同的场合之中斥责过,指他们不肯相信他已经复活了(太二十八17;路二十四25-27、38、41;约二十24-27)。这证明他们之前无法相信的事,最后也不得不相信。

正如福音书所记,他们拒绝相信传报耶稣已经复活的第一批报告。一直等到耶稣一次又一次向他们显现,跟他们说话,叫他们触摸他、确定那是他的肉身,又把手上和肋旁的伤口展示给他们看,他们才相信(约二十20、27)。假如他们曾盼望耶稣复活,就会一直等候。但他们并没有这个盼望,因此当耶稣真的复活时,他们要得到许多的凭据才能相信(徒一3)。(Ankerberg,RWA,82)

[5.耶稣复活——是骗局?还是事实?] 第1页
第二部分:论述耶稣的记载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2B.复活之后的景象

1C. 空坟墓

对于空坟墓的确定性 , 戈第安( Winfried Corduan )写道:

如果在古代历史中有任何一件史实可被视为无可争议的,那就必定是空坟墓了。自从复活日的清晨开始,在耶稣的坟墓中就再找不到他的身体了。毋庸置疑的是 : 基督教打从一开始便传讲一个复活了的救主。犹太人当局强烈反对这个教训,并准备不惜一切遏止它。如果他们能带慕道的人往基督的坟墓那里走一趟 , 展示他的遗体,他们的工作就轻省得多了,基督教的信息也会就此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以复活了的基督为核心的教会诞生了,证明耶稣的坟墓必定是空的。( Corduan,NDA,222 )

克雷格谈到空坟墓的重要性:

空坟墓是复活的必要条件。耶稣从死里复活后得着一个新身体,同时旧的身体仍然留在坟墓中的这个说法,是根据现代的概念提出的。犹太人永不会接受身体一分为二的想法。即使门徒没有检查清楚那个空坟墓,犹太人的领袖也不会忽略这一点。因此,门徒开始在耶路撒冷传扬复活的信息,并有不少人信服时,宗教领袖却只能一筹莫展地站在一旁,可见那坟墓必定是空的。相信耶稣复活岛基督徒能建立起基督徒群体,并在他受死(埋葬的同一个城内迅速增 . 长,就足以证明空坟墓的可信。( Craig,DJRD, 援引于 Wilkins,JUF,151-52 )

辛普森指出,单是空坟墓本身并不能叫门徒相信。福音书记载,约翰“看见就信了 " (约二十 8 ),但这大概是因为他记起基督曾预言他将会复活。无论是抹大拉的马利亚 , 或是那些妇女,甚至是彼得,也并非因看见空坟墓就相信。( Sparrow-Simp-son, 援引于 Hastings,DCG,506 )

令基督的跟随者确实相信他已经从死里复活的 , 是基督在复活之后向他们显现。空玟墓是一个历史事实,证实拿撒勒人耶稣曾以复活了的肉身显现。( Hastings,DCG,506 )

在伦敦大学教授东方法律的律师安德生问 : “你有没有留意,空玟墓的记载全都是出自福音书,为的是要让基督徒群体知道他们想知道的事情?在向非信徒宣道的时候,正如使徒行传所记,有大量篇幅强调复活的真实性,但对空坟墓却只字不提。究竟原因何在?我认为答案只有一个 : 根本无需要争论空玟墓是否存在。无论是友是敌,每一个人都知道那玟墓是空的。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坟墓为什么是空的,空玟墓又能证明什么。”( Anderson,RJC,4-9 )

在另一本着作中,安德生说:

空坟墓——一块名副其实的盘石——是耶稣复活的重要证据。有些人指称坟墓其实并不是空的,我认为这见解十分荒谬。事实是,使徒由一开始便在充满敌意的耶路撒冷传讲基督已经从坟墓里复活的大喜信息,并带领许多人归主一而他们又是在玫墓的附近传道的。他们的听众大可以亲自探墓,来回程只需要一段短时间——大概由午饭到下午茶之间的那段时间吧。假若使徒传讲的那位复活主一直都躺在约瑟的坟墓内慢慢腐化的话,他们的工作能这么成功,岂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吗?如果耶稣根本就没有复活,耶稣从坟墓里复活的这个信息不过是指他在属灵的层面上活着,还会有一大群祭司和许多顽固的法利赛人深受复活的信息所影响吗?( Anderson,CWH,95-96 )

潘宁博引述亚特候斯( PaulAlthus )的话说 : “‘在耶稣死后不久便在耶路撒冷——他被处决和埋葬的地方——传讲他复活的信息,这样做需要一个条件 : 第一批信徒要有可靠的见证,征明坟墓是空的'。‘如果空玟墓对于所有相关的人而言不是一件确凿的事实,〔复活的信息〕不可能在耶路撒冷维持一天甚或一小时。'”( Althus, 援引于 Pannenberg,JGM,100 )

戴义评论 : “若断言坟墓其实并不是空的 , 批评的人就要面对几顶难题。举例说,这般明确又从未受到严正质疑的传统怎能如此迅速地崛起?包含这个传统的记述为何能够这么详尽?犹太人为何未能交出基督的尸体,或正式地检验玟墓,以证明耶稣并没有复活?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啊 !" ( Edersheim , LTJM,25-26 )

英国大律师莫理逊指出 : “关于这个古老的争拗,只有零星的记载和传闻流传下来 ; 而在这些记载中,我们找不到有任何主要的人物站出来,断言耶稣的身体仍然留在坟墓里。我们找到的只是解释耶稣的身体没有留在那里的原因。充斥着这些古老文献的是一个不变的假定 : 基督的坟墓是空的。我们可以公然漠视这些自古积賭下来、彼此支持的证据吗?我个人认为不可以。它们并不单是一连串的巧合。”( Morison,WMS,115 )

甘迈高引述了一份早期的教外文献,印证了耶稣的坟墓是空的。这顶证据“被称为拿撒勒铭刻,是以发现它的地点命名的。上面刻有一顶皇谕,是属于提 E 留(主后 14-37 年)或是革老丢(主后 41-54 年)任内的。那是一项严厉的禁令,禁止任何人擅闯墓地,违者施以重刑!空玟墓的消息看来已传到罗马,并且受到曲解(彼拉多必须向上申报,而且他显然会指坟墓是被人抢掠的)。这顶皇谕似乎是皇帝对此事所作的反应。”( Green,MA,36 )

甘迈高总结在首个复活日那天,耶稣的坟墓必定是空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Green,MA,36 )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11 至 15 节记录了犹太领袖企图贿赂罗马卫兵,佯称门徒偷去了耶穌的身体。《使徒教会字典》( The Dictionary of the Apostolic Church )评论说 : “这桩欺诈的勾当得以进行,显示基督教的敌对者也承认坟墓是空的——这样就足以证明空坟墓是‘人所共知的事,根本否认不了。' " ( Hastings,DAC , 340 )

莫兰总栝说 : “简言之,使徒行传的讲章中没有明确地提及空玟墓一事 , 最合理的解释是,因为空坟墓没有惹起争论,它根本就不是讨论的焦点。主要的争论在于它为什么是空的,而不在于它是不是空的……初期的基督教传道者无须就空坟墓提出过论,如果有需要的话,要验证这一点并不困难。”( Moreland,SSC,163 )

辛普森写道 : “无论是敌对者或是门徒,都征实耶稣的玟墓是空的。有关守卫的那一段叙述指出,他们企图把空玟墓的事解释为一桩欺诈的勾当(太二十八 11-15 )。‘但犹太人针对使徒的这项指控把空坟墓视为理所当然的事,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解释。'……直到后来犹太人在针对这件事所发表的意见中,全都承认坟墓是空的。”( Sparrow-Simpson ,援引于 Hastings,DCG,507-08 )

辛普森援引了一个例证支持这一点 : “在十二世纪 , 犹太人为反驳基督教,流抟了一个关于空坟墓的故事 : 当皇后听闻长老杀了耶稣,把他埋葬后又复活了的消息,就命令他们在三天之内把尸体交出,否则就会处决他们。‘于是犹大说 : “来吧,我带你们去见你们想找的那人 , 是我把这个无亲无故的人从玟墓中取出来。因为我恐怕他的门徒把他偷去,就把他藏在我的园子里,在上面开导了一条小溪。”'故事继续解释他怎样把尸体父出。”( Sparrow-Simpson, 援引于 Hastings,DCG,507-08 )

辛普森总结说无须多作解释,说能把尸体交出来的这个大胆声称,纯粹是中世纪的人虚枸出来的。可是,他们必须虚构出这等声称以自圆其说 , 因为他们既承认玟墓是空的,又否认耶已经复活。”( Sparrow-Simpson, 援引于 Hastings,DCG,507-08 )

凯文把这顶证据形容为“空坟墓这无可争议的事实。坟墓是空的,基督的敌对者也无法否认这一点。”( Kevan,RC,14 )

他断言 : “对于所有为针对基督教见证而设的假说,空坟墓这个事实都是致命的一击。所有似是而非的理论就是因为它而绊倒,因此 , 即使发现许多反对复活的论点都小心翼翼地避免提及空坟墓,我们也不会感到惊讶。”( Kevan,RC , 14 )

威尔浩生( Julius Wellhausen )是著名的德国学者,以他的旧约高等鉴别学见称。辛普森引述了他对基督复活的见证 : “我们得承认 , 随着耶稣复活,他的身体也从坟墓中消失。这一点是无法以自然法则来解释的。”( Sparrow-Simpson, 援引于 Hastings,DCG,508 )

为什么耶稣的坟墓没有成为膜拜的对象呢?安德生提出同样值得留意的是,没有文献指出在初期教会的时代,那玟墓成为人敬拜或朝圣之地。基督徒固然因为深信夫子已从死里复活而没有去探墓,但那些听过他的教训 , 甚至知道他行过医治神迹而又没有加入基督徒群体的人又如何呢?看来他们同样知道他的身体已经不在那里了 . ,去探墓也没有意思。”( Anderson,CWH,97 )

莫理逊在他的著作《历史性的大审判》中提出了一顶有趣的发现:

先想想那件非常值得注意的小事 : 在使徒行传,或是宣教者的书信,或是任何一份毫无异议是属于早期的次经文献中,都没有一点儿蛛丝马迹显示,有人到耶稣基督的墓前致祭。对于基督徒心目中最神圣的地点一直保持缄默,是不寻常的表现。对于那些妇女来说,夫子的形体是一个神圣的回忆,难道她们不想在那神圣的地方多待一会吗?难道彼得、约翰和安得烈从没感受到来自那圣所的呼唤吗?那是曾保存伟大的夫子在世所有对象之处啊!当扫罗回想到昔日的狂妄自大时,难道从未试过孤身探墓,在墓前因自己曾否认主名而流泪悔改吗?如果这些人真的知道主曾埋葬在这里,却不曾访墓,就是非常、非常奇怪的事。

这些古老的记载没有提及后来在耶稣的坟墓发生了什么事 , 我肯定这种异乎寻常的缄默为那些反驳复活的人带来极大不安。( Morison , WMS,137 )

2C. 殡葬的衣服

在下面的记载中,约翰显示耶稣的殡葬衣服是复活的征据:

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 . 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因为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从死里复活。(约二十 3-9 )

安德生论及约翰对于空坟墓的记载:

看来它并非空无一物。还记得约翰福音记载 , 抹大拉的马利亚怎样跑去告诉彼得和约翰,二人又怎样走到坟墓前。较年轻的约翰跑得比彼得快 , 先到了坟墓。他低头往里面“窥看”(我相信这是希腊文的字面意思),就看见细麻布衣服和裹头巾。西门彼得随后也来到,径直走进墓里,约翰也跟着进去。他们看见细麻布和裹头巾,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而是在另一处卷着。此处的希腊文似乎暗示,细麻布不是散落在墓中,而是放在尸身安放之处,它与裹头巾之间有一段短距离,显示那是基督颈部的位置;裹头巾不是与细麻布放在一起,而是在原来的位置卷着,我认为意思是仍然裹好,仿佛身体直接从中抽了出来一样。我们知道,约翰看见后,不需要任何人或天使再向他证明什么,他就信了;而他的见证亦一直流传给我们。( Anderson,RJC,7-8 )

戴义谈到约翰的叙述时说:

整段叙述充满个人的感情,处处显示这见证不独是出自一个目击证人,更是源于一个观察入微的目击者……门徒跑到墓前,他们一先一后到达坟墓,圣约翰先低头从门廊望进去,看见细麻布放在一处,同时胆量较大的圣彼得率先走进去;形容圣彼得仔细地观察殡葬衣服的那个字〔 theorei 〕甚至暗示他作出仔细的检验 ; 对细麻布和裹头巾的位置虽没有详尽的描述,但却在选字上极为细心;圣约翰后来进入墓中,看见殡葬衣服就相信了——这一切肯定是由一个亲眼目击者所描述出来的,这个目击者对眼前的景象记忆犹新,看见空玫墓和弃置的殡葬衣服更是这个目击者的信心和 , 生命的一大转折点。( Day,ER,16-17 )

莱瑟姆提及盖着耶稣头部的面巾:

“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这句话给我一点启发……它顺带地告诉我,细麻布全都放在一处。如果正如我所理解,细麻布全都放在石床的较低位置,这句话就可以说是描绘得非常清晰 ; 但如果细麻布一部分放在这里,一部分放在那里,好像有人仓促地抛在一旁那样,说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就毫无意思了;因为“细麻布”并没有界定任何一个地点。我们又注意到,“放”这个字并不是必要的。裏头巾并不像细麻布那样,是平放的;或许圣约翰是要刻意指出两者的差别。( Latham,RM , 44 )

莱瑟姆继续说 : “本来包着头顶的裹头巾遗留在……石床较高的位置 ; 它被发现另在一处卷着'。”( Latham,RM,36 )

莱瑟姆说 , “‘卷着'这个词的意思含混,我认为缠着的裹头巾形成了一个戒指的形状,好象一卷松了的裹头巾,中间部分却是空心的。”( Latham,RM,36 )

他总结道:

细麻布就放在那里——虽然塌了一点,但还是一层裹一层的样子,香料仍然留在上面。裹头巾则放在石床上突起之处,是安放尸体头部的枕头;它仍然缠着,好像假发一样,另放在一处。寂静的情景仿佛要诉说什么事。它向亲眼目击的人说话,当我在脑海中构想这幕情景,看见晨光从打开的墓门透进来时,它也向我说话。

我领悟到它要说什么:“属于拿撒勒人耶稣的一切都改变了,消失了。我们这些殡葬衣服、香料和裹头巾,都是属于这世界的,被撇下来。”( Latham,RM,11 )

3C. 封印

罗拔逊评论说封墓的时候,罗马的卫兵也在场 , 并留下来负责保护这个代表罗马权柄的封条。”( Robertson,WPNT,239 )

惠顿说 : “因此,若不拆毁封印,就不能打开墓门 ; 但拆毁封印就是违反了封印主人的命令。”( Whedon,CGM,343 )

当墓石被滚开的时候 , 封印也就毁了。破坏封印的人要向省长和他的机关负责。事实上,在基督复活的时代是没有人胆敢破坏罗马封印的。

4C. 罗马卫兵

“忽然,地大震动 ; 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吓得浑身乱战,甚至和死人一样。

“她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 , 说 : ‘你们要这样说 : “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 , 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瞩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太二十八 2-4 、 11-15 )

知道这些守卫的身份后,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描述给我们的震撼就更大。耶稣复活的景象吓得这些粗豪的士兵“和死人一样”(太二十八 4 )。

罗普这样描述那些守卫 : “他们不会理会获委派什么任务 , 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和责任,就是效忠罗马帝国,严格地执行他们作为士兵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 , 贴在约瑟墓前这块石头上的罗马封印,远比以色列的宗教信仰或这个民族所尊为圣的古老信条更加不可侵犯。〔他们是〕……冷血的……会为垂死犯人的外衣而拈阐”。( Roper,JRD,33 )

特克详细地描述百夫长配备的盔甲和武器 , 他所绘画出来的是一副有血有肉的战斗机器。( Tucker,LRW,342-44 )

索本告诉我们,那些负责守墓的卫兵正陷入绝境。当石头被滚开,封印毁掉后,他们已俨如置身于军事法庭之上。索本写道 : “士兵不能佯称他们当时正在睡觉,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在站岗时睡觉会招致死刑——而长官又往往会严格执行这个刑罚。”( Thorbum,RNMC,179-82 )

索本继续说 : “士兵此时再没有其它选择,惟有寄望祭司的影响力。尸体已经消失了,无论是什么缘故,(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都会因疏忽职守而被判死刑(参徒十二 19 )。”( Thorbum,RNMC,179-82 )

5C. 耶稣的显现表示他仍然活着

1D. 耶稣显现的重要性

鲁益师( C.S.Lewis )在谈及基督复活后显现的重要性时写道 : “记录在基督教历史上的第一件事就是 : 有一大群人说自己看见耶稣复活。如果他们在死之前没有叫其他人相信这‘福音福音书就永远写不成。”( Lewis,M , 149 )

莫兰提到有关耶稣显现的报告 : “最后,有关耶稣复活后显现的报告是极为谨慎的。当我们把这些报告跟次经福音书(自第二世纪开始)中的报告相比,就会发现惊人的差异。在次经之中,作者详细地解释耶稣复活的过程,加添大量的细节。例如,彼得福音(第二世纪中期)记述有一台十字架随着耶稣走出玟墓,而耶稣的身体竟然高耸入云。”( Moreland,SSC,175 )

克雷格谈到耶稣显现的真实性时说 : “由于使徒一直监护着耶稣的传统,主导着基督徒的群体,只要使徒仍然在世 , 一切跟使徒的切身经历不符、杜撰出来的显现故事都难以衍生。在次要的细节上可能会出现分歧,福音书作者的神学理念也可能影响这些传统,但基要的传统不可能是虚构的。严重偏离现实的记载一直到了第二世纪才出现,但随即被教会一致否定。”( Craig,DJRD, 援引于 Wilkins,JUF,155 )

安德生也提及关于耶稣显现的见证:

否定这些证据的最极端手法,就是说这些故事不过是虚构的,它们纯属谎话。可是,据我所知,今天没有批评者会采取这种手法。事实上,这种说法也是说不通的。试想想有多少人曾目击耶稣显现 : 超过 500 人。试想想这些目击证人的品格 : 他们是给世界带来最高道德教训的男女,即使在敌人面前也活出这些教训。试想想那个荒谬的假设 : 一小伙被击退的懦夫瑟缩在阁楼上,过了几天便转化成为一队无论什么迫害也不能叫他们闭口的勇士——然后企图把这种翻天覆地的改变归功于一个他们强加于世界的虚构故事。那简直毫不合理。( Anderson,RJC,5-6 )

孟沃华( John Warwick Montgomery )评论说:

留意耶稣的门徒是以目击证人的身份去宣讲复活的信息,那时候,曾经历过他们所谈及的事的人仍然在世。在主后 56 年,保罗写道有超过 500 人曾见过复活了的耶稣 , 他们大多数仍然在世(林前十五 6 及以下)。若说初期的基督徒杜撰出这样的一个故事,然后在当时的人面前宣讲这故事,实在叫人难以置信,因为只要当时的人交出耶稣的尸体,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否定耶稣复活的说法。( Montgomery,HC , 78 )

兰姆写道 : “如果耶稣没有复活,激进的批评者必定会指摘保罗,指他欺骗使徒说基督曾向他显现,而使徒也反过来欺骗保罗,说复活了的基督曾向他们显现。使徒的书信既被确认为可信,要在这一点上抨击来自使徒书信的证据就格外困难 ! ”( Ramm,PCE,203 )

关于耶稣复活了的身体有何特质,莫兰说 : “首先,福音书的作者和保罗都一致同意,耶稣是以肉身显现。我们得承认,耶稣现在拥有一个属灵的身体,跟他在地上的身体不尽相同。但保罗和福音书的作者都不认为,耶稣所拥有的这个属灵的身体纯粹是一个灵体,是肉眼看不见的。相反 , 这个身体是可以被肉眼看见、可以被触摸的,这个身体也延续了曾躺在坟墓里的那个身体。复活了的基督是可以吃东西的(参路二十四 41-43 )。”( Moreland , SSC , 82 )

克雷格谈到复活了的身体的本质:

保罗固然教导说,我们复活后的身体将会仿照耶稣身体的模样,是属灵的;但这并不表示这些身体是非物质的。这个解释跟保罗的教导并不相符。如果 soma pneumatikon 属灵的身体”)一词是指没有实体、非外延或非物质的身体,那么,说保罗教导,我们将有这一类复活的身体 , 就大错特错了。诠释新约的学者都同意, pneumatikos 是指在倾向上而不是物质上“属灵”(参林前二 15, 十 4 )。相应而言,由地上的身体转变为一个 soma pneumatikon (“属灵的身体”)的这个过程,不会改变它的物质,而是能拯救它脱离死亡。

一个非外延而没有实体的 soma (“身体”) , 跟使徒的措词格格木入。复活后的身体将会是不灭的、满有能力和荣耀的、体贴圣灵的身体,适合在一个新天新地中居住。所有释经家都一致同意,保罗并没有教导唯独灵魂不死 ;_ 非保罗所确认的是有形体的肉身复活,否则他有关复活的教导就是无意义的,无异于唯独灵魂不死的教导。因此,从释经而得的证据显示 , 在复活的身体有何本质这个课题上,保罗和福音书作者并没有分歧。( Craig,DJRD, 援引于 Wilkins,_[UF,157 )

基督向个别的人显现:

1. 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 : 可十六 9; 约二十 14
2. 向从玟墓回来的妇女显现 : 太二十八 9 、 10
3. 在复活日的较后时间向彼得显现 : 路二十四 34; 林前十五 5
4. 向以马忤斯的门徒显现 : 路二十四 13-33
5. 多马不在场时向使徒显现 : 路二十四 36-43; 约二十 19-24
6. 多马在场时向使徒显现 : 约二十 26-29
7. 在提庇哩亚海向七个门徒显现 : 约二十一 1-23
8. 在加利利的山上向超过 500 个信徒显现 : 林前十五 6
9. 向睢各显现 : 林前十五 7
10. 向十一个使徒显现 : 太二十八 16-20; 可十六 14-20; 路二十四 33-52; 徒一 3-12
11. 在升天时显现 : 徒一 3-12
12. 向保罗显现 : 徒九 3-6; 林前十五 8
13. 向司提反显现 : 徒七 55
14. 在圣殿中向保罗显现 : 徒二十二 17-21, 二十三 11
15. 在拔摩岛上向约翰显现 : 启一:10-19
6C. 基督的敌对者没有反驳复活之说

1D. 他们绝口不提

在使徒行传第二章,路加记录了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讲道。犹太人也没有反驳彼得那大胆的宣称 : 基督已经复活了。为什么?因为拒绝承认的人都可以走到空坟墓那里,去看个究竟。然而 , 所有人都知道,在坟墓里已经再找不到耶稣基督的身体。

在使徒行传二十五章,我们读到保罗被关押于该撒利亚。非斯都“坐堂 , 吩咐将保罗提上来。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6-7 节)在保罗所传的福音中,究竟有什么触怒了犹太人呢?他们在指控保罗时,极力避免提及的又是什么事呢?非斯都向亚基帕王解释这宗案件时,指出案件的关键在于“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徒二十五 19 )犹太人无法解释玟墓怎会空了。

他们想尽办法 , 对保罗作出人身攻击,但却避谈复活的客观证据。他们只能够主观地中伤保罗,对空玟墓这个无声的证入却避而不谈。

然而,犹太人的沉默比基督徒的声音更响亮,或正如费百恩( A.M.Fairbairn )指出 : “犹太人的沉默跟基督徒的讲话同样值得注意。”( Fairbaim,SLC,357 )

戴义教授说 : “只要反证复 : 活这件事,提出可靠的反驳证据,就能给基督教致命的一击。可是,尽管他们有充分机会作出反证,他们也无法做到。”( Day,ER , 33-35 )

安德生引述潘宁博的话说早期的犹太人曾针对耶稣复活这个基督教宣称作出反驳,这一点在福音书中也可找到蛛丝马迹 , 但在这些反驳中却找不到任何说法指耶稣的玟墓仍然原封不动。犹太人理应在辩论文章中致力保存这样的一个报道,但相反,这些辩论文章竟然跟它们的基督徒敌对者抱持同样的信念,就是耶稣的玟墓是空的。它们所能够做的就是按自己的心意解释运个事实。”( Pannenberg, 援引于 Anderson,CWH,96 )

教会是建基于耶稣复活这个事实的,只要驳倒它就能摧毁整个基督教运动。然而,在整个第一世纪之中 , 反对者没有作出这样的反驳,而是威吓基督徒,因为他们的信仰而殴打他们、鞭打他们 , 甚至杀害他们。把耶稣的尸体拿出来 , 岂不是一个更加简单的方法,可以封住他们的口吗?但却从来没有人能做到。

司徒德说得好,基督的敌人闭口不言跟使徒的见证一样,是耶稣复活的确凿证明。”( Stott,BC,51 )

2D. 他们嘲讽

1E. 在雅典

保罗向雅典人传讲基督时,他们没有提出反驳 : “众入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徒十七 32 )。他们只是一笑置之 , 因为他们无法明白一个人怎能从死里复活。他们甚至没有企图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实质上,他们是在说 : “别用事实扰乱我,我的心意已决。”

为什么保罗会在雅典而不是耶路撒冷遇到这些不信者呢?因为在耶路撒冷,空坟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事实就摆在众人面前 , 任由人去印证) , 但对雅典人来说,证据离他们甚远,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有关空玟墓的事。保罗的听众没有亲身查证复活的事 , 他们不愿费神去考究,而是漠不关心地把它看作笑柄。用谋杀自己的理性来形容他们的决定就最贴切不过。

2E. 在该撒利亚的亚基帕和非斯都面前

保罗对亚基帕和堂上所有人说,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徒二十六 23 )正当保罗以这些话替自己辩解时,非斯都大声说:

“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王〔亚基帕〕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 ”(徒二十六 24-28 )

像在雅典那时一样 , 保罗再次遇上顽梗不信的人。他的信息是: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徒二十六 23 ),同样地,没有人提出证据抗辩,只有非斯都发出的空洞嘲讽。保罗提到,他的辩词都是“真实明白话”(徒二十六 25 )。

保罗强调 , 他所说的话都是有根有据的 : “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徒二十六 26 )。他杷证据摆在亚基帕和非斯都面前,但非斯都却像雅典人一样,只是一笑置之。这件事是在该撒利亚发生的,在那里,不是每个入都知道空玟墓的事。但只要往耶路撒冷跑一趟,就能得到印证。

[5.耶稣复活——是骗局?还是事实?] 第2页
第二部分:论述耶稣的记载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3B.被确立的历史性事实

从来没有入曾成功反驳空坟墓这个证明基督复活的无声见证人。无论是罗马人或是犹太人,都不能交出基督的尸体或解释它究竟在哪里。虽然如此,他们仍拒绝相信。许多人都不愿接受复活这事实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是即使证据充足,他们仍硬着心拒绝。

戴义写道 : “空坟墓一直都是基督教圈子的重要证人,征实基督徒的信仰是合理的。基督徒从来没有怀疑过,坟墓在第三天便空了 ; 在这一点上,福音书的记载也是彼此吻合的 ; 它〔举旺的责任〕……不在流传这个传统的人身上,而是在那些否认空玟墓或企图以理性化的理论来解释主的身体为什么会消失的人之上。”( Day,ER,25 )

史威伯引述邓尼( JamesDenney )的话说 : “空坟墓并不是一颗天真的护教心的产物,这样的一颗心认为,主向属他的人显现并激发他们活出得胜的新生命,不足以成为复活的证据 ; ……它〔空攻墓〕原本就是使徒见证的一部分,是不受羁绊,并没有特殊动机的。”( Denney, 援引于 Smith,TS,374 )

4B. 被确立的关乎心理的事实

1C. 门徒的生命得改变

司徒德说 : “耶稣的门徒所经历的改变,也许就是复活的最有力证据。”( Stott,BC,58-59 )

哈拂大学的法律学教授格林尼夫提及门徒时说 : “若耶稣不是真的从死里复活 , 若他们并非确定地知道这件事,像确定地知道其它事实一样 , 他们根本无法坚持他们所述说的真理。 '

“在军事战记之中鲜有这种英雄的典范:坚贞、充满毅力 , 并怀有无畏的勇气。他们每时每刻都受着压力的催迫,叫他们仔细检视他们信仰的缘由,察验他们所维护的真理和事实有何证据。”( Greenleaf , TE,29 )

李德尔问 : “这些有分改革社会道德架构的人,会是老练的骗徒 , 或是患有妄想症的疯子吗?这些可能性比复活的事实更难以令人信服,我们也找不到一丁点儿证据证实这些论调。”( Little,KWhyB,63 )

看看耶稣的弟弟雅各得改变的生命。在耶稣复活之前,他鄙视哥哥所主张的一切。他认为,他公然作出狂妄的宣称,指自己是基督 , 只会有辱家声。可是,在耶稣复活之后,我们发现雅各跟其他门徒一起宣扬主的福音。他的书信正好描述了他与基督之间所建立的新关系。他形容自己是“神和主耶稣基督仆人”(雅一 1 )。他的生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变,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保罗所说 : “以后〔耶稣〕显给雅各看”(林前十五 7 )。

马西森( George Matheson )说:

多马之所以生疑,是因为他相信耶稣之死就等于他国度之死。“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说这话的人在说话的时候对基督的复活完全不抱希望。若预计能在数小时之后跟另一个人见面的话,就不会提出要与他同死。在那一刻,多马已经放弃一切理性的信念。他不认为耶稣能逃过这一劫,不相信他有这么大的能力。他深信外界的势力比他更强,将会把他摧毁。( Matheson,RMNT,140 )

然而,耶稣也向多马显现。这次显现的结果记载于约翰福音 : 多马呼喊“我的主!我的神 ! ”(约二十 28 )见过他的主从玟墓里复活之后,多马彻底地改变了,甚至愿意踏上殉道之路。

2C.2,000 年来得改变的生命

耶稣督改变了门徒的生命 , 在过去 2,000 年来,无数人的生命也同样得着改变。

3C. 裁决

那么 , 生命得改变这个已确立的关乎心理的事实,就是一个可靠的理由 , 叫人相信耶稣已经复活。就是这个主观性的证据,见证了耶稣基督在第三天复活这客观的事实。唯独是一位复活了的基督,才拥有改变人生命的这种大能。

5B. 被确立的社会性事实

1C. 组织:基督教会

1D. 教会得以建立,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有人传讲基督的复活。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 , 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徒 _21-22 )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 23-24 )

“就预先看明这事 , 讲论基督复活说 : 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 ; 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徒二 31-32 )

“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 ; 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徒三 14-15 )

“神既兴起他的仆人,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徒三 26 )

“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 , 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徒四 10 )

“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神已经叫他复活。”(徒五 30 )

“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 , 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 ; 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徒十 39-41 )

“既成了经上指着他所记的一切话,就把他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玟墓里。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那从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见他,这些人如今在民间是他的见证。我们也报好信息给你们,就是那应许祖宗的话,神已经向我们这作儿女的应验 , 叫耶稣复活了。正如诗篇第二篇上记着说 : 你是我的儿子 , 我今日生你。论到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不再归于朽坏,就这样说 : 我必将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又有一篇上说 : 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大卫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 , 就睡了,归到他祖宗那里,已见朽坏 ; 唯独神所复活的,他并未见朽坏。所以 , 弟兄们,你们当晓得 : 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十三 29-39 )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盼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 , 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 30-31 )

“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 ; 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徒二十六 22-23 )

在耶稣被钉的那一天,他们充满哀愁 ; 在七日的头一天,他们却充满喜乐。面对十字架 , 他们是绝望的一群 ; 在七日的头一天,他们的内心却燃起坚定的盼望。复活的消息刚传来之时 , 他们不能接受、难以相信 ; 一旦证实了便不再怀疑。在这么短促的时间内,是什么因素令这些人有如此惊人的改变?单是因为尸体从坟墓中被移走了决不能改变他们的情绪和品性。三天的时间绝不足以形成一个对他们有这么深远影响的传奇故事 ; 传说是需要时间慢慢形成的。他们的改变是一件关乎心理的事实,需要一个充分的解释。

试想想这些目击证人的品格 : 他们是给世界帯来最高道德教训的男女 , 即使在敌人面前也活出这些教训。试想想那个荒谬的假设 : 一小伙被击遐的懦夫瑟缩在阁楼上 , 过了几天便转化成为一队无论什么迫害也不能叫他们闭口的勇士——然后企图把这种翻天覆地的改变归功于一个他们强加于世界的虚构故事。那简直毫不合理。( Anderson,RJC,5-6 )

2D. 教会的存在是一个历史事实。教会存在的缘由在于她对复活的信心。这个组织在初期一直受尽犹太人和罗马人的迫害。信徒为他们的主受折磨、被杀害,原因不过是他们知道主已经从坟墓里复活过来。

史威伯指出,即使是唯理主义者归宁伯博士也不得不承认:

假若没有了复活的信念,也没有人把这信念有系统地组织起来,就不会有基督教……整个救恩论以及基督教的基要教理都是建基于复活的信念之上。任何一本阐述基督教教理的作品都应该在第一页写上保罗的宣告,作为格言:“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从严谨的历史角度来看,复活信念的重要性一点都不能忽视……藉着这个信念,对耶稣及其使命的信心就转化成一个新宗教的基本元素——这个新宗教在脱离犹太教之后成为了它的对手,并开始征服整个世界。( Smith,GCWC , 20-21 )

李德尔指出,约在主后 32 年建立的教会并不是出于偶然的,而是有一个明确的肇因。圣经记载,在初期教会的时代,安提阿的基督徒被称为“那搅乱天下的”(徒十七 6 )。导致天下大乱的肇因就是耶稣的复活。( Little,KWhyB,62 )

史威伯引述牛津大学里彭学院( Ripon Hall )的校长梅杰( H.D.A.Major )的话说 : “假若耶稣被钉死后就再没有跟门徒接触过,基督教会根本就不会出现。这教会是建基于信心——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一个被钉死的弥赛亚根本就不是弥赛亚 , 不过是被犹太教所弃绝、被神所咒诅的人。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一章 4 节所宣称 : 耶稣的复活以大能显明他是神的儿子。”( Major, 援引于 Smith,TS,368 )

史崔顿( HillyerStraton )引述赖德烈( KennethS.Latourette )的话说 : “耶錦的死令跟随他的人陷入绝望中,而把他们从这绝望中救拔出来的,就是对耶稣复活的信心 ; 也就是这种信心,令由耶稣发起的运动得以一直延续下去。他们深信被钉的主已从死里复活,他们见过他,也曾跟他说话 ; 这种信念之深,令他们乎忘却了耶稣的死甚至是耶稣其人。”( Latourette, 援引于 Straton,BLR,3 )

2C. 基督教的星期日

犹太人休息和敬拜的日子本来是星期六,因为 1 经记载 , 神完成了创造的工作后,在第七天休息。他们的律法也命定要在第七天休息。因此,安息日就是犹太教的其中一大支柱,守安息日也是犹太人生命中最敬虔的事之一。基督徒却为了记念耶稣复活而在一星期的第一天聚集敬拜。以第七天为休息和敬拜的日子是一个历史悠久、具神学基础的做法,基督徒却成功地把这个日子改为星期日。别忘记,他們自己也是犹太人!如果他们搞错了 , 那会怎样呢?我们必须明白,这可能是一个宗教群体所做的最重大决定!假如耶稣没有复活 , 我们如何能解释基督徒把敬拜的日子由星期六改为星期日这个决定呢?( Green,MA,51 )

安德生指出,首批基督徒大多都具有犹太背景,曾热心恪守他们的安息日。因此,必定是发生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事件 , 才能令他们改变这个习惯 ; 而这事件就是耶稣的复活!( Anderson,RJC,9 )

3C. 基督教的圣礼

1D. 圣餐礼

〔参徒二 46; 约六 ; 太二十六 26; 可十四 22; 路二十二 19; 林前十一 23-24 〕

主的晚餐是记念主的死,但我们从使徒行传二章 46 节中知道,它也是一个欢喜快乐的时刻。若然主没有复活,又怎会有喜乐呢?回想起最后的晚餐,只会带来难以承受的伤痛,因为接续那顿晩餐而来的就是他们的主被出卖、被钉死。是什么令痛苦的最后晚餐转变成为喜乐的圣餐礼,世界各地都有人恪守呢?

甘迈高评论:

他们在这圣礼中与他相遇。他并不是死了、离开了他们,而是复活了、仍然活着。因为知道复活了的主临在当中,他们为他的死而欢庆,直到他在历史终结时再来(林前十一 26 )。从最早期的基督徒群体之中,一所说亚兰语的教会那里,有一个简短的圣餐祷文流传给我们(林前十六 22, 以及 Didache,10 )。这就是了: Maranatha !意思是“主必快来!”除非主真的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早期的基督徒能够怀着这种心态,聚集一起守主餐。( Green,MA,53 )

2D. 圣洗礼

〔参西二 12; 罗六 1-6 〕

基督徒有一种入教的仪式——圣洗礼。这是另一个偏离犹太教的做法。犹太人保持割礼的仪式,基督徒则遵照主的命令,施行洗礼。他们呼召人为自己的罪悔改,相信复活主 , 并接受洗礼。

那么 , 究竟圣洗礼象征着什么呢?答案是毫不含糊的。保罗解释说,信徒在洗礼中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当他浸在水里,就是向老我的罪性死 ; 当他从水里上来,就是有分于基督那复活了的新生命。在基督教中,没有什么东西比圣礼具有更悠久的历史,而它们又是直接紧系于基督的死和复活之上。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又如何能解释圣洗礼的意义呢?

4C. 教会一历史性现象

那么 , 教会的设立就是一个历史性的现象,只能以耶稣的复活来解释。基督徒恪守的那些圣礼也就持续地见证着教会的根源。

对于那些见证基督复活的首批信徒 , 莫礼斯( L.L.Morris )评论道:

他们是犹太人,而犹太人又一向固执地持守自己的宗教俗例。然而,这些犹太人却不守安息日,而是守主日——每周记念主复活的日子。他们在主日守圣餐,为的不是记念已死的基督,而是以感恩的心记念永活的得胜主所赐下的恩福。他们的另一项圣礼——圣洗礼——则提醒信徒,他们是与基督一同埋葬并一同复活的(西二 12 )。复活替他们所做的一切赋予意义。( Morris ,援引于 Douglas,NBD,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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