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部分将讨论研究基督教的重要范畴:圣经 的默示;反超自然主义;考古学。以上三类研究 范畴皆与底本假说及形式鉴别学有关。故此,本部分先作简介。
本书的第三部分旨在响应批判圣经者和那些对圣经的默示和权威有所保留的 人。因此,需要在本部分“铁证”的开首,先讨论批判者心中倾向的疑问:完全的神如 何无误地与堕落的人类沟通。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我提供了证据,证明圣经是历史性地准确的。然而,我在那部分提出了警告:历史性准确的事实并不代表圣经是神默示的。报章上记录的球赛结果是历史性准确的,但并不表示这结果是神默示的。
另一方面,圣经本身宣称,它是神的话语。
1A.圣经的宣称
全章概览 |
1A:圣经的宣称
·旧约是默示的
·律法的默示
·先知的默示
·所有书卷都是默示的?
·新约是默示的
·神的话是否无误?
·神的性情
·无误是什么?
·无误不是什么? |
2A:反对圣经的宣称
·循环论证
·圣经没有无误的教导
·无误并不重要
·无误是新近的发明
·圣经中真有错处?
·有限度的无误
·不存在的圣经原稿
·神在乎吗?
·过多的条件
3A:总结 |
圣经里多处宣称,圣经是“神的话语”。其中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如果圣经真的是神的话语,那么神如何与人类沟通?
保罗告诉我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三16)这节经文是支持默示这教义的主要经节。希腊文如 t〇S通常译作 “ 默示 ” ,换句话说圣经是神所“默示”的。简而言之,这字可译作“神所 呼出来的气”,圣经是神呼出来的。
默示的定义是神透过人类作者工作的神秘过程,作者按他们个人的性格和风格,写出具神圣权威和无误的作品。(Geisler,GIB, 39)
当我们使用“默示”或“灵感”这词时,必须非常谨慎。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我 们会说那位艺术家的灵感被引发”,或是“那乐曲无疑能引发人的灵感”。这是一 个非常普通的用语,今天我们会解释为某些圆满或有巨大价值的东西。然而当我们把这个词用于圣经上时,就含有不同的意义。圣经不像一位歌手或艺术家般被引发灵感,而是神呼出来的气。圣经宣称本经是神亲自说的话,出自神的口。
1B. 旧约是默示的
旧约圣经中许多书卷都自我宣称是来自神的,长久以来圣经的这部分也被视为 “神的话语”。旧约圣经可以有多种分类,在新约圣经中旧约被分为两重编排(太五 17,七12)和三重编排(路二十四44)。在本部分我们会按书卷有关默示的宣称,来 检视旧约的两重编排——律法和先知,也会讨论那些没有明确地宣称为默示的部分。
1C. 律法的默示
旧约圣经的首五卷书通常被称为“律法”、“妥拉”——在希伯来文是律法的意思;或称作 “ 五经 ” 。这些书卷——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末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传统上被认为是摩西的作品。
出埃及记(三十二16)、利未记(一1)、民数记(一1)和申命记(三十一24-26)都在默示方面有明确的宣称;唯独创世记没有这么直接的宣称。然而,创世记同样被视为“摩西书卷”的一部分(参代下三十五12;尼十三1),而因着这种联系,它很自然也带有同样的神圣权威。对任何一卷书而言是成立的,对其他的书卷1成立。换句话说,在这正典的部分,有关一卷书的宣称,也就是对所有其它书卷的宣称,因为它们一同被统称为:摩西的书卷或摩西的律法。
在旧约圣经余下的书卷中,那联系并没有中断,摩西的律法就如神的律法一样,向子民宣告;摩西的声音被视为神的声音。约书亚以摩西继承人的身份,在开始他的事工时吩咐:“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 , …… 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书一8)神试验以色列民,看看他们“肯听从耶和华借摩西盼附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士三4)“撒母耳对百姓说:‘从前立摩西、亚伦,又领你们列祖出埃及地的是耶和华……他们却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撒上十二6-9)在约西亚的日子,“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传耶和华的律法书。”(代下三十四14)但以理在被搪期间承认摩西的律法就是神的话语,说:“在你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因我们得罪了神。他使大灾涡临到我们,成就了警戒我们和审判我们官长的话。”(但九11-12)即使在被搪后期,尼希米所带来的复兴,都是出于顺服摩西的律法(参拉六18;尼十三1)。(Geisler,GIB,71)
2C.先知的默示
」日约第二部分就是“先知”。这里是有点微妙的,有些人会认为先知就是以赛亚书、耶利米书等;但有时候旧约中被视为先知书的不单是指写作先知的书卷,而是指除了五卷律法书卷外,旧约圣经中所有其它书卷。
某些后期的先知对早期先知表达了高度的尊敬。神透过耶利米的著作对但以理说话(比较但九2和耶二十五11);同样以斯拉承认耶利米的著作(拉一1)、哈该的著作和撒迦利亚的著作(拉五 1) 具神圣权威。最强烈表达这种尊重的经文,可在旧约先知中最后的几位中的一位著作中找到,就是撒迦利亚。他谈及“律法和万军之耶和华用灵藉从前的先知所说的话”(亚七12)。类似的经文出现于旧约圣经最后一本历史书——尼希米记。尼希米写道:“但你(神)多年宽容他们,又用你的灵藉众先知劝戒他们。”(尼九30)这些例子肯定了后期先知对他们的前辈之著作非常尊重,认为这些著作是神的话语,是神为了以色列人的好处透过他的灵所赐下的。
在先知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先知的独有引言:“耶和华如此说”,连同于旧约其它书卷中所出现的次数,数以百计。(参Thomas,NASECB,1055-65)
举个例子:以赛亚宣告说:“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赛一2);耶利米宣告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耶一11);“耶和华的话特特临到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结一3)。类似的句子在12卷“小”先知书中出现(参何一1-2;珥一1) 。
对于先知的整体宣称,于后期被纳入“著作”中的先知书而言,同样成立,因为它们本是先知的一部分。即使是耶稣特别指出具弥赛亚重要性(路二十四44)的诗篇,原本属于“著作”的一部分,也包括在律法和先知中,而律法和先知就是耶稣对“整本圣经”的定义(路二十四27)。约瑟夫在他的时代把但以理书(后期被纳入“著作”中)置于“先知”之列(如a—1.8)。因此无论后期旧约经卷怎样被编排成三部分,明显地早期的编排是两重的,即律法和先知(包括后期被认为是“著作”的经卷);从旧约圣经后期,经过“两约之间”的年代,直至新约时期,也是如此。(Geisler,GIB,72)
先知是神的发言人,不单在于他们的话,也在于他们的著作。神命令摩西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出三十四27)耶和华吩咐耶利米:“你再取一卷,将犹大王约雅敬所烧第一卷上的一切话写在其上。”(耶三十六28)以赛亚见证耶和华对他说:“你取一个大牌,拿人所用的笔,写上。”(赛八1)神再次对他说:“现今你去,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刻在版上,写在书上,以便传留后世,直到永永远远。”(赛三十8)类似的命令同样临到哈巴谷:“将这默示明明地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哈二2)
3C.所有书卷都是默示的?
旧约圣经中大部分书卷(24卷中约18卷)都明显地宣称它们是神赐给人的话,然而有些书卷对它们的来源没有清楚说明,以下提出数个解释:
1D.它们都是某个部分的段落
每卷书都是属于一个部分的段落无论是律法或先知。不同部分都独特而明确地宣称了自己是以默示产生的,而这宣称对该部分中的所有书卷而言都是成立的。因此,个别书卷毋需为自己提出证明,因为整个部分的宣称已为它说明,而后期的圣经经卷视那部分拥有整体性的权威,进一步肯定了以上的论点。
2D.历史书和诗歌的本质
唯独是历史书和诗歌没有直接的句子,指出它们的神圣起源。所有教导式的书卷都宣称耶和华如此说。”历史书和诗歌没有任何宣称,是因为它们表达了“神所表现的”(历史),而不是“神所说的”(律法和先知)。尽管如此,即使在历史书和诗歌中,也隐含着“耶和华如此说”这教导。历史是神透过在国家发生的实际事件所说的话,而诗歌则是神透过国境内个别国民的心声和愿望来讲话。两者都是神的话语,跟他借着律法和其它教导性著作清晰地说话一样。
3D.书卷的作者都是神所授命的
犹太传统认为所罗门是雅歌、箴言和传道书的作者。所罗门具有神所赐的智能(王上四29),更符合民数记十二章6节列出有关先知的要求:神在异象和梦中向他说话(参王上十一9)。大卫被认为是几乎半卷诗篇的作者,虽然诗篇本身没有宣称是神的默示,大卫对他个入职事的见证记载于撒母耳记下二十三章2节:“耶和华的灵借着我说:他的话在我□中。”耶利米,即传统认为是列王纪上下作者的那位,众人都承认他的先知资格(参耶一4、17)。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被归入祭司以斯拉作品之列,他以先知的一切权力解释摩西的律法,并发起日后民间和宗教的改革(参拉七10)。因此,不论是旧约圣经中的书卷自证,还是那些被认为是旧约书卷作者的人,都一致地宣称旧约是神带有权柄的话语。(Geisler,GIB,69-70)
2B.新约是默示的
新约圣经也宣称是“神的话语”。从新约成稿时开始,属神的人都哓得这些作品是与众不同的。
正确地说,基督是圣经默示和正典化的关键。他确认了旧约希伯来正典是默示的;他也应许赐圣灵来引导使徒得着“所有真理”,结果使徒写成了新约圣经。(( Gei sler,GIB,89)
对比新约圣经和旧约圣经中同样宣称具权威和默示性的经文时,别忘记旧约的先知有何等崇高的地位,他们的著作被认为具有何等大的神圣权威。正如在希伯来书一章1至2节中肯定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逾我们”,那信息“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来二3)换句话说,交付给使徒有关基督的信息,对今天来说是神的话语,正如过往先知的信息是神的话一样。根据以弗所书二章20P,教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使徒”一词不一定只解作十二使徒,保罗是使徒(加一;林后十二),巴拿巴也是使徒(徒十四14)。雅各带着神的权柄来写作(雅一1),还有其他人具有先知恩赐的(例如徒十一28中的亚迦布)。无论是使徒或先知的恩赐都让人具备得着后示的条件(参弗二20),而数字新约圣经的作者都具有“先知”的资格(例如马可、路加、雅各和犹大)。
使徒行传第二章42节记载信徒??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涛。”使徒教训的权威,不单在于与先知等同,也在于对早期教会的重要性。使徒的教导是教会具权威的根基,因此新约圣经是教会具权威的根基。(Geisler,GIB,92)
彼得在引用保罗的话时称他的作品为“经书”(彼后三16),而提摩太前书五章18节以“因为经上说”来指路加福音第十章7节和申命记第二十五章4节。假如路加不是使徒,但他的著作却被引用作圣经,而曾被保罗批评(加二11)的彼得也认为保罗的著作是圣经,这样整本新约圣经也应被视为圣经;新约也应包括“都是神所默示”的范围内(提后三16)。
3B.神的话是否无误?
圣经宣称是神所默示的。如果圣经真的出自神,我们在逻辑上可以假设圣经是没有错的,或是无误的。“默示”和“无误”两词通常有所关联。为着了解无误这问题,让我们考虑以下的课题:神的性情、怎样是无误和怎样不是无误。
1C.神的性情
要对圣经的默示有合宜的了解,必须包括了解它的无误。圣经是神的话语……而神是不能有错的(来六18;多一12)。否认圣经的无误,就是质疑神的正直或圣经作为神话语的身份。
神的性情必须是无误的。如果圣经中所有陈述都来自神,而神又是真理的神,正如圣经中宣告的,那么圣经就必定是全然真确的,无误的。耶稣谈及神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诗人如此描述:“你话的总纲是真实。”(诗一一九160)所罗门宣告说:“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箴三十5)保罗写信给提多说:“无谎言的神……”(多一2)。希伯来书的作者声称:“神决不能说谎。”(来六18)最终的分析,显示攻击圣经的无误,就是攻击神的性情。每个真正的基督徒都会与保罗同声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罗二4)
2C.无误是什么?
无误就是在一切事实都陈列出来的情况下,圣经在其原有手稿中,若被正确地解释,其中所有的断言都会是全然真确的,无论是有关教义、或伦理、或社会、物理或生活科学。
其中的基础在于圣经是神所呼出来的。他使闬人去写出他要他们所写的内容,让他们避免犯错,但同时却让他们保留独有的个性和特色,以表达他要传递的信息。
彼得告诉我们“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这意念告诉我们正如风带动船的帆,神的灵也带动圣经的作者,最终写出神要求的信息。
1D.神使用不同的表达
无误并不等于圣经中每个字都是一样的,因为神是有创意的(他是那创造者),他以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时间去说出同样的信息。默示不会抹杀表达的多元化,四福音就以不同的方法、向不问的受众,说出了同一个故事,它们甚至在引述基督同一段说话时,用了不同的字眼。
例如,比较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著名的认信 :
马太记载:“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十六16)
马可记载:“你是基督。”(八29)
路加记载:“是神所立的基督。”(九20)
即使是十诫,也以不同的方式去记载是神用指头写的”(申九1 0 ),在神第二次赐下时就用了另一种表达(比较出二十8-11及申五12-15)。例如,出埃及记以神的创造作为以色列人被召要守安息日的原因,而申命记则以救赎为守安息日的理由 。 (参Archer,EBD,191-92)
如果像彼得承认耶稣为基督和十字架上的刻文(参太二十七37;可十五26;路二十三38;及约十九19)是如此重要的记载,和那“是神用指头写的”如此永久和特别的律法,它们都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那么在圣经的其它部分表达的多样性便无损无误的概念了。
2D.神使用不同作者的个性与风格
默示也可以表示神使用了不同作者的性情——包括他们个人的文学特色和风格来记载他的话语。我们只需比较旧约圣经中以赛亚有力的风格和耶利米哀痛的语调,就清楚明了。新约圣经中路加表现了明显的医学兴趣,雅各是特别实际,保罗是神学性和好辩论的,而约翰则以单纯的心去写作。神透过不同人的个性去传递信息,每个作者都有其独特的文学特色。
传统的圣经作者包括一位律法颁布者(摩西)、一位将军(约书亚)、多位先知(撒母耳、以赛亚等)、国王(大卫和所罗门)、一位乐师(亚撒)、一位牧羊人(阿摩司)、一位王子和政治领袖(但以理)、一位祭司(以斯拉)、一位税吏(马太)、一位医生(路加)、一位学者(保罗),和渔夫(彼得和约翰)。神使用了不同的圣经作者来代表多样化的职业和环境,也使用了他们独特的个人兴趣和性情,来反映他那超越时间限制的真理。
3D.神有时候使用圣经以外的来源
毫无疑问,默示的教义并没有抹杀使用人类文献作为神真理的来源,这正是圣经所宣称的。路加福音是路加根据他同时期的一些文献来作的研究成果(参路一1-4)。约书亚记的作者引用雅煞珥书作为他日头停留的著名记载的根据(书十13)。(参Nix,援引于Criswell,CSB,267-96)使徒保罗在他那众所周知的雅典辩道中,随意地引用一位异教诗人的作品(徒十七28)。犹大书引用了非正典中有关以诺的预言(14节)。
圣经作者使用圣经以外的来源,不能视为与默示不一致——因为我们必须谨记“所有真理都是属于神的”。那“盼附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林后四6)也能透过异教先知(民二十四17)、无心的祭司(约十一50),甚至顽固的驴(民二十二28)来说出真理。
3C.无误不是什么?
1D.不是严谨的文法
无误是以真理来下定义的,而真理是由文字所组成的句子来表达的。因此,一个现代文法上的错误,并不能消1圣经的无误性。它本该就是这样的。文法的规则只代表了语言的日常用法,经验丰富的作家每天都会打破这些规则,以求更高层次的沟通。我们为什么要剥削圣经作者这种权利呢?(Feinberg,MI,援引于Geisler,I,299)
2D.容许不同的修辞法
我们不必假设一本由“默示”而来的书就必须只有一个文学形式。人类的表达方式是无限的,我们也没有理由要假设神在与人沟通时,必须只有一种风格或文学形式。
圣经反映了多种文学方式。当中数卷书整卷都以诗歌的形式写成(例如:约伯记、诗篇、箴言)。符类福音中充满了比喻。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中,保罗用了寓意手法。新约圣经载满了隐喻(林后三2-3;雅三6)和模似(太二十1;雅一6);也有使用夸张法(西一23;约二十一25;林后三2)。耶稣自己有时候也会使用讽刺手法(比较太十九24与二十三24)。
默示的宣称,若以被默示的记载特色来看,显示出“默示”不必被视为刻板或呆滞的过程。反之,默示是一个互动和个人的过程,写成带着神权柄和无误的作品,就是神话语的文字记录。(Geisler,GIB,58)
3D.历史性精确?
人们通常主张无误的教义不能被接受,是因为圣经未能反映现代世界所认同和要求的历史及语言上精确的标准。正如许多支持无误者和反对无误者之间的争议,精确的定义仍然是含糊的。对某些人来说,不精确就代表有错误,但这并非必然的。就像以前某些智者所言,只要语句都适当就已经足够了。我以真理的角度来理解这论点。几乎任何句子都可以有更精确的表达;任何历史编纂,即使是一次详尽的历史记录,也只是一个概略而已。
让我举个例子。如果我们记载一次在1978年发生的事件,我ff]明显地可以更精确地记载,这事件发生于5月15日晚上10时,诸如此类。然而那原本的句子仍是真实的。我认为无误所要求的条件是:句子的内容是否真实?若然,无误的教义就没有问题了。为什么我们要视现代对精确的要求为绝对?我们就不可以接受圣经已反映了当代的标准吗?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标准正确,而圣经时代的标准有误,这不是有点傲慢吗?(Feinberg,MI,援引于Geisler,I,299_3 0 0)
4D.圣经使用非科学的语言
默示当然不一定要使用学术性、技术性或科学化的语言。圣经是为每个年代的普通人而写的,因此使用了日常的普通用语。使用观察性的语言、非科学的语言并不代表不科学,只纯粹是先于科学而已。
圣经在古代记载时,是使用古代的标准。把现代的科学标准强加在经文之上是不合时宜的。谈及太阳止住(书十12)不比提到日出(书一15)更不科学。(Nix,J,267-96)现代气象家每天都仍在谈及 “ 日出”和“日落”的时囘。圣经记载示巴女王“从地极而来”(太十二42),至于“地极”只不过是数百里以外的阿拉伯(Kmeling,RMBA,231,map IV),这句子似乎是观察性的语言。以同样方法,圣经记载在五旬节那日,聚集了“从天下各国来”(徒二5)的犹太人,在使徒行传第二章9至11节中说明了包括哪些国家,在字面上也不包括全世界(例如没有北美洲和南美洲)。
因此,圣经是在地理上使用了众所周知的语言 , 可普遍地解释为 “ 已知的世界 ” 。圣经是在科学发展之前,写给非科学化的群众的。断言圣经在科学上错误是不合理的;圣经只是没有应用现代科学术语而已。然而圣经舍弃了科学术语,却让内容得到普及和以简单的表达方式取胜。
圣经也使用了约数(参代上十九18,二十一5)。以三来指3.14159265,在现代技术性的社会标准下,明显是不精确的,但对于古代非技术性的人们来说,却又不是错误。三又百分之十四可以被约简为三,这对于古希伯来圣殿中一个“铜海”(代下四2)来说是已经足够的了,即使这数字在火箭的计算机系统中是不足够的。然而我们不必在前科学的年代要求科学化的准确性。
圣经以当时语言说话,以当时人所能理解的方式表达。我们必须以神启示的本质来判断圣经。启示是神透过人的语言及人的独特文化背景而赐下的。
我们按着当时的文化背景,包栝人物、例子、比喻和其它语言沟通的元素,来理解先知和使徒的文字,才是有意义的。任何把现代科学或技术精确性强加在圣经身上的人工化或抽象的无误理论,都是不合宜的。(Geisler,GIB,57)
5D.确实说过的话?
无误并不要求耶稣的说话(logiajesu)必然包括耶稣所说的每一个字(ipsissimaverba),只要正确的表达(ipsissimavox)就可以了。这一点与先前“历史性精确”近似。当新约圣经的作者引用耶稣的说话,不一定须要每一个字都引用出来。亳无疑问,我们可以从新约圣经中找到耶稣所说的一切话,却不一定指每一个情况都是如此。
耶稣所说的话许多都是亚兰语,因此,必须将这些话翻译为希腊语。此外,我们以上已经提过,新约圣经作者并没有我们今天说话的惯例。所以,我们不可能知道哪些是直接引用,哪些是间接说话,哪些是作者的传意。(Osborne,RCGC,83-85)论到耶稣所说的话,按以上的事实来理解,与无误有何抵触之处?倘若作者认为是耶稣所说的话,实际不是出于耶稣;抑或耶稣曾经所说的话,在作者重构时扭曲了原来的意思,则无误就受到威胁了。
可是,神却愿意准确地与我们沟通(并非机械式的一字一语),其中一个例子是他赐下四卷福音书。借着福音书中耶稣说话的细激分别,帮助我们了解耶稣说话的真正含义。倘若每一位作者都像鹦鹉学舌般重复别人所记载的,经文可以很准确,却扭曲了其中的意思。
6D.详尽完整的记录?
无误并不保证对于每一件个别事情,或对稍加牵涉的其它事情,一律作详尽完整的记录。这一点亦与先前论到精确一点相似。我们必须记得,从门徒(甚或神学)的观点来说,圣经是不完整的。“不完整”一词经常给人错误或虚假的意思,然而这观点是错误的。对于每一个人所需要的信心和实际行动来说,圣经都是完整的启示。即是说,我们或者有许多想知道的事,但神看来却没有必要启示出来。也可以说,神认为没有必要将每一件事情都巨细无遗地记录下来。
我认为这点对福音书的记载来说也有意义。当人晓得任.何一个福音书作者都没有责任记载任何一件事件的一点一滴,福音书中的问题(部分将在第三部:形式鉴别学中讨论)就能迎刃而解。福音书作者有权按着写书的@的来记录事件。然而,我们也要谨记即使是把四卷福音书对某件事情的记载综合起来,也不会是该事件的一切记录,也许总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资料让人解决当中的冲突。我们只需要肯定每位福音书作者所写的句子都是真实的就足够了。(Feinberg,MI,援引于Geisler,I,300-2)
7D.亲笔手稿
并不是每一个手抄本都是无误的,唯独是原有文本才是。几个世纪以来,不少人持以上的观点;今天亦有不少福音派信徒认为无误(或绝对无误、默示)只是指圣经的原稿来说。
奥古斯了在写给耶柔米的一封信(信件82)中,谈到他在圣经中找到似乎与真理相违的内容,他如此说:“我认为不是文本被修改,或译者没有按原有意思翻译,就是我末能了解这段经文。"(Bahnsen,IA,援引于Geisler,I,155-56)
对于神话语与原有手稿的分别,圣经中有分散的记载,认可那些译本和抄本。我们也可以从不同经文中找到有用的暗示,提及有关圣经对于现存抄本和译本的态度。我们主要看到的是这些非亲笔书写的抄本,被认为能够达到神原来给予圣经的目的。所罗门王拥有摩西律法原稿的手抄本(参申十七18),然而该抄本也被认为真实且非伪造地记载了“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主的道”。(王上二3)(Payne,PB,16-18)
在以斯拉手上的神的律法,明显地是一份抄本,然而在他的职事中这份抄本却带有权威(拉七14)。当以斯拉向以色列民宣读这些律法,让神引导他们的生命时,明显地是给他们读律法的译本,让他们以亚兰语来了解其中的内容,因为他们在被搪时已习惯使用这语言:“他们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八8)(Berk o uwer,HS,217)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抄本都达到神话语成书的目的,在实际上同享原有的权威。
我必须清晰地重申,福音派信徒把无误规限于原稿,(1)是对原稿的一种限制,以致保护了神□传信息的独特性;(2)并不表示现有的圣经,因为不是完全无误,就不被视为神的话语。福音派的看法并不认为现有圣经的无误或默示,是一个“全有或绝无”( all -or-nothing)的问题。(Bahnsen,IA,援引于Geisler,I,173)
倘若只有原稿才是神的启示,那么译本又如何?倘若只有无误的原稿才是神的默示,圣经翻译者并非必然无误,我们又从何肯定现今圣经的篇章?或许,人会质疑在誊写或抄写过程中是否产生错误。经文鉴别学以具学术水平的步骤,显示了经文抄写的准确程度。我们预先借他们的结论,除却次要的枝节外,圣经抄写在任何方面都显示出十分的准确。按这结果来说,虽然只有圣经原稿是神的默示,但有良好的抄本及翻译,已经很足够了。虽然现代从来没有人看过无误的原稿,但同样没有人曾经看过有误的原稿吧。
神为何没有保护原稿不致散佚,我们不知个中原因。然而,人倾向崇拜宗教遗物却肯定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王下十八4)
亦有人认为,神只要保存一个完美的原稿,就可以遏止人崇拜多个圣经原稿。(Bahnsen,IA,援引于Geis l er,I,172-73)然而,神也没有这样做。很有可能,神之所以没有保存圣经原稿,是不许人可以擅自更改。实际上,根本没有人可以更改现存数以千计的抄本。
我们要避免落入两种极端之中,不是认为圣经原稿是不可得到的,就是以为圣经原稿是有错误的。我们必须坚持一个优良的手抄本或圣经翻译,从任何实际角度来说,都是神的启瓜。(Geisler,GIB,42_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