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誓言作保證的應許
年邁的亞伯蘭在自己帳篷前的樹蔭下散步,他是個有錢人,但同時是個游牧者,沒有任何一塊屬於自己的,像樣的土地可以放牧他的牛羊。
他來到一塊經過開墾的土地,佇立著,仰望著美麗的天空,在那廣袤的穹蒼上,無數的星星正在閃爍著。亞伯蘭的一生漫長且充滿著困苦。本來他是吾珥城的公民,這城是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一個富庶的城邦。但他跟著父親移居到吾珥北邊的哈蘭,父親過世後,亞伯蘭和他的姪子羅得離開了哈蘭,依循著古老商隊的路徑在肥沃月灣上游牧著,直到他後來紮營的地方。
之前,亞伯蘭從埃及回到迦南,他在埃及所獲得的豐富產業,差點給他的家族帶來災難。他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相爭,最後亞伯蘭只好和羅得分開,他給羅得自由,在高山和平原之間作選擇,羅得選擇了平原,最後來到了所多瑪。可是後來有軍隊侵略了所多瑪,抓走了羅得,亞伯蘭趕緊去救他。亞伯蘭的僕人們數目可觀,成為武裝的軍人,救了羅得,也釋放了所多瑪其餘的居民。亞伯蘭可以向他所拯救的難民索取大量的資財,但他拒絕向他們要任何一丁點的東西。
當亞伯蘭凝視著美麗的星空時,他到底在想什麼呢?他並不是回憶過去的戰爭或是思想如何恢復戰前的財富,他乃是在與神交通。幾十年來,他心中藏著一個重擔:他與他的妻子撒萊一直都沒有孩子。
聖經中亞伯拉罕的故事並不是一般的個人傳記。它沒有鉅細靡遺地敘述亞伯蘭的所有人生歷程,而是專注於一個中心主題,這個中心主題正是亞伯蘭所最關切的,也就是神的應許。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本族本鄉,離開父家,`為了轉往一個以後上帝會顯示給他看的土地。亞伯蘭離開吾珥,也離開在哈蘭的親族。他繼續往前行,不是作為一大群遷徙者當中的一位,而是作為單一家族的大族長。在上帝的指示下,他離開了其他人,好成為這應許的族群之父。上帝採取主動,呼召亞伯蘭,就像祂當年在伊甸園裡主動呼召亞當,或主動呼召挪亞建造方舟來拯救他的家人一樣。
上帝給亞伯蘭的呼召包含了雙重的應許:第一,祂將賜福給亞伯蘭;第二,祂將藉著亞伯蘭使別人蒙福。這個應許的兩個層面都和一件事情有關,就是神保證要從亞伯蘭的後裔中興起一個大族。上帝使亞伯蘭大大成名的方式,就是使他的後裔大大昌盛。他們會享受上帝賜給亞伯蘭的福,而透過神賜給他們的福,亞伯蘭也同蒙賜福。
當我們漸漸對神的同在失去知覺,我們對「祝福」的理解也就淡化、消失了。「祝福」就是神在表達自己所喜悅的是誰——它證明神愛我們、喜悅我們。其實「祝福」不僅僅是賜我們一些東西,祝福更是一種連結——一種表達神喜悅的連結,把神的子民和祂自己連結在一起。
怎麼知道亞伯蘭被祝福呢?首先,他可以求告那位向他顯現的神——耶和華的名(創十二7—8)。因為他有神的祝福,他也可以為別人禱告——無論是所多瑪的居民(創十八2—33)或亞比米勒王(創廿17)。由此可見,亞伯蘭成為別人的祝福的關鍵,是在於神祝福他。作為神的朋友,他大大成名,而他也見證了上帝大而可畏的名。
上帝對亞伯蘭的呼召,使亞伯蘭被分別出來,這分別是為了形成一支以亞伯蘭為代表的民族來。但上帝並沒有忘記其他的民族——那些被列在創世記第十章,挪亞的眾子們。在對亞伯蘭的祝福中,蘊含著神祝福萬民的心意——他們會聽聞亞伯蘭之神的名,被吸引來敬拜這位神,這位神會成為他們的神,他們也願意和屬神的後裔一起敬拜祂,應驗挪亞所說的預言——雅弗將住在閃的帳篷裡。(創九27)
當亞伯蘭仰望浩瀚的星空時,這些應許離應驗還有一段很大的距離。神應許他一塊土地,但當時的亞伯蘭仍然只是一個游牧者,漂泊在一塊不知道多少年後才會擁有的土地上。神應許要使他成為一個大族,但他的妻子撒萊卻一直沒有懷孕,實際上她早就超過了生育的年齡。然而,神親自引領亞伯蘭來凝望著星空,因為神曾經在異象中向他說道:「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創十五1)
亞伯蘭再次聽到這更新過後的應許,但這只是加深了他的苦惱。他向主吶喊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創十五2)雖然上帝已經再次向亞伯蘭說話,但是當現實狀況相當艱難的時候,神的話似乎也就不過是「神聖的話」而已。神不只應許要給亞伯蘭獎賞,還應許要親自成為亞伯蘭的獎賞。天上地下不可能再有更驚人的祝福了!神自己要成為亞伯蘭和他的後裔所繼承的產業。
我們似乎無法在當時的亞伯蘭身上看到神的應許是多麼地美好,但神並沒有責怪他,反而叫他走出帳篷,站在夜空下,好再次挑旺他的信心。神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十五5)那鋪張星河的創造主要繁衍亞伯蘭的後裔。神的應許是確鑿如山的。亞伯蘭仰望星空,透過信心的眼睛看到了主的榮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
使徒保羅把這一節拿出來,支持他因信稱義的教導。亞伯蘭並不是透過義行赚得上帝的喜悅,而是義被歸算到他身上。他不是信靠他所完成的事,或者是他即將完成的事,而是信靠上帝所說過的話,以及祂將要完成的事。在充滿懷疑和恐懼的黑暗之中,亞伯蘭的信心漸漸成長。仰望著星空的亞伯蘭,深深信靠著上帝。
雖然信靠著上帝,亞伯蘭渴望更深的確據。他要怎麼知道他真的會承受應許之地呢?(參創十五8)神的回答非常地有力,充滿了祂無上的恩典與慈愛的證據。亞伯蘭沒有因為要求一個證明而被審判,神反而指示他獻上一隻母牛、一隻母山羊、一隻公綿羊,以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這些動物要被劈開成兩半,好從他們分開的身體中開出一條路來。神要他擺上一具具動物的屍體,為了這個命令,亞伯蘭這一天剩下來的時間都拿來捕捉動物了。
當太陽下山的時候,亞伯蘭正在酣睡中,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永生神再次對他說話。這話的內容聽起來相當令人絕望:亞伯蘭的後裔要寄居外地、服事外地人並被他們苦待,但神也應許到了第四代他們會回到本地,至終將承受這應許之地。
預言之後,一片寂靜;寂靜之後,在黑暗中出現了一道嚇人的光。有燒著的火從那些肉塊中經過。聖經的作者在談論到西乃山上的神,在火和雲中出現時,用了同樣的詞句(參創十五12、17;出十九18,廿18、21)。在耶利米的預言中,出現了一樣的記號(參耶卅四18—20)。從分開的祭牲肉塊中經過,是表達發誓的行動,是表達發誓的儀式。從這儀式所要象徵的意義來看,這誓言是貨真價實的咒詛:「如果我不遵守我所發的誓,就會像這動物一樣被劈成兩半!」
這異象的奇妙之處,在於神親自發誓。他指著自己的生命向亞伯蘭發誓說,他會實踐他所應許的話。這神聖的誓言為神與亞伯蘭之間的聖約打上了印。在這聖約之中,神答應會毀滅那地的邪惡居民,而把他們的土地賞賜給亞伯蘭的後裔。請注意,這聖約的焦點集中在亞伯蘭的後裔身上,他們是神所要興起的民族,是神所應許的一群後裔,並且從中要興起一位特別的後裔。
聖潔之神同在所帶來的威脅,充滿在黑暗之中,也在烈火中燃燒著。神不會背棄祂的諾言;但是,亞伯蘭以及從他而出的民族的罪,難道不是個問題嗎?當亞摩利人惡貫滿盈的時候,神將要審判他們(參創十五16),難道這審判之火不會消滅有罪的亞伯蘭和他有罪的子孫們嗎?如果神要達成祂的誓言,祂對亞伯蘭的應許是不是表達祂的慈愛勝過了祂的義怒?但這又怎麼可能呢?
關於這個難題,要等到神的黑暗籠罩加略山的時候,答案才會顯明。在那裡,聖子上帝承受了咒詛,神因著對罪的憤怒而發出的咒詛臨到聖子並不是因為祂有罪,而是因為祂代替了那些有罪的。這就是神為了自己恩惠的誓言而付出的終極代價。那神秘的誓言,嚴肅到令人敬畏。它所指向的未來,超越了在埃及幾百年的奴役,超越了應許之地的恩惠,指向基督以自己的生命、以自己的寳血為我們付上了贖價的那日(彼前一18—19)。
神強化自己的應許 亞伯蘭相信神的應許,神的誓言令他敬畏。使他敬畏的,還有論到他的後代將要面對艱苦的那些話。但亞伯蘭還是沒有小孩。他來到迦南地,已經有漫長的十年,他現在已經八十幾歲了。神的應許不只是延遲了,更似乎已經變成不可能了!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因為知道自己不能生育而陷在絕望中,她給亞伯蘭提供一個建議,根據當時的習俗,婦女可以把自己婢女的小孩算為自己的。所以,撒萊把自己的婢女夏甲給了亞伯蘭為妾,希望夏甲能夠生出應許之子。結果是,夏甲真的懷孕了。
但是,亞伯蘭的喜悅馬上就煙消霧散了,因為夏甲小看她的女主人;接著,亞伯蘭被迫要支持撒萊去折磨夏甲。由於撒萊苦待她,夏甲就逃走了,但天使說服她回去。夏甲回去,把小孩生了出來,取名為以實瑪利。這是否正是神實踐應許的方式?似乎是如此!神在夏甲逃走的時候介入,命令她回去,並順服她的女主人撒萊。「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這個名字是從神而來的天使所取的,代表神已經聽見了夏甲的呼求。
多年之後,當亞伯蘭九十九歲時,神再次向他顯現,再次向他立約,這一次的祝福更廣,應許更大。現在的亞伯拉罕已經有了以實瑪利為兒子,因此以實瑪利也將成為一個民族之祖。亞伯拉罕要做多國的父。為了要給這個聖約立下記號,他接受了割禮(對當時的亞伯蘭來說,割禮可能顯得是相當奇怪、不太恰當的記號,好像是對生育的一種否定)。神把亞伯蘭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就是「多國的父」。祂把撒萊的名字改為有皇家意味的撒拉,也就是「皇后」。神再次確立祂的聖約,祂要作亞伯拉罕的神,也要作他後裔的神。他的聖約會是個永不廢棄的約。
請注意,神再次應許——亞伯拉罕將從他的妻子撒拉得到兒子,撒拉也會成為多國的母,有皇室的血脈要從她而出。
對亞伯拉罕來說,這個應許太大也太難以接受了,這位剛被立為「多國的父」的先生狂笑起來。這一切都等太久了,現在,它顯得很荒謬。撒拉會為他生一個兒子?以她這一大把的年紀?九十歲的女人能為一個已經活了一個世紀之久的男人生出男孩嗎?
亞伯拉罕經過長年焦急的等候之後,想到這幅看似荒謬的圖畫,就覺得太誇張、太牽強了。他現在深信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能大笑一場,也算是個暫時的解脫。但站在神面前的亞伯拉罕,安撫自己的心,使情緒平靜下來。他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其實他就是在說:「主啊!請理性一點!畢竟我也有個兒子啊!那是個不錯的男孩,已經十三歲了。主啊!以實瑪利已經是個神蹟了!就讓他作那應許之族的祖先吧!揀選他,使他作應許的血脈!你的聖約背後的應許太榮耀了,但是,說要讓撒拉生子未免太誇張了……」)
似乎,神的應許總是太大了,或許大多數人都會建議神選擇以實瑪利吧!聖經中的神蹟,包括亞伯拉罕和撒拉的故事,對所謂的啟蒙運動之子,也就是現代人來說,顯得令人討厭。是的,這些故事就像傳說一般地美麗動人,但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這一切都太荒謬了。神因為應許太大,而毀了自己的信用。或許生物科技能辦到類似神的效果:精子冷凍、試管受孕、器官移植——或許現代科技真能辦得到吧?但在現代科學出現以前,這應該是完全不可能達成的任務!
現代人因不信所發出的笑聲,其實和亞伯拉罕當時的笑聲相當不一樣。雖然神的應許使他相當吃驚,但他由衷地為以實瑪利感謝神,並深深地盼望神的聖約能在以實瑪利的後代身上實現。神向亞伯拉罕保證,以實瑪利不會被遺忘,他也會得到神的祝福。但那應許的血脈必須要從撒拉而出。因此上帝給亞伯拉罕的兒子一個最合宜的名字:喜笑!(以撒)
不只亞伯拉罕笑了,撒拉也笑了。從神而來的那一位和兩個天使一同來造訪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下,也就是亞伯拉罕曾經仰望星空的地方,一行人享受著亞伯拉罕的熱情款待。後來他們問說,撒拉在哪裡呢?神向亞伯拉罕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十八10)撒拉其實在帳棚裡,她聽到這句話時就大笑起來。從神而來的那一位挑戰她:撒拉為什麽要笑呢?難道上帝的口中所出的話太不可置信了嗎?尷尬的撒拉撒了個謊:「我沒有笑!」其實說這句話是相當矛盾的。但神要把真相記錄下來,也要撒拉記得:「不然!妳實在笑了。」
就像我們所熟悉的一樣,神守住了祂的應許。上帝應許的時間一到,撒拉就真的懷孕了,生了個兒子。這小孩按著上帝所選的名字,取名為以撒——也就是喜笑。在為以撒行割禮時,撒拉再度笑了——不是因為不信,而是因為出人意外的喜樂。她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婴孩』呢?」(參創廿一6—7)的確,除了神以外,誰能應許那不可能發生的事,並使它成真呢?
透過以撒的出生,我們聽到了神在祂自己得勝的恩典中也笑了。祂因實現自己看似荒謬的應許而歡喜。那些狂傲的懷疑論者應當被提醒:「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詩二4)。雖然神有審判,但神也一樣有令人開懷的恩典。撒拉學會了這個功課,所以她笑了!
不過,我們別忘了這個應許的焦點到底是什麼。亞伯拉罕的後裔都會因他蒙福,但應許所關注的對象是以撒,也就是應許之子,這小孩的誕生是為要證明神的話沒有一句是不帶有能力的。當神要求亞伯拉罕送走以實瑪利時,祂講得很清楚:「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參創廿一12)以撒,這應許之子,也是蒙愛之子。他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獨生子,因為他是應許的繼承人。
在時候滿足的時候,神所應許的那位後裔出生了。當天使將這大好的消息告訴馬利亞時,她沒有笑,而是驚奇地說:「這怎麼可能?我是個處女耶!」她所得到的答案和神給撒拉的答案幾乎一樣:「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37)「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註1】難怪,我們會驚奇地聽到耶穌說道:「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八56)亞伯拉罕的信心被堅固了,他緊緊地抓住神的應許,他也充滿喜樂地迎接「喜笑」(以撒)。
所以,他也能向前看到神所有的應許實現的那一天,也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基督的日子。
神違反了應許嗎? 亞伯拉罕的一生是一條信心的道路,他是以信心奔走天路;到了一個地步,他的信心甚至顯得很荒謬,但他至終明白了什麼叫「神的話沒有不帶著能力的」。現在還剩下一個試煉,這個試煉不只要求相信,還要求人超越相信。應許之子以撒是神的信實活生生的印證。他是「喜笑」,是被實現了的應許,是信心成為眼見。
但是,這次神給亞伯拉罕的試煉,使得信心顯得全然喪失了理性。神命令亞伯拉罕,到一個指定的地點,將自己的親生兒子獻為燔祭!神到底要什麽?超越理性地等待神的應許實現是一回事,但是違反一切理性,去把那已經實現了的應許親手毀滅,又是另一回事。難道神不明白現在的亞伯拉罕多愛以撒嗎?上帝其實是知道的:「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廿二2)
對人的信心來說,這真是個令人難以想像,既劇烈又嚴峻的考驗。亞伯拉罕所要付上的代價是「一切」!全隻的燔祭是在象徵著「歸耶和華為聖」:將一隻羔羊或肥牛毫無保留、完完全全地獻上給主。亞伯拉罕已經捨去了以實瑪利,因著神的話而把他送走。但這次亞伯拉罕被要求捨去以撒——要完全獻上,毫無保留。亞伯拉罕不只要說:「因著主的緣故,我把萬事都當作有損的。」不,他還要因喪失一切而受苦,並且親手執行這恐怖的獻祭。
對亞伯拉罕來說,犧牲自己的所愛還不夠呢!他還要犧牲應許本身!難道神要求的,不就是他在這一點上也要徹底降服嗎?本來他要作「多國的父」,但現在神要他把自己唯一的兒子焚燒為祭。這是不是可以說「神的命令毀掉了神的應許?」當神的話自相矛盾的時候,亞伯拉罕怎麼還能委身、怎麼還能信靠神自己的話呢?
撒但就是要逼耶穌進入這種進退兩難的處境。如果耶穌真是神的兒子,被派來作這世界的救贖主,那麽,上帝怎麼會把祂帶到曠野中,讓祂餓死呢?上帝不是在親手毀掉祂的應許嗎?其實,撒但就是要暗示耶穌:上帝給祂的命令是不可靠的。四十天中,上帝並沒有救祂脫離餓死的威脅,恐怕再過四十天,也還是不會救祂。耶穌應該試探神看看。如果神是祂的父,神所供應的只有一堆石頭。既然神沒有把石頭變成食物,耶穌不如自己來做這件事。可能亞伯拉罕也碰到同樣的試探——違背神的命令——不是緊緊地抓住神的話,而是向現實低頭。
但是,由於亞伯拉罕相信神,他並沒有懷疑神的良善、智慧與信實。我們千萬要記住:神並沒有要亞伯拉罕殺了自己的兒子,而是把他獻上為祭。這個差別事關重大。在舊約中,一個明顯的事實就是,一切的罪人在神面前都是該死的,神可以奪走任何一個罪人的性命。不僅如此,神的審判是針對長子的,因為長子就代表全家。作為創造主的神,要求以色列人要把牲畜中的頭胎分別為聖獻給神。作為救贖主的神,他向以色列人所要的是他們的長子(參出十三15,廿二29)。在神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要了埃及人長子的命,作為對他們的罪惡的審判。
但以色列人也是群罪惡的子民,以色列人的長子也在奪命天使的威脅之下。為了使以色列人的長子不要被殺,神預備了逾越節的羔羊。奪命天使看到了以色列人門楣上塗有羔羊的血,因此就放過了他們的長子。但是以色列人長子的命仍是屬於神的,只是換成另一種特殊的形式(參出廿二29)。神使用的另一種形式,就是要利未人分別出來服事神,並且是要利未支派的每一個人出來服事神。此外,律法要求以色列人要付出贖金。長子可以用五舍客勒的價錢贖回,長子可以回到他的家人那裡,但他仍然是屬於神的(參民三11—13,44—51;八14—19)。
神聲稱以撒是自己的,祂也聲稱亞伯拉罕的一切後裔的長子是自己的。神不是要亞伯拉罕犯下一個罪行,而是要他執行一個妥當、公正的審判。
此外,一切要流血的獻祭都是在象徵著贖罪,使神對罪惡的義怒得到滿足。亞伯拉罕其實也是個罪人;神怎麼會接納他呢?難道他要像彌迦書六章7節所說的,「我豈可..為心中的罪惡獻我所生的嗎?」既然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包括把他從罪惡中救贖出來,僅僅獻上羔羊、公牛和山羊,應該是不夠的吧?為罪惡所付上的代價,應該是個大得多的祭物才對吧?如果神那救人的祝福、應許,是要透過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是不是就是那代罪羔羊?是不是神把以撒賜給亞伯拉罕,好使亞伯拉罕把他還給神?
當然,就像我們所知道的一樣,神已經決定要為以撒預備一個代替者——在獻祭之山上,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結果,這事件並沒有把獻人為祭合理化,而是恰巧相反——神禁止獻人為祭,而是接受獻動物為祭。
然而,我們不要忽略這命令背後的意義。神可以、也必會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他的一切和自己,同時神也要求亞伯拉罕完全滿足神那聖潔的公義。如果神要亞伯拉罕為心中的罪惡獻上自己所生的,並不過份;他早就因為罪的緣故喪失了生命,應當承受神的審判——也就是死亡。為救贖所要付上的代價是:一切。
其實,就連以撒,這應許之子,也是不夠的。以撒也是個罪人。神不能接受「獻上一個罪人,好使另一個罪人得救」這種事。父親不能獻上自己好使兒子得救,照樣,兒子也不能獻上自己好使父親得救。以撒順服了他父親可怕的舉動,似乎暗示著他願意以自己的死來救父親一命,但以撒的死其實是不能代贖亞伯拉罕的罪。這也是神預備公羊的另一個用意:象徵著一個完美的祭物將要出現。
當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一切的時候,神其實是在試煉他的信心。信心所要求的就是全然獻上,一點都不可少。信靠神的意思,就是單單仰望他,在祂裡面找到我們所有的盼望;毫無保留地,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在主的手裡。就委身的角度來說,信心所要付上的代價就是自己所有的一切。但由於我們完全地信靠神,這代價根本算不上什麼。信心仰望的對象不是人,而是神;神才是真正的施恩者,因此信心就是完全地倚賴主的恩手。
希伯來書的作者要我們去注意亞伯拉罕的這種信心,因著信,當亞伯拉罕被神試煉的時候,把以撒獻上為祭。那領受應許的將要把自己唯一的兒子獻上為祭,即使神曾經向他說,他的後裔要從以撒而出。亞伯拉罕因此推論,神能使死人復活,從象徵的角度來說,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參來十一17—19)。
亞伯拉罕的確從神領受了應許。神的話是不會落空、不會失敗的。如果亞伯拉罕要獻上以撒,他也會重新得回他。希伯來書的作者用復活來論到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希望我們能注意到創世記的敘述中有一個暗示。當亞伯拉罕看到摩利亞山時,他要他的僕人留在原地等他。總不能讓一群人看著他把自己的兒子獻上為祭吧?但當亞伯拉罕離開僕人的時候,他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廿二5)
希伯來書的作者似乎認為亞伯拉罕的這句話是出於信心,而不是出於欺騙。當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一同登上摩利亞山時,他充滿著異常的信心,相信他必能與他的兒子一同回來。神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或許是出於這樣的信念,使亞伯拉罕在回答以撒那令人心痛的問題時,可以發出信心的呐喊。當他們一同上山時,以撒扛著獻祭用的柴(這樣看來,他應該是個強壯的少年人,而不是一個小男孩)。亞伯拉罕則拿著火與刀。
當他們繼續行路的時候,以撒與亞伯拉罕如此對談:
「父親哪!」
「我兒,我在這裡。」
「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
「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創廿二6-8)
雖然在這段對話中,亞伯拉罕的心就像被刀刺透一樣地痛,但他卻沒有騙兒子。他的回答並不是很清楚,但在這種不清楚的話語中,顯出了他的信心。在希伯來原文中,亞伯拉罕所說的話就是:「選擇」。神會「選擇」要獻為燔祭的羊。這意味著,神會選出一隻羊,或者是神會「照料」這件事。亞伯拉罕就是用這個詞將他獻祭的地方命名為「耶和華以勒」。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創廿二14)。
亞伯拉罕在唱出「耶和華以勒」時是信心的呐喊,是信心的得勝。當他的兒子問道,燔祭的羊羔在哪裡時,亞伯拉罕雖然陷入了苦惱,卻主動地奔向神的信實。神會揀選一隻羊,神會預備那祭物,神會看到那隻祂所揀選的、所預備的羊。神已經預先看見了這隻羊,而如今亞伯拉罕也看到了。他明白了什麼是神的慈愛,以及神為了救贖亞伯拉罕和以撒而做出的預備。為了救贖所要付上的代價是我們的一切,但神所要求的,祂也預備。亞伯拉罕的信心讓我們看見的不是亞伯拉罕,而是永生神,祂是預知一切的神,是預備一切的神。
神召喚亞伯拉罕來到摩利亞山,還有個更深遠的目的。祂不只想要試煉、堅固亞伯拉罕的信心,祂還想要發亞伯拉罕的信心,祂要用一個預表來使亞伯拉罕明白,神會為了救贖的大工而付上贖價。神向亞伯拉罕展現基督的日子,他被帶到了日後建造聖殿的地方(參代下三1);也就是在這裡,加略山上的十字架被立了起來,神所預備的羔羊,將為了洗去罪孽而把自己獻上為祭,付上了完全的贖價。
使徒保羅大膽而恰當地使用亞伯拉罕的獻祭來指向天父的預備:「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八32)公牛和山羊的血並無法洗去罪惡,同樣的,以撒——這應許之子,也沒有資格作為燔祭的祭物。到了最後,只有一個祭物能夠真的贖罪,就是父神懷裡的獨生愛子。
當我們發現這祭物的奇妙時,奧秘一層一層地揭開;而創世記第二十二章指向了這奥秘的核心。神,這位預備並賜下兒子給亞伯拉罕的神,也是那位預備並賜下祭物給亞伯拉罕的神。是神——而不是亞伯拉罕——為救贖付上了代價。實際上,只有神有能力付上這贖價。神所預備的贖價不是一般的公羊或羔羊,而是預備了祂自己的兒子——聖子——「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29)
這奥秘不只包含了道成肉身——那從永恆中所生的兒子成為了人的樣式,好使祂能替我們走向十架;這奥秘也包含了聖父的賜予。神不是人,祂不被轉瞬即逝的情緒左右,也不臣服於時間之中、變化之下。祂是那永恆、永不改變的創造主。然而,保羅告訴我們,為了我們這些罪人而把自己最親愛的那位捨棄了。當保羅論到神對我們的愛,他話鋒轉到基督的死上: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
讓我們來再次默想保羅的話。難道你不會期望他說:「基督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的確,是基督為我們受死了,即使我們還是罪人;而且基督也向我們顯明祂的愛;但保羅談的是聖父顯明了祂對我們的愛,雖然你期望他談的是聖子。
加略山的愛顯明了聖父對我們的愛。怎麼會呢?保羅為了說明這點,把焦點再次指向了摩利亞山上的事件。他提醒我們,曾經也有一位被稱為「蒙愛的」兒子,亞伯拉罕獨一的兒子(參創廿二2)。神要求亞伯拉罕不要解救自己深愛的兒子。當以撒問到:「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我們能感受到亞伯拉罕的心已經被深深地刺透。然而,亞伯拉罕繼續和以撒往前走,兩人一同走向山巔。保羅要提醒我們的就是:聖父也是如此!聖父領著聖子一步一步走向各各他之巔。當那不斷討聖父喜悅的聖子,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時,聖父在沉默中付上了沉痛的贖價。
可能我們很難理解這樣奇妙、高深莫測的愛;我們會漸漸明白,人類的語彙是無法度量永生神的。然而,就像保羅一樣,使徒約翰提醒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神完成了亞伯拉罕所不用完成的事:為了罪的緣故,祂使自己的兒子成為祭物。我們必須恭敬地承認:對神來說,為了要拯救我們,祂犧牲了一切!「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9—10)
如果沒有亞伯拉罕的獻祭——沒有這個預表,我們就不能理解新約中有關「神為了愛我們而把自己的至愛捨棄」這種愛的深度。在加略山的黑暗中,聖父也為了愛而付上了代價。
神透過試煉亞伯拉罕,這種信心的痛苦熬煉,使舊約中的預表再次鮮明地呈現出來。在這事件中,「信心」是最重要的,因為「應許」是重點。亞伯拉罕緊緊地抓住神的話,即使它看起來似乎彼此矛盾,神的恩典因而顯明了出來。神親手解決了矛盾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神在此事件中的作為指向那更大的奥秘,就是祂的恩典即將沛然降臨。神與亞伯拉罕的互動所預表的内容,只有在耶穌基督的降臨中才能找到終極的解答與應驗。
附註:
1.在這句使者的話中,希伯來文的“daba”和希臘文的翻譯“rhema”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話語」,一個是「事物」,從上下文中上帝的口吻來看,翻譯為「話語」是較為合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