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乃山上,神賜給以色列的不只是祂聖約的律法,也把祂居住的帳幕賜給了他們。神要作他們的神,不只是用講的,祂也實際地與他們同在。在西乃山的密雲中,上帝很詳細地教導摩西怎樣建造帳幕——神的家將座落在以色列人居住的帳棚之中。
有四十天之久,摩西留在西乃山頂,他被因神同在所帶來的密雲擋住,以致於看不見以色列民。當他終於要下山的時候,他手上拿著法版,這法版上有神親手寫上去的律法。然而,他手中所拿著的石板的沉重程度,遠不及他心中的沉重。神給了摩西最後的指示:下到百姓中間,這百姓已經背棄他們與神所立的約;當初他們曾經嚴肅地公開說要守住這約。摩西拿著神在西乃山上用閃電寫下的命令:「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但神告訴摩西,山下的百姓已經造了一個金牛犢的偶像。他們敬拜它,並向它獻祭。
當摩西聽到從山下營地傳來的聲音時,他更確定事情真的不妙了。與摩西一同上山的約書亞,認為他們所聽到的是打仗的聲音。摩西回答說:「這不是人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人打敗仗的聲音,我所聽見的乃是人歌唱的聲音。」(出卅二18)
當摩西不只聽到,而且看到山腳下放縱狂歡的景象時,他快要受不了了。他愤怒地把承載神律法的法版扔下,法版在他腳下成為碎片。接著神的審判臨到,止住這混亂、悖逆的偶像崇拜。摩西站在營地的入口,叫所有屬神的人出來。結果只有摩西自己的支派——利未人,在他面前聚集。摩西委任他們執行神對悖逆者的審判。利未人執行了這嚴酷的任務,大約三千人被殺死。
摩西回去朝見耶和華。以色列還能有什麽未來呢?如果百姓在神還在說話的聖山下完全地違背了神的聖約,還有什麼理由能維持著聖約的關係?以色列不是已經被審判和拒絕了嗎?摩西懇求神,不要把以色列從生命冊上除去,而是把摩西自己的名字除去。幾個世紀以後的使徒保羅默想摩西的這個禱告。保羅在新的聖約中,也是耶和華的僕人;他說:「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羅九3-4)
耶和華不願意從自己的冊上除掉摩西的名字。為了神與以色列之間的聖約關係,神告訴摩西一個替代方案。神不再居住在以色列中間,因為對那些「硬著頸項」、驕傲又愛叛逆的百姓來說,這會很危險。如果神去住在他們中間,哪怕只有幾秒鐘,祂的同在就會把他們全都毀滅(參出卅三5)。
神的替代方案並沒有使祂的應許落空,祂會透過差遣祂的使者與他們同在,在前面引領他們。祂會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打敗他們路上的仇敵,將應許之地上那些邪惡的居民趕走,並賜給他們所應許的產業。但祂不會住在他們的中間。
因此,似乎就沒有必要建造帳幕了,因為帳幕是為了提供一個上帝可以在以色列民中間居住的地方;本來祂的帳棚要成為營地的中心,他們要根據十二支派的順序繞著會幕紮營。結果他們沒有設立帳幕,摩西依舊照著本來的方式與神會面,他要在營地外面設立一個「會幕」,神要在榮耀的雲中降臨,來到帳棚的門旁,與摩西會面。當摩西要進入那帳棚時,百姓要恭敬地站立目送他。當雲降臨時,他們要敬拜神。如果人有事要詢問耶和華,他可以走出自己的帳棚,到摩西那裡求問。
神所提出的改變並不是用天使來代替祂自己的同在。這位特别的使者,乃是神以使者的形態向以色列人顯現。神指著這使者說:「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或作∶違背)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出廿三21)現在的問題是:神要以祂的使者之姿走在百姓前面,趕走敵人、賞賜土地,還是神要住在他們中間?要不要為了使神能夠住在他們中間而造一個帳幕,還是神應該繼續降臨在那離營地很遠的「會幕」?
我們可能會假設摩西歡迎上帝的提案。顯然地,神聖潔的同在,出現在以色列的營地間是相當危險的。如果採用新的安排,以色列會損失什麼益處嗎?他們仍然能與神相通。他們仍然有摩西當作他們的中保。上帝仍然會在曠野中帶領他們,並保證會賜給他們應許之地。
的確,神的替代方案正是今天許多人所嚮往的宗教。他們不想要與神完全斷絕聯繫,但希望可以找一位專業人士處理他們與神的關係。讓牧師來替我禱告吧!如果能在不近又不遠的地方找到神,那也不錯!我們可能會需要神的幫助——可能是在諮商中心,或者是神可以作我們的國家守護神,來限制蘇聯的擴張〔譯注:本書寫作時蘇聯尚未瓦解〕。但要神作我們生命的中心——那實在是太親近了。對我們來說,祂的同在會使我們非常不方便,特別是當我們要進行某種金錢交易、某些娛樂活動時,或者是當我們想要偷偷地購買一些電視廣告上的商品,卻發現這種商品會惹動神的憤怒時。
深深認識以色列的摩西,有沒有立刻答應神的提案,感謝神這麼地貼心,感謝神願意在一個較舒適的距離作以色列的神?沒有!摩西焦躁不安,深深哀嘆,百姓也跟著他哀哭了起來。他們拿下自己的珠寶(那些在造金牛犢時沒有拿去鎔鑄的金子),並等候摩西,因為摩西再次出營與神談話。摩西再次地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神豈不是曾經以摩西的名字呼召摩西嗎?以色列不是神的百姓嗎?摩西對神說:「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丶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别嗎?」(出卅三15—16)
沒有任何事物能與神立刻在祂的百姓中間顯現相比。顯然,摩西懇求神恩待以色列,並不是因為以色列的表現良好。他懇求神賜下恩典,恩待他們就如同當初神怎樣把祂的百姓從萬民中分别出來一樣。如果神不以自己的同在當作祂恩待他們的印記,整個救贖計劃就白費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何必去應許之地呢?當摩西想到那塊土地時,不是想到迦南的奶與蜜比埃及的魚與豆更加美味,而是因為以色列之地是神要建立祂的名的地方,是祂在祂的百姓中間設立祂的家的地方。如果神不居住在祂的百姓中間,那就沒有理由要去祂所揀選的那塊土地。
神的聖約是,祂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祂的百姓;聖約的核心就是與神相交。為了要給這個要求加上保證的印記,摩西向神呼求,希望神的榮耀能向他顯明;而這正是神在他們中間同在所會賜予的。摩西禱告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出卅三18)
你會不會覺得這個請求很奇怪?摩西不是已經在密雲之中看見耶和華的榮耀了嗎?當他領受神的十誡時,不是已經與祂相交了嗎?但摩西懇求神使他對神的認識能更加完全。摩西是誰?神完全認識。上帝是誰?摩西也希望充分認識祂,他希望在一個更完全和親密的相遇中來認識神。
摩西不能照著以色列過去或將來的表現來懇求神繼續與他們同在。亞倫曾經為造金牛犢的事找過藉口,但摩西不能用這個藉口來欺騙神。如果他要確保神繼續與他們同在,他只能照著神自己的本性來祈求,就是恩典之神對聖約的信實。為了確保神會恩待以色列,摩西請求祂顯明祂自己,宣揚祂自己的名。
神真的這樣做了。雖然祂不能讓摩西看見祂的面的所有榮耀,但祂讓摩西看見祂的背影。神把摩西藏在一個巨石的洞穴中,然後帶著祂的榮耀走過巨石。祂向摩西重新宣揚祂的名:祂是稱為「我是」的那位神,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祂統管萬有的恩惠是摩西和以色列的希望。祂永遠是那位「充滿恩典與真理」的神。
摩西的禱告蒙了垂聽,神願意與祂的百姓同行。帳幕會被建造出來,好象徵祂在百姓中間的同在。造帳幕的計劃表現出兩種意象:一方面,有阻礙分隔在神的聖潔和人類之間;另一方面,因為祂的恩典,有一條通路是開的·帳幕的幔子隔開了神同在的榮耀,但神也提供一條通路。
敬拜者可以進入帳幕的院子並在前院的銅壇上獻祭。祭司們在用洗濯盆洗淨自己之後,可以進入聖所的香壇前禱告。在聖所之後有至聖所,是存放約櫃——聖約之櫃的地方。只有大祭司可以進入至聖所,而且只能一年一次,在贖罪日那天進入。帳幕仍然提供了一條開通的路,可以通往神的同在,神居住在祂百姓的中間。
禱告蒙應允的摩西,獻上了很美的一段禱詞:「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因為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以我們為你的產業。」(出卅四9)
因為以色列民硬著頸項,神說自己不願在他們中間同行。但摩西卻說,因為他們硬著頸項,所以才需要神與他們同行,赦免他們的罪行與罪性。他並沒有請求神給以色列人產業,而是要神把以色列當作神自己的產業。摩西緊緊地抓住神的恩典,並祈求神能把以色列變成祂寳貝的財產。
使徒約翰以這段故事作約翰福音第一章的背景(約一14—18)。他提醒我們,摩西給了我們律法,但摩西所論到的「恩典與真理」(參出卅四6)是耶穌基督賜下的。在整卷約翰福音裡,我們可以看見摩西如何為基督作見證,因為耶穌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五46)
當約翰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的時候,他正在思想神給摩西的啟示。摩西無法看見神,但神所有的榮耀現在都透過耶穌基督顯了出來。
有些聖經譯本沒有把約翰的見證的那種力這翻譯出來,因為他們沒有照原文的意思,把「住」這個字翻譯成「搭帳棚」、「造帳幕」。正確的翻譯應該是:「道成了肉身,造帳幕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4)
在這裡,約翰要告訴我們神給摩西的啟示在耶穌身上已經實現了。它的核心是:神要住在祂的百姓中間。帳幕象徵著這同在還繼續著,在帳幕中神「充滿恩典與真理」的榮耀被顯明出來。在摩西的時代,耶和華的同在只能用一個象徵之物來表達,但到了耶穌基督的時代,象徵已變為實體。真正的、永久不變的帳幕不是一個山羊皮做成的帳棚,而是道成肉身的耶和華(Lord)。〔譯注:在新約的光照之外,我們可以明白舊約中的耶和華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連榮耀的密雲也只是耶和華同在的一個象徵而已;耶穌就是耶和華自己,那真正的聖殿。
耶穌可以告訴撒瑪利亞的婦人,連耶路撒冷也不是唯一可以敬拜神的地方,因為時候到了,敬拜祂的,一定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要用心靈(Spirit,聖),因為耶穌可以給她聖靈的活水;要按真理,因為耶穌就是真理(Truth,和合本翻譯為誠實,原意是真理、真相),因為聖殿只是個象徵,耶穌自己就是真正的敬拜對象。當耶穌受死、復活之後,時候就會滿足;或者說這時候已經到來,因為耶穌已經來了:「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四26)
神在西乃山上,同時賜下了律法的法版和帳幕。兩者都指向基督——對所有相信的人來說,基督就是那位滿足律法的,同時,祂還是天上的祭司、上帝的羔羊、真正的帳幕。西乃山的律法和敬拜都是在表達神的聖約,在耶穌基督裡,這聖約被實現了,並且被更新了。然而,預表基督的不是只有聖約的制度,聖約的歷史也預表了基督。舊約的救贖故事就是耶穌的故事。
神繼續引領著以色列人,從西乃山跋涉到迦南。祂這樣的引領,不是為了使他們可以更快抵達目的地,而是為了教育他們。當第二代的以色列人抵達了迦南的邊境,聖約被更新的時候,摩西回想著神在曠野的叮嚀: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八2—5)
神指示以色列關於如何生活的話語,不只是在西乃山的時候要遵守,在通往迦南的旅程中,天天都要遵守。透過這些話,神使以色列人謙卑下來、試煉他們,並使他們明白神的信實,明白神永不失敗的供應。神使以色列明白他們實際上有多麼地無助,他們才懂得在每次的危難中尋求神。祂不只用試煉教導他們。神也透過祂的拯救行動,使聖約的屬靈實質具體地表現出來。例如,神用嗎哪餵養他們,寫實地描繪了一個真理,就是生命是上帝所賜的禮物,祂的兒女乃是從他們的天父領受天上的糧。
耶穌在曠野餵養祂的群眾時,把這點指了出來。祂用小男孩籃子裡的五餅二魚,餵飽了五千多人。但對許多人來說,這個神蹟還不夠壯觀。他們要更驚人的「食物神蹟」來供應他們,他們要耶穌像當年曠野裡的摩西一樣,供應他們嗎哪。耶穌的回覆,使人明白嗎哪是一種神的屬靈供應:「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約六32-33)
就像耶穌所講的一樣,神賜下嗎哪的這件事,不只是一種表面的象徵而已。神從天上養活他們的性命,不只是要維護他們的身體健康而已。如果人們需要的只是食物,那麼他們不需要離開埃及啊!的確,他們當中有許多人不要嗎哪,寧願選擇埃及地的菜和魚:「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民廿一5)。上帝乃是要透過賜下嗎哪來教導他們,神會透過人的信心來賞賜屬靈的生命。神教導以色列民,要信神會賜下他們日用的飲食,而且不要只是用肉體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因此,我們就明白為什麼要把嗎哪放在約櫃裡面。
在曠野裡面的故事,不只是要教導我們關於天上的事,也要教導我們關於未來的事。神教導以色列人,要期盼神的聖約在未來所帶來的祝福。例如,當神發出命令治好了瑪拉的苦水,神以這個事件作為祂聖約的應許的一個記號:「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摩西丟進苦水的那棵樹,是一個記號,表達神用生命樹的甜味與香味挪走了咒詛(參創二9;結四十七12)。
透過神與祂聖約之民的整個互動歷史,這個應許不斷地被複述。先知耶利米呼喊道:「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裡豈沒有醫生呢?」(耶十七14)他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愈,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耶十七14)
為了回答他們,神不斷地向祂的先知和百姓複逃祂的應許:「我必使你痊愈,醫好你的傷痕。」(耶卅17,卅三6)神自己會來挪走咒詛,醫好祂的百姓:「他必來拯救你們。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賽卅五4—6)
神自己應許說,要作祂百姓的醫治者;但祂的醫治大工要透過祂所膏立的那一位來完成。這位彌賽亞會帶來耶和華的恩年(參賽六十一1—2),好包紮傷心者心靈的創傷,安慰哭泣者內心的悲痛。在以賽亞對耶和華受苦的僕人的驚人敘述中,我們曉得了祂會擔當我們的傷痛和疾病,並且因祂所受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參賽五十三5)使徒馬太告訴我們耶穌在迦百農時,於安息日的晚上醫病,接著馬太提醒我們:「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參賽五十三4)神在瑪拉的醫治記號,以及祂怎樣在曠野中照顧以色列人,是在歷史舞台上所作的一個預備,也就是預備耶穌基督所要成就的救恩。
我們也可以從曠野裡的另一個重要事件看清楚這點,當流浪的以色列人的第二代反抗神對他們的帶領時,神就審判他們,使他們當中充滿了許多的毒蛇。他們哭喊、尋求拯救,於是神命令摩西製造一條銅蛇,高掛在杆子上(可能是耶和華之杖)。百姓被命令要仰望這銅蛇,一望銅蛇就能被醫治而活下來(參民廿一4—9)。
當耶穌向尼哥底母說明自己的使命時,祂談到這個重要事件。當晚,身為猶太議會一員的尼哥底母來拜訪耶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約三14—15)這象徵以色列受咒詛的銅蛇,被高舉作為神勝過咒詛的大能記號,並且標誌著神拯救人脫離咒詛。
當耶穌比較人子的「高舉」和蛇的「高舉」時,一定令尼哥底母震驚不已。人子是但以理的預言中一個榮耀的人物(參但七13—14)。但以理描寫祂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要統治神那永恆的國。這樣一個榮耀的人物,怎麼會和一條蛇相提並論呢?
其實,這個比較是很理想的。耶穌就是那人子;祂說自己被高舉得榮耀的起點,就是祂在十字架上被舉起的時候。當祂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時,不只論到祂要升天的事,更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十二33)
耶穌被「高舉」,在十字架上忍受炙熱的陽光,像是一個被咒詛的人。光是這件事就可以說服法利賽人掃羅相信:耶穌不可能會是彌賽亞。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而律法書上明寫著任何人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參申廿一23)。但當基督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向掃羅顯現之後,他才發現,那個應該證明耶穌不是彌賽亞的證據,其實正是耶穌就是彌賽亞的證明。逼迫人的掃羅變成了使徒保羅,決意只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他教導說:「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作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
就像杆子上的蛇一樣,十架上的基督是被咒詛的。因為祂承受了罪惡,所以祂承受了死刑。祂被神擊打並忍受極大的苦楚,因為神把我們的罪孽都壓在祂身上(參賽五十三6)。「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在十字架上,上帝勝過了黑暗的權勢;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高舉之後,緊接著就是祂的復活和被高舉得榮耀(參約十三31;徒五31)。耶穌清楚地知道自己將要升天:「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
就像我們之前把這件事和雅各的夢連起來看一樣,耶穌自己就是箴言中亞古珥所要的答案:「誰昇天又降下來?誰聚風在掌握中?誰包水在衣服裡?誰立定地的四極?他名叫什麼?他兒子名叫什麼?你知道嗎?」(箴卅4)
耶穌從天上降下,又會升到天上:祂的「升高」是從十字架上開始的。透過加略山上的勝利,上帝勝過了咒詛。
早在以色列在曠野中流浪的日子,上帝就透過祂與以色列的聖約給我們一個鮮明的圖像,來表明祂的恩典的勝利。僅僅在從埃及手中拯救以色列的幾個月之後,神把他們帶到往西乃山的路上,在利非訂紮營(參出十七1—7)。他們紮營的地方都沒有水。在西乃曠野的乾燥氣候中,不用幾天,而是在幾個小時之間,人就可能會脫水。當他們裝水的皮袋都沒水時,等於是宣判死刑的來到。「所以(他們就)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出十七2)
很可惜地,「爭鬧」這個詞並沒有很恰當地表達這個希伯來詞的原意。「他們向摩西提出抱怨來」會比較靠近原意。這個字就是「米利巴」,它是這個事件發生之後,摩西為這個事件的發生之地所取的地名(參出十七7)2。這其實是個法律用詞,是控告的意思。在先知書中,這個詞是用來表達神對以色列人的控告,因為以色列人破壞了祂的聖約(參彌六1—8)。而米利巴地標記著以色列對上帝的控告。
這個由百姓所提出的法律行動一開始是針對摩西的:「你為什麼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並牲畜都渴死呢?」(出十七3)他們對摩西的控告是,他犯了叛國罪,因此應當被石頭打死。他們真的會用石頭打死摩西,他們認為這不是一群暴民的暴動,而是整個社會共同決定要對摩西執行的死刑處分。如果他們會在曠野中死去,他們的骨頭要在炙熱的太陽下發白,那麼讓摩西先為此受罰吧!
但接下來摩西所說的話,也很容易明白:「你們為什麼(要提出控告)與我爭鬧?為什麼試探耶和華呢?」(出十七2)百姓真正審判的,不是摩西,而是上帝:「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出十七7)
神把以色列帶到曠野之中,好與他們訂立祂的聖約。祂帶領他們,好教導他們,對他們的試煉只是訓練的一個過程。在旅途快結束的時候,摩西告訴他們:「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八2—3)
以色列才剛看到神透過嗎哪來解決他們飢餓的護理大工,卻不信靠神會給他們水來解決他們口渴的問題。他們的失敗是,他們以為在利非訂被審判的是上帝,而不是自己。
這不是世人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把對上帝的反叛,顛倒是非地變成是審判上帝。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完後不久,在德國上演一齣戲:盧騰波恩(Guenter Ruten—born)寫的《約拿的記號》(The Sign of Jonah)。3這齣 戲上演的時間,正是德國人因為猶太滅族大屠殺而被全世界譴責的時候。卑爾森(Belsen)、達科(Dakau)、奥斯懷茲(Auschwitz)的集中營剛剛曝光——這些集中營就是德國人進行種族滅絕的「最後解決方案」。
這齣戲提出一個問題:應該怪誰?演員和觀眾都被要求回答這個問題。但沒有人覺得錯的是自己。家庭主婦們努力地供應軍人食物,企業家們維持鋼鐵的生產,連特種部隊也不過就是順從上級的指示。
但是,在為自己的無辜辯護的時候,被告竟成為原告,並且彼此控告。他們都有罪——雖然程度不同,有的是因為所講的話,有的是因為保持緘默,有的是因為他們所做的事,有的是因為他們該做而沒做的事。但他們卻像以色列人一樣,辯稱說他們的罪惡背後真正的原因,乃是更上一層的人害的——比軍隊更高層,比納粹黨更高層……還要更高。「真正應該怪的那一位還要高層太多了。我們應該怪的是上帝自己!應該把祂拖去審問!」
誰不會加入這個行列,叫上帝為這個世界的災難提出解釋呢?到底有誰不會這樣做呢?聖經回答:是憑信心而活的那些人!以色列人在瑪撒(又稱米利巴)的控告,就是聖經說的那種「不信的惡心」(來三12)。摩西後來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再像當年在瑪撒一樣,試探、審問上帝(參申六16)。
上帝是正義的神,也是全地的審判者。既然以色列帶著訴訟來控告祂,那麼神就要聽取這個案件並執行審判。神向摩西說:「你手裡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出十七5)
神的命令使畫面生動了起來。「從百姓面前走過去」的意思可能只是走在前面帶領他們,但這似乎也假設百姓們注意到摩西「走了」。4摩西向前走去,去迎見神。他去的時候,不是以一個被控告的罪犯的身分而去,而是以一個以色列的審判者的身分而去,並且手上拿著審判之杖。這杖一擊打尼羅河,尼羅河就變成血,這是對埃及眾神的審判。摩西也將不少以色列的長老帶在自己身邊,他們組成一個有法官和證人的法庭;他們出庭是必要的,因為這是當時法庭的慣例【註5】。
摩西的杖在能力和權柄上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它代表著神自己的審判。其實杖本來就是一個常見的象徵,象徵著司法的權柄。我們現在所用的詞彙「法西斯」主義者(fascist)是從羅馬人的「fasces」(木杖)一詞轉變而來的,此杖是古羅馬的執法者手上要拿著的東西,代表著他們的職分。在以色列,如果一個人被發現有罪,可能會被判要在審判者前趴下並被擊打,法律限制,被打的次數不可以超過四十次(參申廿五1—3)。
以色列百姓深深明白,這杖在他們的審判者摩西手中所象徵的意思是什麽。當摩西以他的杖擊打尼羅河時,他們親眼看見河水變紅。如果現在摩西以他的仗對付他們,他們將會受到多可怕的審判?先知以賽亞曾論到他怎樣看到神審判的杖落在外邦人身上是什麽樣子:
耶和華必使人聽他威嚴的聲音,又顯他降罰的膀臂和他怒中的忿恨,並吞滅的火焰與霹雷、暴風、冰雹。亞述人必因耶和華的聲音驚惶;耶和華必用杖擊打他。耶和華必將命定的杖加在他身上;每打一下,人必擊鼓彈琴……(赛卅30—32)
在神的命令之下,摩西真的把審判之杖舉了起來,但接下所發生的事,是整本聖經最驚人的事件之一。神說:「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出十七6)6。在舊約裡面,不是神要站在人的面前,而是人要站在神的面前。在申命記裡,法律案件的訴訟當事人被召喚要站在神的面前,也要站在眾祭司和審判官面前(參申十九17)。
審判者摩西高舉著他的杖,而以色列的神「站在摩西的面前」。神竟然站在被告的席位上。摩西不能在神那聖潔的榮耀中擊打祂。神命令他擊打磐石。但在摩西的歌中,這磐石代表著上帝:「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將大德歸與我們的神。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卅二3—4,31)
在同樣是紀念這個瑪撒的審判事件的詩篇中,「磐石」再次被用來代表神,祂是「拯救我們的磐石」(詩七十八15、20、35,九十五1)。
以色列想要審判神,因為他們認為神破壞了祂與他們先祖的聖約。神站在被告席上,結果,審判的刑罰被執行了!
所以,神有罪嗎?不!有罪的是那些百姓。他們在悖逆中拒絕信靠神的信實。然而上帝這位審判者,承受了審判;本來該被擊打的是那些悖逆的百姓,結果變成神被擊打,法律需要得到滿足:如果要放過神的百姓,神自己就必须承受刑罰。
在盧騰波恩的戲裡面,神被審判且被判有罪,判詞是:「祂要變成一般人類,在世界上流浪,祂的生存權必須被剝奪,不可以有住的地方,沒有吃的也沒有喝的。祂應當死去!並要處死祂的兒子,使祂受喪子之苦,並且當祂自己也死去的時候,祂要被羞辱和嘲笑!」
這就是我們這些悖逆者愤怒的呐喊。但神在祂的公義中所做的事,比我們任何人所能想像出來的褻瀆更多得多。以賽亞宣告說:「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並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他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在古時的日子常保抱他們,懷搋他們。」(賽六十三9)
從神的寶座流出一條恩惠的溪水,貫穿著整本舊約。以色列的牧者也是慈愛之王,充滿了恩惠與真理。這位站在磐石旁邊的神,也是那位從獻祭的刀下放過亞伯拉罕至愛的兒子(以撒)的神,並應許說:「耶和華必預備」(創廿二14)。神對祂悖逆的子民的救贖,不只是要解放他們,同時也必定要以代贖的愛來救他們。
透過祂自己的兒子,神來到世上承擔我們所當受的咒詛。當摩西擊打神的磐石時,他是多麼地讚嘆、驚奇呀!照著神自己所定的時刻,這個象徵成為事實。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羅八32)。在十字架上,神的兒子取代了祂那些受咒詛的子民的位置,並承受了審判和擊打。保羅很正確地指出,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使徒約翰告訴我們,耶穌在住棚節的最後一天,站在聖殿前高聲呼喊:「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
當摩西擊打磐石的時候,一道賜人生命的活水湧入了曠野。當耶穌被釘的時候,使徒約翰告訴我們,血與水從祂的肋旁流了出來(約十九34)。當約翰提醒我們不只有血,還有水的時候,他使我們回想起耶穌在住棚節時的呼喊。在加略山上,從祂的胸中流出了活水的江河。基督所賜下的活水,是聖靈的活水(參約七38—39)。復活的基督所吹出的氣,象徵著所賜下的聖靈(參約廿22—23),而被釘的基督身上隨著血一同流出的水也是如此。透過基督的死,賜人生命的聖靈被賜給我們。
因此,當摩西第二次擊打磐石的時候,我們不會對他遭到嚴厲的審判感到奇怪。當時,神要摩西改成「吩咐」磐石(參民廿7—13)。因為只能有一次,照著祂所定的時刻,神為了挽救我們免於毀滅而被擊打,摩西不應該擅自再擊打磐石。
那位作為以色列的磐石的神也是救贖主,是恩慈之主,為了祂的百姓而親身擔當了刑罰。百姓們在不信之中大聲控告神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是的,神在他們中間,以一種他們所無法想像的方式與他們同在。祂就站在磐石那裡;神不只在他們中間,而且還代替他們,承擔了他們原本當受的咒詛。神於西乃山上賜下祂的聖約以前,祂就在加略山上先應許要與他們同在。
神的救贖歷史從恩典開始,並以恩典結束。神應許以色列先祖的恩典,和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恩典,都指向一個終極的恩典,這恩典隨著耶穌基督的降臨而來,這在申命記對救贖歷史的預言性概覽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參申卅1—10)。摩西命令以色列眾支派在進應許之地的時候分成兩大群。一半的支派要在基利心山上聚集,覆誦當他們守住神的聖約時,神所要賜給他們的一切祝福(參申廿七12,廿八1—14)。另外的一半要在以巴路山上聚集,覆誦如果他們不順服所要承受的咒詛(參申廿七13,廿八15—68)。接著我們明白,不只是發生了其中的一種情況,而是兩種情況都成真了。在申命記三十章的一開始,我們看見摩西宣告將來在祝福和咒詛都臨到之後,所會發生的事。百姓要被俘虜,分散在萬國之中,但當他們回轉歸向神的時候,祂不只會把他們帶回原本的土地,而且「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卅6)
這個架構跨越了整個聖經歷史。以色列的確領受了神所應許的祝福。當所羅門王在奉獻聖殿時,他對百姓祝福並宣告:「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著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王上八56)
然而,同一位所羅門王為了自己那些拜偶像的異教徒妻妾,在耶路撒冷建立了其他神明的邱壇。當他死了以後,他的王國一分為二。北邊的以色列國和南邊的猶大國陷入了偶像崇拜和對神的背叛。眾先知警告說,審判的風暴即將來臨,但他們對這些警告一概嗤之以鼻。最後,亞述人果然毀了撒瑪利亞並俘虜了以色列人,巴比倫帝國帶給猶大國同樣的命運。耶路撒冷被燒毀,城牆被拆下,聖殿被毀壞。緊接在祝福之後,審判來臨了,徹底地毀滅了一切。
然而,神並沒有忘記祂的應許。那些警告將有災難來到的先知們,往前看到一個將要來臨的時代:在祝福和咒詛之後所要來的那「末後的日子」。神會保存一批餘民,使他們從被擄中回到原本的土地,神會以他們所無法想像的極大榮耀,來與他們另立新的聖約。
申命記三十章——以色列歷史的大綱——成為先知們的負擔。他們宣揚神的審判,但審判之後,神救贖大工的榮耀將要在末後的日子達到頂峰。從上帝——也就是那磐石——的寶座而來的恩典,會因祂百姓蒙拯救而大大地得勝。神會贏得勝利的大工,神要藉著那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那位耶和華的受膏者——來完成。
附註:
1.出十六25中「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的「指示」一詞,是「妥拉」(torah)一字的字根,妥拉,就是神的律法。意思是神的律法具有指示的作用,能夠引導我們往前行。神使用律法來幫助我們,同樣的,神也使用「生命樹」來幫助我們。
2.關於「米利巴」這詞的使用,詳細內容可參考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 ture, LXXVII 第285頁開始的 H. B. Huffmon 寫的“The Covenant Lawsuit in the Prophets"。也可參考 Wisdom in Israel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Vetus Testamentum, Supplement III, Leiden: 1955)中 B. Gemser 寫的 “The RIB or Controversy Pattern".
3.參 Guenter Rutenborn, The Sign of Jonah (New York: Thomas Nelson and Sons, 1960)
4.同一個詞也被用在另外兩處經文:當祭司們在百姓前頭拿著約櫃走過約但河時(參書三6),以及耶和華把摩西藏在巨石的裂縫裡,從旁邊走過時(參出卅四6)。神不是只是走在摩西前面,而是先從摩西旁邊經過好走在摩西前面,並且用自己的手遮蓋摩西。
5.在下一次摩西被吩咐要向磐石說話時,情況變得不一樣了(參民廿8)。情況變成是:百姓要被聚集,使他們看到這個神蹟,而不是只是長老看到;並且摩西不可使用杖,而是單單用脫的;此外,情形也不再是一個審判。
6.根據希伯來原文,翻譯成「耶和華站在磐石上面(upon)」較貼近原文,英文NIV聖經翻譯成「耶和華站在磐石旁邊(beside)」是較不貼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