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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教会论
《教会论》
原著:路易斯.伯克富(Louis Berkhof)
目  录
第一部分 教会
第二部分 恩典的媒介
 
赎罪论
赎罪论
伯克富基督论
伯克富基督论
 
第一部分 教 会
第2章 教会的性质与定义

一、教会的性质

1.罗马天主教的观念

早期的基督徒说到教会是圣徒的相通(communio sanctorum),尽管他们尚未将这件事情完全想明白,但这种说法已经将教会的本质(essence)具体表达出来。但是,甚至早在第二世纪末,因着各种异端的兴起,何为真教会的问题已经迫使早期基督徒关注教会作为外在体制的某些特征。从居普良的时代到宗教改革时期,人们日益不断地透过教会之外在的、有形的组织来寻找教会的本质。教父们认为,大公教会包含了基督教会一切真正的分支,通过外在的、有形的合一连结在一起,而连结的纽带则在于主教团(college of bishops)。随着时间的推移,教会作为一个外在组织的观念变得日益突出。人们越来越强调教会的等级组织,并且随着教皇的设立,一块房顶石也被加在这个组织之上。罗马天主教现在将教会定义为:“所有已经受洗、承认同样的信仰、参与同样的圣礼、受合法的牧者管理、在地上服在同一个有形元首之下的会众。”他们在教导的教会(ecclesia docens)和聆听的教会(ecclesia audiens)之 间作出区分,前者指“由负责治理、教导、造就的群体所构成的教会”,后者指“由受教导、受管制、领受圣礼的群体所构成的教会”。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构成教会的并不是聆听的教会,而是教导的教会。后者直接享有教会荣耀的属性,而前者只是间接地以这些属性为装饰。天主教乐意承认教会具有无形的一面,但宁可保留“教会”这个名称来称呼信徒组成的有形相通。他们经常提到“教会的灵魂”,但是对于这个词的确切含义,却没有一致的看法。狄凡(Devine)将“教会的灵魂”定义为“蒙召相信基督、借着超自然恩赐和恩典与基督联合的人所构成的群体”。[1]然而,卫墨斯在“教会的灵魂”里找到“构建基督教会、并使教会成员能够达到他们最终目标的一切属灵的、超自然的恩典”。他说:“我们一般所谓的灵魂,是指一种赐生命给身体并使其肢体能够执行它们独特功能的普遍原则(pervading principle)。而属于‘教会灵魂’的则有:信心,所有的人都达到同样目标的共同志向,在上位者无形的权威、成圣的内在恩典、超自然的美德和恩典的其他恩赐。”[2]前一位作者在一些够资格的人身上寻找教会的灵魂,而后者则将教会的灵魂视为一种遍及一切的原则,有点像人里面的灵魂。但无论罗马天主教如何乐于同意,但他们实际上绝不会承认,所谓的“无形教会”在逻辑上先于有形教会。莫勒(Mohler)说:“天主教教导:有形教会是最早的,之后才有无形教会;有形教会生出了无形教会。”这意味着,教会在成为communio fidelium(信徒的相通=信徒的群体)之前,她已经是mater fidelium(信 徒之母)。然而,穆勒承认,在某种意义上,“内在教会”(the internal church)先于“外在教会”(the exterior church)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直到我们先归属于“内在教会”,我们才可能成为“外在教会”中有生命的成员。他在《象征主义或教义分歧》(Symbolism or Doctrinal Differences)一书中讨论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整个话题。 [3]他强调有形教会等同于基督:“因此,就这里采用的观点来看,有形教会就是神的儿子自己,在人间以人的样式永远地彰显自己,不断地得到更新,永远年轻健壮——即永恒的道成肉身,正如圣经中所记载的,甚至信徒也被称为‘基督的身体’。”[4]

2.希腊正教的观念

希腊正教对教会的看法与罗马天主教有密切的关联,然而在一些重大要点上,两者是不同的。希腊正教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是真教会,而是将此荣耀归属于自己。如果只有一个真教会,那个真教会就是希腊正教。尽管希腊正教比罗马天主教更坦率地承认教会具有两种不同的层面,有形的和无形的,它仍然将强调的重点放在作为外在机构的教会之上。它并没有在她作为圣徒群体的教会来寻找教会的本质,而是在自身所保留的主教制等级制度(Episcopal hierarchy)找到教会的本质,同时拒绝罗马教皇的权威。希腊正教仍然维护教会的无误性,但这种无误性仅属于众主教,因此是属于教会会议和大会。盖文(Gavin)说:“身为无形教会,她承载着神的恩赐和能力,致力于将人类转化成神的国。身为有形教会,她是由认信同样的信仰、遵守同样的习俗、使用有形的恩典媒介的人组成的。”与此同时,希腊正教也拒绝一个观念,即“有一个无形的或完美的教会,由不同的基督徒群体所形成的不同组织、并称自己为‘教会’的,都是属于这个教会,是它部分的、不完整的化身”。教会是“一个实际的、有形的、可见的实体,而不是一种未实现的或不可能实现的理想”。[5]

3.更正教的观念

宗教改革总的来说反对罗马的形式主义(externalism),具体来说,也反对它的外在教会观(external conception of the Church)。宗教改革再次将这个真理摆在最重 要的地位上:我们不能在教会的外部组织中寻找教会的本质,而是应当在作为圣徒相通(communio sanctorum)的教会中寻找。对路德和加尔文来说,教会仅仅是圣徒的群体,也就是那些相信基督并在基督里成圣的人所构成的群体,他们乃是以基督为首,与祂联合的人。这也是改革宗信仰告白所采取的立场。例如,《比利时信条》说:“我们相信并承认一个大公或普世的教会,她(教会)是由真信徒所组成的圣洁群体,他们都盼望在耶稣基督里得救,被祂的血洗净,并靠着圣灵成圣、受圣灵的印记。”[6]《第二瑞士信条》表达出同样的真理,它说,教会是“从世界中被宣召、被召集出来的真信徒所组成的群体;是众圣徒的相通,也就是由那些在救主耶稣基督里,靠着圣灵的话,真正认识、正确敬拜并服事真神的圣徒所组成的,他们借着信心,与神借着基督白白赐下的一切美善恩典有分”。[7]《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从选的角度来定义教会,它说:“无形的大公教会或普世教会,是由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而成为一体的选民总数所构成的。这教会就是那充满万有者的配偶、身体和丰盛。”[8]普世教会,也就是存在于神计划中的教会,只有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实现,才被视为由选民所构成的整个身体,也就是在时间的进程中被呼召得永生的选民。但是,实际在地上存在的教会,是被视为圣徒的群体(community ofthe saints)。被如此看待的不是只有无形教会,有形教会也一样。它们并非两个教会,而是一个教会,因此只有一个本质。两者在本质上都是圣徒的相通(communio sanctorum),但无形教会是神所看到的教会,单单由信徒构成的教会,而有形教会是人所看到的教会,由所有承认基督的人以及他们的儿女所构成,因此也被判定为圣徒的团体。有形教会中可能、也总是包含未重生之人——教会中可能既有麦子、又有稗子——但不会容忍公然的非信徒和邪恶之人。保罗的书信是写给实体教会(empirical churches)的,而他毫不犹豫地称他们为“圣徒”,同时也坚持要求他们除去邪恶之人和挑衅之人(林前五章;帖后三6、14;多三10)。教会形成一个以基督为首的属灵统一体。她乃是被一灵所感,也就是基督的灵;她宣认同一种信仰,共享同一种盼望,服事同一位君王。教会是真理的堡垒,以及代表神向信徒传递一切属灵祝福的机构。作为基督的身体,教会命定要反映出神在救赎之工中所彰显的荣耀。理想意义上的教会,也就是神要她成为的教会,也必将成为信心的对象,而非知识的对象。正如信条中所写的:“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二、教会的多面性

论及教会,我们必须考虑几种区分。

1.争战的教会与得胜的教会之间的区分

当代的教会是一个争战的教会,也就是说,她蒙召要参与、也实际上参与一场神圣的战争。当然,这意思并不是说教会必须在自我毁灭式的、自相残杀的争斗中耗尽力量,而是说她有义务进行一场持续不断的争战,抵挡一个以各种形式显明的为充满敌意的世界(无论是在教会内还是在教会外),并抵挡一切属灵的黑暗权势。教会不可能将一切时间都花费在祷告和默想上,无论这些有多么重要、有多么必要,教会也不可能悠闲、平静地享受自己的属灵产业。教会必须竭尽所能地参与她的主的争战,在一场攻守兼备的战役中争战。如果地上的教会是争战的教会,在天上的教会则是得胜的教会。在天上,刀剑要被象征得胜的棕榈枝所替换,争战的呐喊要转为得胜的凯歌,十字架要被冠冕所取代。斗争已经结束了,战争已经得胜了,圣徒要与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远远。教会在这两种阶段中的存在状态,反映出她在天上的主的降卑与升高。罗马天主教不仅提到教会是争战的教会和得胜的教会,她也是受苦的教会。根据他们的观点,这个教会还包括如今已经不在地上、但尚未进入天国的喜乐,如今在炼狱中净化残余罪恶的信徒。

2.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之间的区分

这意味着神的教会一方面是有形的,另一方面是无形的。据说路德是第一个作这种区分的人,但是其他的改教家也认识到这一点,并将它应用在教会上。这种区分并未总是得到恰当的理解。改教家的对手们经常控告他们,说他们教导有两个分开的教会。路德提到一种包含在“有形教会”(visible ecclesia)中的“无形小教会”(invisible ecclesiola),或许是招致这种指控的理由。但是路德和加尔文都强调,当他们提及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时,他们的意思都不是指两个不同的教会,而是指耶稣基督唯一的教会的两种不同层面。“无形”这个词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可以适用于:(A)得胜的教会;(B)理想的或已完成的教会,在时代末了的教会就是这样的教会;(C)万国和各地的教会,人不可能看到的教会:(D)遭迫害之时隐藏起来的教会,被剥夺了圣道和圣礼的教会。对于在地上的人来说,得胜的教会是无形的,这无疑是正确的;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也认为,得胜的教会乃是包含在无形教会之中,但这区别主要是为了将得胜的教会应用在争战的教会上。一般来说,改革宗神学也是如此应用的。它强调,地上的教会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这教会之所以被称为无形的,因为她本质上是属灵的,而她属灵的本质是肉眼无法辨识的;也因为人不可能正确无误地判断出谁属于无形教会、谁不属于无形教会。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一种奥秘的联合;使基督与信徒联合的圣灵,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纽带;而救恩的祝福,例如重生、真正的回转、真信心、与基督的属灵相通,都是无形的、是肉眼无法看到的;——然而这些事物构成了教会真正的样式(forma)(理想的特征)。我们应当按照这种意义来理解“无形”一词,从宗教改革时期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之间区分的历史渊源就可以明显看见。圣经将某些荣耀的属性归给教会,并且将教会描绘为救恩和永恒祝福的媒介。罗马天主教将这些套用在作为外在体制的教会身上,尤其套用在代表性的教会(ecclesia representativa)上,或套用在作为救恩祝福分配者的等级制度上,并且将一种以人为媒介的祭司制度放在神与祂子民的中间,因此忽略了、实际上是否认了神与祂子民之间无媒介的、直接的相通。这是改教家们试图根除的谬误,他们强调,圣经所描述的拥有上述荣耀的教会,并不是指作为外在体制的教会,而是指作为耶稣基督属灵身体的教会,她目前在本质上是无形的,尽管她在有形教会中有一种相对的、不完美的体现,而且在时代的尽头,无形教会命定要拥有一个完美、有形的体现。

无形教会很自然地采用一种可见的形式。正如灵魂适应于身体,并通过身体表达自己,无形教会也是如此,无形教会并非仅仅由灵魂构成,而是由拥有灵魂和身体的人构成,因此无形教会必然采用一种可见的形式,并借着外在组织表现自己。教会在基督徒的认信和行为中、在圣道和圣礼的施行中、在外在的组织和治理中,都成为有形的。麦克弗森说,借着区分无形教会和有形教会,“更正教主义试图在罗马教会魔法般的、超自然的形式主义观念,与狂热和宗派性的唯灵主义过度贬低一切外在仪式的观念中间,寻找合适的途径。”[9]尽管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都可以被视为普世性的,但这两者并非在任一方面都是互相对应的,谨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一些属于无形教会的人,有可能从来没有成为有形教会组织中的成员,例如:在临终时回转的宣教对象,和其他暂时被排除在教会之外的人,例如因为犯错而暂时被排除在有形教会的团契之外的信徒。另一方面,可能会有未重生的孩童或成年人,尽管他们口里承认基督,归属于作为外在组织的教会,但却没有在基督里的真信心;而这些人,只要他们仍然处在这种状况中,就不属于无形教会。在《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可以找到有关无形教会和有形教会极佳的定义。

3.作为生机体的教会与作为体制的教会之间的区分

这种区分不应当被视为和前一种区分等同,但人们有时会这么做。这是一种适用于有形教会的区分,使人注意到教会——被视为一个有形的身体——的两种不同层面。[10]有人认为,只有在教会的职分、圣道和圣礼的施行与某种形式的教会行政上,教会才会变成有形的,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使所有这些事情都不存在,教会在相交生活上,在信徒的信仰告白上,在他们联合起来反对世界的行动上,仍然是有形可见的。尽管我们强调我们目前所讨论的区分是一种在有形教会内的区分,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教会作为一个生机体,和教会作为一个体制(也被称为apparitio和institutio),它们的属灵基础都在无形教会。然而,尽管这两者的确是同一个有形教会的两种不同层面,两者之间仍然存在重要的差异。教会作为生机体是指信徒的相通(coetus fidelium),信徒借由圣灵的纽带联合在一起;而教会作为体制是指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一种救恩媒介(Heilsanstalt),要使罪人回转、使圣徒得到成 全的代理机构。教会作为生机体,乃是以圣灵恩赐的形式存在:在其中,各样的恩赐和天赋变得明显,也被用在主的工作中。另一方面,教会作为一个体制,乃是以建制的形式存在,并透过神所设立的圣职人员和媒介来运作。在某种意义上这两者是对等的,然而两者之间也有某种的从属关系。作为体制或组织的教会(信徒之母)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媒介,这个目标是在作为生机体的教会中找到的,即信徒的群体(信徒的相通)。

三、教会的不同定义

由于教会是一个多面体,自然可以从多个角度为教会下定义。

1.从选民的角度来定义

根据一些神学家的观点,教会是选民构成的群体(选民的相通〔coetuselectorum)。然而,这个定义容易引发误解。它只适用于理想的教会,也就是存在于神的理念中的、将会在时代尽头完成的教会,却不适用于现在就可以经历到的实体。拣选含括了属于基督身体的所有人,无论这些人现在是否与基督的身体有实际的关联。但是那些尚未出生的、仍然不认识基督的、在教会范围之外的选民,仍然不能说是真正地(realiter)属于教会。

2.从有效呼召的角度来定义

为了避免前一种定义所引发的异议,按照属教会之人的某种主观属灵特征这个视角来定义什么是教会,逐渐变成惯例,尤其是从有效呼召或信心的视角,要么是在拣选之外加上这种特征的名称,要么是用它来代替拣选。因此,教会被定义为:神的灵选召出来的选民的集合(蒙召之选民的相通〔coetus electorum vocatorum)),蒙有 效呼召之人所构成的整体(蒙召之人的相通〔coetus vocatorum)),或甚至是更常见的,信徒的群体(信徒的相通(coetus fidelium))。前两种定义被用来指教会无形的本质,但没有表明教会也拥有有形层面的这个事实。最后提到的定义,则表明教会无形层面的事实,因为信心会通过信仰认信和行为表现出来。

3.从洗礼和认信的角度来定义

从洗礼和认信的角度来看,教会一直被定义为:已经受洗并宣认真信仰的人所组成的社群;或者指承认真信仰的人与他们的儿女所组成的社群。很容易看出,这是根据教会的外在表现形式所作的定义。加尔文将有形教会定义为“散布于世界的一群人,他们宣告自己敬拜独一神和基督,借着洗礼表明开始信仰;借着领受圣餐宣告在真道和爱心上的合一,愿意共同持守主的道,并履行基督为传讲圣道而设立的职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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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evine, The Creed Explained, p.259.
2.Wilmers, Handbook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p. 103.
3.第五章,尤其是XLVI-XLVIII段。
4.Mohler, Symbolism or Doctrinal Differences, p. 59。 874.
5.Gavin, Greek Orthodox Thought, pp. 241-242.
6.第27条。
7.第十七章。
8.第二十五章。
9.McPherson, Chr. Dogmatics, p. 417。
10.Kuyper, Enc. II, p. 204; Bavinck, Geref. Dogm. IV., p. 331; Ten Hoor, Afscheiding of Doleantie, pp. 88 f.; Doekes, De Moeder der Geloovigen, pp. 10 f.; Steen, De Kerk,pp.51 ff.
11.Calvin, Institutes I.7=《麦种基督教要义》,7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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