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形无形的教会
1.神的国的观念
神的国主要是与末世有关的概念。在圣经中,“国度”的基本观念不是在基督里重建的一种神权统治国度——本质上这是以色列国——如同前千禧年主义者所宣称的;它也不是一种新的社会状况,被基督的灵所充满,人可以透过外在的手段实现,例如,良善的法律、文明、教育、社会改革,等等,如同现代主义者要我们相信的。在圣经中,神的国度的主要观念是借着圣灵的重生大影响,在罪人心中所设立的、被罪人承认的神的统治,并且向罪人保证一切无法估算的救恩祝福——这种统治,原则上是在地上实现的,但是直到耶稣基督有形有体的、荣耀的再来之时,它才能达到最高峰,而在目前是以一种属灵的、无形的方式实现的。耶稣把握住这种末世论的观念,使它在自己的教导中占据重要地位。耶稣清楚地教导,这个国度目前是以属灵的方式实现的,且具有普世性的特征。此外,耶稣本人用前所未见的方式促成国度的实现,并大大增加国度的今世祝福。同时,耶稣也提出一种有福的盼望——国度将在外在的荣耀中显现,并带来救恩的完美祝福。
2.历史上对“国度”的看法
在早期教父的看法里,神的国、至高的善,主要被视为一种将来的实体,是教会目前发展的目标。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将神的国度视为弥赛亚在将来的千禧年的统治,尽管历史并未证明一些前千禧年主义者的夸大之辞,说早期教父当中有许多千禧年主义者。奥古斯丁将国度视为现今的实际,认为国度就是教会。对他来说,国度主要与敬虔而圣洁之人等同,也就是作为信徒群体的教会;但是奥古斯丁所使用的一些表达方式似乎表明,他也认为国度已经体现在主教制的组织教会之中。罗马天主教坦率地将神的国等同于他们等级制度的组织,但是改教家们转回到一个观点,即在当今的时代,神的国等同于无形教会。在康德、尤其是在立敕尔的影响下,神的国被剥去其宗教的特性,被视为一个有多重目标的伦理国度。它在目前经常被定义为一种被引进到社会中的新原则,注定要借由社会中的一切关系来改变社会,或者被定义为人类的道德机构,透过发自爱的动机的行动来改变社会,因为爱是创造的终极目标。
3.神的国与无形教会
尽管神的国与无形教会在某种程度上是等同的,然而,我们也应当对两者进行仔细的区分。神国的公民身分和无形教会的成员身分都是同等地由重生来决定的。在神的国度里,却不在作为耶稣基督奥秘身体的教会之中,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也可以这区分两种视角:从一种视角称信徒为国度,从另一个视角称信徒为教会。信徒在基督里、以基督为自己的统治者,透过他们与神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国度;也透过从世界中分离出来,将自己献给神,彼此具有生机地联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教会。作为一个教会,信徒蒙召作神的器皿,预备并引进事物的理想秩序;作为一个国度,信徒代表这种理想的秩序在他们当中的初步实现。
4.神的国与有形教会
由于罗马天主教坚持不加区分地将神的国等同于教会,他们的教会宣称自己有权柄和司法权管辖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例如,科学和艺术、工业和商业、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概念。因着认为教会是一个生机体的错误观念,一些改革宗基督徒主张,基督教学校协会、为学习基督教原则并将其应用到生活中所成,立的青年人或老年人的志愿组织、基督教劳工工会、基督教政治组织,都是教会作为生机体的外在表现,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这会再次将它们带到有形教会的领域之下,并直接受教会圣职人员的直接管理。很自然地,这意思不是说教会对这些组织没有任何责任。然而,这的确意味着,这些组织是神国度的彰显,在神的国度中,许多基督徒群体试图将神国度的原则应用到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同样,有形教会和国度在国某种程度上也许是等同的。有形教会当然可以说是归属于神的国,是神国度的一部分,它甚至是国度势力最重要的、有形的体现。作为实现神国度的手段,它与无形教会的特性有分(两者原为一)。和有形教会一样,神的国也同享罪恶的世界给它带来的不完全。这一点十分清楚地体现在麦子和稗子的比喻与鱼网的比喻中。就有形教会是建立和扩展神国度的工具来说,有形教会当然是从属于神的国度的,是通往最终目标的途径。神的国度可以说是一种比教会更加广阔的观念,因为国度恰恰是致力于完全掌控生活中的每一种表现形式。它代表着神在人所致力的每一个领域中的统治。
二、不同时代中的教会
1.在族长时期
在族长时期,信徒的家庭构成了宗教的聚会。敬虔的家庭最能代表教会,由家中的父亲担任祭司。那时根本不存在定期的崇拜,尽管创世记四章26节似乎暗示一种公开地呼求神的名。神的儿女和人的儿女之间也存在区分,而且后者逐渐占上风。在洪水时期,教会透过挪亚的家得蒙拯救,特别是借着闪的后裔得到延续。而当真宗教差不多要再次消亡的时候,神就与亚伯拉罕立约,赐给他割礼的印记,将他和他的后裔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使他们成为神自己特殊的百姓。到摩西时代,族长们的家庭仍然是真信仰的真正宝库,对耶和华的敬畏和对上主的服事都在其中得到了保存。
2.在摩西时期
出埃及之后,以色列百姓不仅组成一个国家,也组成神的教会。他们的生活因各种习俗制度而变得丰富,不仅仅是家庭礼拜或部落的信仰,而是整个国家的宗教,都借着这些制度得到表达。教会在当时尚未成为一种独立的机构,但已经在以色列的国家生活中获得一种体制性的存在。它所采用的独特形式是“教会—国家”(Church—State)的形式。我们不能说两者融合在一起。在国家的范围中,民事与宗教上各有独立的功能和各种机构。但与此同时,整个国家又构成教会;教会仅限于在以色列国的界限内,尽管外邦人可以进入教会,被并入到以色列国里。在这个时期已经有高度发展的教义,已知的宗教真理的数量逐渐增加,对真理的认知也更加清楚。对神的敬拜,连最微小的细节也得到规范,这种敬拜也大多是礼仪性和仪式性的,并且是集中在单一的中央圣所里。
3.在新约圣经时期
新约圣经教会和旧约时期的教会在本质上是一个教会。至于教会的本质属性,两者都是由真信徒组成的,而且单单由真信徒组成。它们的外在组织,都代表一种良善和邪恶的混合体。然而,耶稣基督完成的工作带来了多项重要的改变。教会从以色列的民族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与此相连,教会的民族界限也被打破了。在此之前原本是民族性的教会,如今已显出普世性的特征。为了实现普世扩张的理想,教会必须成为宣教的教会,将救恩的福音带到世上的万国。此外,过去仪式性的敬拜已经让位给一种更加属灵的敬拜,这种敬拜与新约圣经更大的特权是一致的。
前面的描述是在一个假设上进行的,即教会既存在于旧约时代,也存在于新约时代,而且在本质上是同一个教会,尽管两者在公认的制度和治理方式上有差异。这与我们信仰告白的教导是一致的。《比利时信条》在第27条提到:“教会既然从世界开始就有,并且一直存到世界的终了;这一点从基督是永远的王就可以明显看见;如果没有祂的臣民,祂就不可能是王。”《海德堡要理问答》也与此完全一致,它在主日第21日说:“神的儿子,借着祂的灵和祂的话,从世界开始直到末了,在全人类当中为自己招聚、护卫、保守一个以真信仰联合的教会,是为了永生而蒙拣选的。”正如在前面所指出的,教会在本质上是信徒的群体,这个群体从旧约时代的一开始就存在,一直延续到今日,并将持续在地上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在这一点上,我们无法赞同前千禧年主义者的观点,他们在引发分歧的时代主义的影响下声称,教会纯粹是新约圣经的体制,直到五旬节那一日圣灵浇灌下来时,教会才开始形成,而在千禧年开始之前,教会将要从地上除去。他们喜欢将教会定义为“基督的身体”,这是新约圣经典型的名称,但他们似乎忘记,教会也被称为“神的殿”和“耶路撒冷”,这很明确是具有旧约圣经风味的名称(参:林前三16~17;林后六16;弗二21;加四26;来十二22)。我们不应当对一个明显的事实视若无睹,即“教会”(希伯来文〔qāhāl),在《七十士译本》翻译为exxλnoia〔ekklēsia))这个名称,在 旧约圣经中反复用来指以色列国(书八35;拉二65;珥二16)。在中英文的圣经译本中,旧约圣经将原文翻译为“聚集”、“集会”、“会众”,而新约圣经将它翻译为“教会”,这个事实可能在这点上引发了误解;但是事实仍旧是:在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中,原文都表示神百姓的聚集或集合,也因此用来表明教会的本质。耶稣一方面提到自己在未来要建立教会(太十六18),但也将教会视为已经存在的体制(太十八17)。司提反提到“旷野的教会”(徒七38,《钦定本》)。在罗马书十一章17~21节和以弗所书二章11~16节,保罗清楚地为以色列与教会在属灵上的合一作见证。在本质上,以色列构成了神在旧约圣经中的教会,尽管在外在体制上,旧约圣经的教会与新约圣经的教会有很大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