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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二.底本假说 —— 1.底本假说浅介

以下数章介绍底本假说、圣经鉴别学、高等鉴别学,对旧约五经之研究,同时论证摩西是否五经之作者。

接受“底本假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的人认为,圣经首五卷书是在摩西死后约一千年,由多位佚名的编纂者经过一个编写、重写、编辑和汇集的过程,将它结集成书的。

我们在此将检视应用在五经研究上的文学鉴别学,以及支持作者是摩西的证据。

1895年,威尔浩生(Julius Wellhausen)为现代圣经研究圈子中一个普遍流行的假说,作出最后的润饰。这个假说被称为“底本假说”(或“]EDP假说”)。它以文学鉴别学作为其基本论据,指称五经(由创世记至申命记)并非如圣经所言的由摩西所写,而是在摩西死后多年才编纂成书。

底本假说的支持者援引在经文中的文学差异(例如,神有不同的名字、出现同源异形或异义的字词、反复的记述)、写作风格及措词等差异,指称五经乃由四个不同底本——J、E、D、P——组合而成。J代表神的名字“耶和华”(YHWH),那是J底本的佚名作者习惯采用的神的名字。这位作者采用一种流畅的风格和独特的用字。E即 “ 伊罗兴底本”(Elohistdocumentary),因为它采用“伊罗兴"(Elohim)这个名字来称神。J和E底本往往很难在经文中分开,因此,经常合称为“JE”本源。D代表“申命记法典”,它是在主前621年发现的。最后,P代表“祭司作者”,这位作者亦是将五经编纂成书,成为旧约经卷的最后编纂者。P底本的特色,是用“伊罗兴"这个名字来称呼神,并采用词锋锐利的写作风格。“它的语言风格似出自一位法学家,甚于一位历史学家。”(Driver,ILOT,12)。

P底本不会跟E底本混淆,因后者拥有清新而流畅的风格。

按年代而言,这几个底本是按照J、E、D、P这个次序写成。以下这段说话,清晰地描述了每位作者的背景和写作目的:

J〔或“崇拜耶和华者”(Yahwist)〕是第一位作者,将诸如巴比伦人的其他民族的传说、神话、诗歌,甚至是著名故事,一起带进神子民的伟大历史之中。J

采用的资料来源,有些是口头传统,有些则已经写成文字。这位佚名的作者大概生活在大卫或所罗门时代。随着以色列正逐渐演变为一个国家,并以一个强国的姿态与其它国家以及不同观念开始接触之际,这位作者所关注的,是如何保存旧有传统。J在筹备他的作品时,似乎采用了一些古老的认信和信条,内容是有关神为他的子民所做的事情。其中一个例子,可参看申命记第二十六章5至10节。他根据信条的基本大纲组织故事。这位作者被称为“崇拜耶和华者”,因为他以“耶和华”为神的名字。最先发现这位作者的是德国学者,德文是以“J”作为“耶和华”一字的开首字母。

E〔或“崇拜伊罗兴者"(Elohist)〕是第二位把汇集得来的传统放进一段历史里的作者。他的写作日期约在主前700年,也许正值北国以色列饱受外敌威胁的时期。E所用的传统,在北方支派中间早已流传。其中一些跟J所用的传统相同;但另一些则有别。在摩西时代之前的故事中,E用“伊罗兴”这个名字来称呼神。他相信“耶和华”这个名字是神向摩西启示的。E特别重视摩西,我们可以留意他在申命记三十四章10至12节对摩西的记述。E擅长写故事,约瑟的故事便是一例。

JE这两位作者的作品,被一位佚名的编者在耶路撒冷被毁之后结集为一段历史。有时,编者同时保存了J和E所写的故事,即使当中的细节不同。但有时,他却会采用其中一位作者的故事作为基本资料,再从另一位作者的故事中抽取资料来补充细节。出埃及记第十四章的基本资料是来自J,只采用了极少来自E的资料。编者自己偶尔也会补充几句。

P可能是一位祭司或一班祭司,生活在以色列人被擴到巴比伦的时期。他们为百姓制定了一套圣洁法典,亦即是他们必须遵守的敬拜方式及律法。这本祭司法典最初是一部独立的著作,在主前四世纪的某段期间才被纳入为JE书卷的一部分。它“仿佛有人要令美国历史成为激动入心的记述,而将美国宪法或国会法例的要点加插进去一样。”一般而言,P的资料不及JE部分的生动。P的作者所关注的,是敬拜和献祭的细节、律法、家谱、特定的地点和日期、准确的描述和量度等。当它们加入 J 和E的故事中,它们便好像是用以强调和甚至是过分强调了神的干预,以及使某些行动几乎变成了魔法。(Ped ers on,ILC,11-14)

D底本或申命记法典的写作目的,是为了改革宗教习俗。在D写成时,J、E和P还未结集为一本著作。

德赖弗(Driver)写道:

它是抗衡当时主流趋势的一项伟大宣言。它为一个伟大的宗教改革奠定了路线。不管它的写作日期是在玛拿西的黑暗日子,或是在约西亚登基后较光明的时期,它都是出于高尚情操的努力,为了预先提供一个属灵的复兴点,以致当有利的情况出现,那些缺乏组织的国家宗教力量便可以乘时再起。它强烈重申摩西在远古之前已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忠于耶和华和拒绝一切偶像:它致力把先知的理想化为现实,尤其是何西阿和以赛亚这两位先知——将玛拿西使之腐败的犹大,改变为像以赛亚的异象中所描述的“圣洁的国家”;以及唤醒犹大对神忠贞的爱和对人的爱何西阿罝称这正是人的首要责任。(Driver,IL0T,89)

“作者的整篇论述,旨在提供各种理由,确保(百姓)对他的忠心……我们可以形容申命记为:对古老的法例作预示式的重新阐述,以及因应新的需要而作出调适。极有可能的是……申命记所包含的大部分律法,无疑在作者本人出生的久远之前便已经存在:他处理的方式,是把它们结集为一本指导百姓的手册,并给予他们劝导性的介绍和评论。”(Driver,ILOT,91,粗体并非原有标示)

利文斯顿(Herbert Livingston)对威尔浩生这四个底本理论的日期,提供了精辟的概述:

那么,威尔浩生的理论如何为这四个底本厘定日期呢?由于D底本宣称是在主前七世纪写成,并在主前621年约西亚的改革时公开,因此,这底本便成了厘定日期的基础。可以肯定的是,D知道J和E的内容,却不知道P的内容;因此,J和E便是在主前621年前写成,而P则在较后期。

从逻辑论证而言J底本因观念幼稚,写作日期可定在E底本之前;同时,分裂王国的初期也似乎提供了很好的历史背景。有人指称,J底本是犹大国为了反对建立北国以色列而写。因此,J底本的写作目的,是为了给犹大国提供一个“历史性”的文献,证明犹大和耶路撒冷宣称本身是全以色列的管治中心,是合乎法理的。同样地,E便是以法莲支派领导下的北国以色列所造出来的对照文献,指出历史中的列祖和约书亚时代,都已经有祖先支持管治中心设于北方。

这理论继而总结出,北国以色列在主前721年被灭之后,在玛拿西的统治期间(主前七世纪的上半叶),有些思想开明的人士认为E底本非常珍贵,不该遗失,于是,他们便将它与J底本融合起来。这个新的JE底本成了一个新的正题,而D底本则是它的对立题。D底本的思想,在被掳到巴比伦的时期占了压树性优势,于是便影响了约书亚记至列王纪下等历史书的写作。然而,与以西结书紧密联系的“圣洁法典”,却以D底本的另一个对立题出现;并且被掳后的祭司和后来在耶路撒冷的祭司慢慢地,也许经过一个世纪,将P底本结集起来,使它成为一个伟大合题的五经框架。

概括而言,J底本的写作日期约在主前900年后不久,而E底本则在主前九世纪的较后期。两个底本大约在主前650年被结集起来,编写的工作亦在同一时期进行,至主前621年面世。P底本在第五世纪出现;现存形式的五经,约在主前400年写成。(Livingston,PCE,228-29)

基于以上的言论,接受底本假说的人,便拒绝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约于主前1400年生活的摩西,声称写了五经。支持底本假说的人否定这便是成书日期,认为五经要到主前八至五世纪之间才成书。

底本假说的假设使整本旧约的可信性遭受质疑。他们的言论若然属实,我们便可以推论旧约是一个文学上的大骗局。一就是神确实向摩西和借摩西说话,一就是我们需要承认我们所拥有的,根本是一个纯文学性的恶作剧。

首要的问题不在于“五经的统一性”,而是“这统一性是从何而来?”换言之,包含了创世记至申命记的文学部分是一个连续的记述。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这连续的记述如何出现?”它是否如传统基督教所宣称和圣经所教导的,是由摩西所写,抑或是在多年之后经收集及编纂而成?这整个问题使耶稣的可信性、旧约和新约作者的正确性,以及摩西本人的诚信均受到质疑。

利文斯顿有以下的敏锐观察:

几乎每一本支持这理论的著作,都列明哪章哪节是属于哪个独立底本。所有不能归类的独立片断,便轻易归给编纂者。然而,我们必须明白,现存没有任何文字记录或任何抄本,曾单一或一组地提及J、E、D或P底本。它们是在上述标准的帮助下,从现存的五经抄本分拆出来的。(Livingston,PCE,227)

他继续指出接受底本假说这理论的后果:

( 1 )否定摩西是作者,五经中只有很小部分属于摩西时期;(2)对很多接受威尔浩生观点的学者而言,五经中的男女并非真实的人类——充其量只是理想的英雄人物;(3)五经给予我们的,不再是古代的真实历史,它只是反映分裂王国直至被掳后初期的历史;(4)五经中的人,全部都不是信奉一神的;只是被掳后的祭司把他们写成好像信奉一神;(5)神在古代从没有向个别人类说话,那是祭司的写作给人的印象;(6)五经中的律法,极少是在王国之前设立的;(7)五经记载的宗教礼仪,极少是在王国之前奉行的,大多是在被掳之后才出现;(8)早期的以色列人,从来没有一个如出埃及记所描述的会幕;(9)五经之中,任何宣称神为拯救以色列人而施行的救赎作为,及所行的神迹,都是错谬的;(10)凡认为现存五卷在结构上是统一的,是出自摩西的,都是错谬的看法;(11)这理论所隐含的怀疑主义,令一般平信徒对五经的可信性产生质疑,以致五经实际上对他毫无作用。(Livingston,PCE,229)

底本假说图示:

以下数章 将 会(1)展示摩西是五经作者的证据;(2)对那些提倡和推动底本假说的人所提出的言论,作出澄清;(3)对底本假说的假设作出基本的响应。

[ 二、底本假说 - 1.底本假说浅介 ]
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2.圣经鉴别学浅介

全章概览:

1A:定义
1.高等鉴别学
2.高等鉴别学的历史

2A:五经鉴别学的三个激进学派
1.底本假说
2.形式鉴别学
3.□头传统派

1A.定 义

“‘鉴别'一词,基本上是指到判断或作出判断;它源自一个希腊的动词〔……(krino)〕,意即识别、试验、作出评估,或判别等意思。此观念用于文学上,其意思不在于找出错处,而在于要对有关文学的优点和缺点作出公平和公正的评论。换句话说,它是指某位特定的鉴别者,要对审议中的问题,作出不偏不倚,或尽量接近不偏不倚的判断。”(Selleck,NAB,7 0-71)

这类研究可以用于研究圣经,因此便称为“圣经鉴别学”。《基督教百科全书》(C hr i tian Cyclopedia)将它定义为:“帮助我们对圣经原来文本的来源、历史和现存状态,有充分了解的科学。”(Gardner,CC,206)

圣经鉴别学被分为两类:(1)低等鉴别学:“主要是文字和历史性质的鉴别,和局限于抄本或印刷文本、古代原稿,和其它合法上诉来源上所出现的文字或词组。”(Gardner,CC,206)。低等鉴别学亦称为经文鉴别学。(2)高等鉴别学:“依据文本的性质、形式、写作方法、主题,或不同书卷的争议之处,语境的性质与关联,段与段之间的关系,作者及直接写作对象之已知背景,来对文本作出判断。”(Gardner,CC,206)

1B.高等鉴别学

高等鉴别学所要问的问题,是关乎组成圣经的个别书卷,在完整性、真实性、可信性,和文学形式等几方面的问题。

“ 高等鉴别学”这个术语,以及与之相关的东西,本身并无负面含义。曾在苏格兰格拉斯哥“长老会学院”(United Free Church College)任护教学及系统神学教授的俄尔(James Orr ),对它作过以下的陈述:

事实上以现代知识来研究旧约的人,在某程度上,都不可能避免成为一个“高等鉴别学者”,而他也不该避免自己成为这样的一位学者。可惜只跟这个名称拉上关系的,是一个会得出某类结果的研究方法,但它其实不一定跟这类结果有关。正确地理解高等鉴别学”根本只是依据应用在所有文学上的一般原贝|J,仔细地审阅圣经的真实现象,期望从中得出不同书卷有关年代、作者、写作模式、来源等的合理结论。从事这种探求的人,不管是为着什么目标,他已经是不由自主地成为“高等鉴别学者”了。(Orr,POT,9)

葛威亨(Green)补充说,高等鉴别学在它的现代应用中有一个负面含义,但其实,它的含义应当只是:探求有关著作的来源和性质。高等鉴别学者透过一切可取的资料,致力去确定某一著作的作者、写作时期、写作背景,和写作目的。这沖研究方式对理解及欣赏该著作,是非常重要的。(Gilkey,C0TBL,6)

高等鉴别学要尽量保持客观。俄尔指出,书的年代、作者、任何单纯或混合的特性,都是研究的事顶,要唯独透过证据来判断。鉴别学要求在不受阻碍的情况下,对此等主题作出研究,是很合理的:信心不能与从单纯文学判断得出的结果建立关系。”(0rr,POT,16)

这包栝对不同理论和前设的信心,以及“宗教"的信心。

2B.高等鉴别学的历史

虽然作为一门严格的科学,高等鉴别学是在十九世纪之前用于研究某些经典文学,但其实早在十八世纪末,德国的唯理论者艾希霍恩(J.G.Eichhorn)便已经率先将这个术语应用于研究圣经。1787年,他在其著作《旧约导论》(£丨成如咕in/1如TesfamenO的第—版S吕中说:

“我有幸得以致力开垦一个至今完全未曾开发的领域,就是借高等鉴别学(对人文主义学者来说,这不是一个新名称)来研究旧约这部独特著作的内部结构。”(Chapman,IP,19)

因此,艾希霍恩被称为“旧约鉴别学之父”。

虽然要到艾希霍恩高等鉴别学”这个术语才与圣经研究扯上关系,可是,阿斯特鲁(Jean Astru e )在1753年发表的创世记论文,其实已标志着将高等鉴别学的方法论应用到旧约研究的开始。阿斯特鲁虽然支持摩西是创世记的作者,但是,他亦推论整本创世记是由独立的资料编纂而成。因此,整部五经(由创世记至申命记)都可以接受全面的来源分析。我们由此可以说,五经的研究衍生和发展了高等鉴别学。对于五经的作者和成书日期,欧洲(特别是德国)的高等鉴别学者得出非常复杂的结论(即底本假说),这结论主要是在十九世纪期间公布,也就是这结论确立了其后旧约鉴别研究的主要基础。因此,要研究现代的旧约高等鉴别学,一般都要先经过五经的分析。自阿斯特鲁之后,要对旧约一切高等鉴别学作出正确评估,这条进路便是门径。

遗憾的是,从上一世纪德国学术界衍生出来的高等鉴别学门派,采用了一些错误的方法论和死守一些有问题的前设。于是,便严重削弱了他们许多结论的正确性。五经被分割为众多不同的“来源”;旧约的大部分书卷都被定为较后期的作品—某些更比文献本身所提供的真实见证,几乎迟了1, 000 年。圣经中有关希伯来人早期历史的记述,被一套复杂和仔绌推想出来的理论所取代,可是,这理论的所有重点,几乎都与以色列本身所记述的历史相违。

由于它对以色列的文学作出了大规模的重建,以及对希伯来的历史作出了彻底的改造,所以,这自一开始便支配了旧约研究的门派,连同它的方法论和达致的激进结论,逐渐被某些圈子称为“破坏性的高等鉴别学”。

2A.五经鉴别学的三个激进学派

1B.底本假说

虽然传统认为五经是摩西所写,但它其实是由不同的作者,约在主前850年开始,用了超过400年的时间,分别写成四个基本的文稿,然后再由佚名的编纂者,在大约主前400年将它们编纂成现时的基本形式。支持这理论的主要准则,是来自对文本的仔细分析之后,认为真正的文稿可以独立分开。德国学者威尔浩生在1878年对这理论的陈述,就是这理论的经典。(Ha rri son,IOT,19-27)

2B.形式鉴别学

形式鉴别学的学派,同样支持五经是编纂而成的作品,而非摩西所着。但它与底本假说的分别是,它认为个别的文稿本身已经是由早期的□头传统编纂而成,而且,要到被擴期间或被_后的时期(主前586年)才成为文字记录。对这些文稿的文学发展过程,我们所知甚少;对这学派而言,底本假说学派认为文稿可以清晰划分的结论,明显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行的研究方法,就是去到这些成文形式的来源背后,检视原初资料在□传阶段属于哪些类型,然后追溯每一□传单元的可能发展途径,直至它最后的成文形式。在判断它们演化为成文形式要经过哪种过程的时候,会极其重视这些不同类别的“生活处境”(Sitz im Leben)。这学派于二十世纪初创立,衮克尔(Herman Gunkel)和革热斯曼(Hugo Gressmann)这两位德国学者一直被视为它的始创人。(Gunkel ' s Die Sagen der Genesis,1901; Die Schriften des Alten Testaments,1911;Gressmann's Die Alteste Geschichtsschreibung und Prophetie Isaels,1910. ) Harrison,IOT,35-38. )

3B.口头传统派

口头传统派——类似形式鉴别学派,支持五经不是出于摩西,而是经过多个世纪的资料汇集而成,而且相信成书日期并非在被擴之前。纳维亚学派(Scandinavian school),甚至比衮克尔和形式鉴别学者更强调口头传统,而且完全否定底本假说这个西方答案,能够处理古代近东迥异的文学问题。有些甚至宣称,在古代东方的资料传递过程中,□头传统比文字更加重要。他们要去处理的,并非成文的文献,而是□头传统的单元、传统的圈子,以及在这传统主义者圈子中的各个“学派”。

他们致力把资料分为不同的文学类别,诸如记述、律法、散文、诗歌,以及一种称为Gattungen的特别分类。这些细分的类别为它们如何在“生活处境”中得以发展,提供了“定律”。

五经中的传统有两个基本来源:一个由创世记延续至民数记,指向一个P(祭司)典型的传统学派。另一个是D(申命记至列王纪下)作品,它展示了一个与P有别的风格,指向一个D的传统主义者圈子。佩德森(Johannes Pedersen,Die A u ffas s ung vom Alten Tesament,1931) 和恩革内尔(Ivan Engnell,Gam la Tastamentet en Traditionshistorisk Inledning, 1945)是领导这五经分析最新趋势的主要人物。(Harrison,IOT,66-69)

[ 二、底本假说 - 2.圣经鉴别学浅介 ]
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3.五经浅介

全章概览
1A:什么是五经?
2A:五经包含什么?
3A:五经的@的和重要性
4A:否定摩西为作者的理论——其来源及历史

1A.什么是五经?

本书前面已经指出,旧约的头五卷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末记、民数记和

申命记 合称为“五经”。“五经”的英文字Pentateuch是源自希暗字pentateuchos,

意即“五的汇集”或“五卷(书)”。(Adders,ASIP,13;NBD,957)犹太人的传统一直将这五卷书称为“妥拉”(Tomh,源自希伯文t o r a ,意即“指示”),或称作律法书、摩西律法,或简称律法(Albright,ACBC,903)。第三世纪的教父俄利根(Origen),率先将这五卷书称为"五经”。(Harrison,I0T, 49 5)

2A.五经包含什么?

夏里逊(H ar rison)将五经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以米所波大米为背景的早期历史:(创一至十一);

2. 列祖的历史:(创十二至五十);

3. 在压逼下的以色列,并为出埃及作准备:(出一至九);

4. 出埃及、逾越节,至抵达西乃:(出十至十九);

5. 十诫及在西乃立约:(出二十至二十四);

6. 有关造会幕和亚伦作祭司的条例:(出二十五至三十一);

7. 触犯禁止拜偶像的立约规条:(出三十二至三十四);

8. 执行有关造会幕的条例:(出三十五至四十);

9. 献祭的条例:(利一至七);

10 祭司的圣职之礼及初次献祭:(利八至十);

11. 洁净的条例:(利十一至十五);

12. 赎罪日:(利十六);

13. 有关道德和洁净的法例:(利十七至二十六);

14. 许愿和什一奉献:(利二十七);

15. 核点民数和各种条例:(民一至九);

16. 由西乃至加低斯的路程:(民十至二十);

17. 漂流至摩押:(民二十一至三十六);

18. 旷野时期的历史回顾:(申一至四);

19. 以勉励的话作为开始的第二次演说:(申五至十一);

20. 律例和权利的汇编:(申十二至二十六);

21. 咒诅和祝福:(申二十七至三十);

22. 约书亚的接任和摩西的死:(申二十一至二十四;Harrison,IOT,496)。

3A.五经的目的和重要性

圣经是历史,不过,却是一段非常特别的历史。它是神救赎人类的历史,而五经便是这历史的第一章。(Unger,IG0T, 1 87-88)

翁格(Unger)阐述说:

五经的作者有一个确切的计划。他并非致力记录人类的历史故事,反之,他的任务是记述神如何将救恩赐给人类。因此,五经的历史背后,有着一个深远的宗教动机。但另一方面,它背后的宗教原则,并不会减少记述事件的历史性。它只会赋予它们恒久不渝的重要性,远超过发生事件和书写的年代;同时,其无远弗届的重要性,可应用到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使它们对全人类产生 不 可估量和历久常存的价值 ……

很多鉴别者因为不明白五经的独特性质和目的,以致完全否定它的历史性,或对它的可信性给予很低的评价。倘若五经中,例如有关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神拯救他们的奇妙过程,以及他们在旷野漂流等事件都是虚构出来的话,那么,不仅是它与希伯来人历史的重要关系,更是它与圣经整个救恩计划之重要关系,将会引来一个(笔者认为是)无法解答的问题,就是这部超乎寻常的记录,怎么可能会被编造出来。(Unger,IG0T,188-89)

哈伯德(D.A.Hubbard)指出,五经对于我们明白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五经所记录的启示和响应,见证了神——这位历史和自然的至高主宰,对人类的拯救作为。神在五经(其实是整部旧约)中的最重要作为,是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借着这事件,让以色列人开始意识他的存在,而他亦启示自己是一位救赎的神。以色列人从这个启示所悟到的真理,帮助他们在摩西的带领下,重新评价他们祖先的传统,明白到神的作为正是在当中开始萌芽,然后在出埃及事件中灿烂地盛放。(Hubbard,NBD, 96 3)

甚至连吉尔基(Langdon B.Gilkey)这位非保守派学者,也把出埃及——西乃的经历称为“圣经信仰之中心点”。(Gilkey,C0TBL,147)

因此,五经在基督徒的宇宙观中占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因为它记述了神最初如何向人类后示他自己。

正如吉尔基说:“对我们来说,出埃及事件同时具有认信和历史的意义。换句话说,神昔日在西乃做了什么,不单是研究闪族宗教和神学的学者所面对的问题,对于要在今天见证神在历史中的作为的现代信徒,那更加是他们要思考的问题。”(Gilkey,C0TBL,147)

4A.否定摩西为作者的理论——其来源及历史

根据大马士革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所g,在第_世纪出现的一个犹太人基督徒教派°拿撒勒派"(Nazarities),否定摩西是五经的作者。(Young,IOT,113)在第二世纪之后一段时间才面世的古代著作文集《革利免讲道集》(C le me nt ine Homi lies ),指出五经是在摩西死后,由70位智能人写成的。(要了解这些作品是如柯的不可信,以及它们如何采用了不可靠的方法来解释历史和圣经,可参看E .J .Ymm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pp.118-19 。 )(Young,IOT,112)

在公元最初的两个世纪,尽管有群体和个别人士否定摩西是五经的主要作者,但我们必须留意杨以德(E. J. Young)以下的一段话:

在基督徒时代的最初两个世纪,没有记录显示在教父或正统教会中间,出现敌意批评圣经的事例。使徒时代的教父,和接着的尼西亚前期的教父,按他们就这主题所表达的言论,都一致相信摩西是五经的作者,和旧约是一本神圣的书 ……

在这期间存在的敌意批评,不是来自那些被视为异端的团体,便是来自外面的异教世界。此外,这些批评反映了某类哲学的预先假定,而且,有明显的偏见和不合乎科学的特性。(Young,I0T,113-M)

因此,有关摩西并非五经作者的言论,早在公元最初两个世纪便出现。它的理据,主要是基于当中有些经文据推测是在摩西死后写的。

在往后的数百年,虽然仍有一些小规模活动,质疑摩西的作者身份;但一直到十八世纪,有关的争论才转移到一个新的基础一以文学鉴别作为基础,以致否定摩西是五经作者的理论得到”发扬光大”。(第三至十八世纪发展概览,可参看E.J.Young,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 tament。)(Young,IOT,116-20)

[ 二、底本假说 - 3.五经浅介 ]
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4.底本假说的发展

全章概览

1A :底本假说在激进的高等鉴别学中的重要性
2A :底本假说的发展
1. 第一底本理论
2. 残片假说
3. 补充理论
4. 成形理论
5. 修正底本理论
6. 发展假说 ( 修订底本理论)
7. 底本假说自威尔浩生后的发展和现代修订版本

1A. 底本假说在激进的髙等鉴别学中的重要性

我们曾经指出,底本假说对于建立高等鉴别学这整个学派,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对于旧约在文学和历史方面的完整性,亦造成了毋庸置疑的损害。因此,所有认真研究旧约的学生,都必须对这学派所达致的激进结论,进行仔细和深入的研究。这方面的任何研究,则必须由底本假说提出的五经分析开始。这个激进的高等鉴别立场,究竟是否真的有充分根据,抑或有鉴于手头上有另一个更符合事实的立场,而应该扬弃,主要将取决于我们对经典的底本假说,以及其相继的修订版本所作出的客观评审。

2A.底本假说的发展

1B. 第一底本理论

第一底本理'论(First Documentary Theory):就现时所知,十八世纪初的一位更正教教士威特(H.B.Witter),是最先指称创造故事有两个平行记述的入,而两者的分别是在于采用神的不同名称。他亦是第一个人,建议以神的不同名称,作为区分不同底本的标淮。(参看其者作Jura Israe Lita rumin Palestina,1711.)(Cassut o ,DH,9;Young,IOT,118)

法国医生阿斯特鲁(Jean Astruc)在1753年发表的论文《对摩西可能用以写作创世记的原初记录之有关推测》( Conjectures Conce n i n g th e Origina l Memoram d a Which It Appears Moses Used to C ompose t he Boo k of Genesis) , 是首份处理底本程说的重要文件。

阿斯特鲁认为,创世记里面有两个不同的底本,主要是由开首几章对“伊罗兴”及“耶和华”这两个神的名称的独特用法分辨出来。阿斯特鲁承认,这个出现对神有不同名称的现象,除了创世记之外,不可作为验证五经其它部分的标准。阿斯特鲁还引用所谓的事件重复记述(例如创造和洪水的故事),以及年代上的差误,来证明背后有不同的资料来源。阿斯特鲁虽然建立了一套底本理论,但他仍维护摩西是各底本的编纂者。(Young,IOT,118-21)

艾希霍恩(J.G.Eichhorn)最先将阿斯特鲁的理论引进德国。他在其一套三册的《旧约导论》(£^eitungindas仙eresfament,1780-1783)中指出,分析五经来源的准则,除了阿斯特鲁提出的神名称的标准外,还需包括文学上的考虑(例如风格的迥异,原先独立底本的特殊用字等)。(Harrison,I O T,14)

2B.残片假说(Fragmentary Hypothesis)

1C.理论

在1800年,苏格兰一位罗马天主教教士格迪斯(A.Geddes),称阿斯特鲁的两底本理论是“想象之作”。他认为是一位编纂者在摩西死后约500年,将大量大小的残片(而非真正的底本)拼合起来。德国学者瓦特(Joharm Vater)在1802至1805年期间将格迪斯的理论作进一步发展。他试图证明五经是由个别的残片逐渐发展而成,认为至少有38个不同的残片来源。有些个别的残片虽然是来自摩西时代,但我们如今所拥有的五经,是约在犹太人被撓时(主前586年)编纂而成。德国学者赫曼(A.T.Hartmann)在1831年更全面地发展这个理论。(Young,I O T,123-27)

2C.与阿斯特鲁的底本理论之基本分别

支持这理论的学者,认为并没有延续性的底本,只有大量不可能区分底本的残片。

3B补充理论(Supplementary Theory)

1C.理论

在1823年,埃瓦尔德(Heinrich Ewald)在其著作Die K omp osi tion der Genesis kritisch Untersucht , 为创世记的统一性作出申辩,从而对残片假说予以“致命的一击”。到1830年,他已发展了一套全新的理论,认为圣经首六卷书都是依据同一份伊罗兴文献,但到了后来,有另一份用“耶和华”来称神的平行文献出现。到再后期一点,一位编者从这份耶和华文献(即J底本)中抽取一些片断,把它们加插在原初的伊罗兴文献(即E底本)之中。这基本假说随后便发展了众多版本,当中有些学者,例如德威特(De Wette,1840)和宁杰基(Lengerke,1844),认为补充的文献不是一个,而是二个。(Young,I0T,127-29)

2C.与残片假说的基本分别

根据这理论,创世记的资料不是一堆大杂烩,而是一个统一的基本底本(E底本),在其后再作补充(J底本)。

4B . 成形理论(Crystallization Theory)

1C.理论

埃瓦尔德在1845年否定他本身的补充理论。取而代之,他认为并非只有一位补充者,而是有五位记述者,在700年间的不同时期内,分别写了五经的不同部分,而第五位记述者便是最后的编辑。据推测他是乌西雅王年间的一个犹大人,他的特点是经常采用“耶和华”这个神的名称,他大约在主前790至740年间完成五经。埃瓦尔德同时认为,申命记是一本独立的作品,大约在主前500年加入五经之中。其他支持这理论较简化形式的学者,包括有龚宝(August Knobel,1861)和史拉德(E.Schraeder,1869) 。 (Young,I O T,129-30)

2C.与补充理论的基本分别

这理论相信并非只有一位补充者,而是有五位不同的记述者,在不同时间写了五经的不同部分。

5B.修正底本理论(Modified Documentary Theory)

1C.理论

在1853年,胡普菲尔德(Herman Hupfeld)尝试 证 明:

创世记里面的 J 部分并不是补充,而是自成一个延续的底本。

那个基本的E底本,并非一个延续的底本(如“补充理论”所言),而是由两个独立的底本组成(他称为P和E底本)。

这三个底本是由一位编纂者 将 它们编纂成现在的形式。

申命记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底本,最后才加入(称为D底本)。

因此,胡普菲尔德认为,五经的记述其实是由四个不同的底本:P(早期的伊罗兴底本)、E、J和D底本编纂而成。(Young,I O T,130-31)

2C.与成形理论的基本分别

并非有五位记述者,而是由一位编纂者 将 三个底本:J底本、早期伊罗兴(P)底-本,和后期伊罗兴(E)底本编纂成书。

6B.发展假说(Development Hypothesis),即修订底本理论

1C.理论(通称“底本假说”)

胡普菲尔德虽然将底本的年代次序,按先后定为PEJD,但是,在1860年代,格拉夫(Karl H.Graf)将次序改为JEDP,他认为基本底本(第一伊罗兴或P底本)并非五经的最早部分,反而是最后部分。顾能(Abraham Kuenen)的著作 Di e Go dsdienst van Israel(1869-1870) 更巩固了格拉夫的理论。

威尔 浩 生(Julius Wellhausen,Die K om position des Hexateuchs ,1876;Prolegomena zur Geschichte Israels,1878)以熟练的技巧和雄辩滔 滔 的方式,把格拉夫和顾能的修订底本理论建构起来,作出经典的诠述,使它在欧洲(和其后美国)的学术界,成为一个广受重视的重要学说。威尔浩生以历史进化的观念来重新阐述的底本假说(其后被称为“格拉夫——威尔浩生假说”),在当时的哲学界十分流行。

威尔浩生认为:

1. 五经的最早期部分,是来自两个原来独立的底本:耶和华(J)底本(主前850年),和伊罗兴(E)底本(主前750年)。

2. 那“崇拜耶和华者”将这两个底本编纂成一个记述文献(主前650年)。

3. 申命记是在约西亚时代写成的,它的作者将它结合在耶和华文献中。

4. 在伊罗兴底本中的祭司律例,主要是出自以斯拉的手笔,它被称为“祭司(P)底本其后一位(或多位)编纂者在大约主前200年,再修订和编辑这几个底本所组成的文献,成了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五经。

史密斯(W.Robertson Smith, The Old Testame n t in the jewis h C hurch ,1881)在英国解释及提出威尔浩生的著作。

不过,却是德赖弗(Samuel R.Driver)在其者作《旧约文学导论》(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1891)中,对威尔浩生的理论作出经典的介绍,让英语世界得以认识。在美国,最先支持威尔浩生学派的著名学者是布瑞格斯(Charles A.Briggs, The Higher Criticism of the Hexateuch,1893) 。 (Archer,S0TI,79;Young,I0T,136-38)

2C.与修正底本理论的主要分别

以系统化的演化模式得出JEDP的次序,故P底本并非最早期底本,反而是最后的底本。

7B.底本假说自威尔浩生后的发展和现代修订版本1C.史曼特

(Rudolph Smend,Die Erzalung des Hexateuchs auf Ihre Quellen Untersucht ,1912):并非只有一个 J 底本,而是有两个底本: J1 和J2底本。(Archer,SOTI,91)

2C.艾斯斐德

(Otto Eissfeldt, Hexateuchsynopse ,1922):在J底本里面另有一个L底本,在主 前 860年写成 。 (Archer,SOTI,91)

3C.肯尼特

肯尼特(R.H.Kennett)在《申命记和十诫》(Deuteronomy and the Decalogue ,1920)和赫尔舍(Gustav Hiischer)在《申命记的写作和来源》( K omposi tion und Ursprung des Deuteronomiums ,1922)中,都指出:“申命记是在约西亚时代之后才成书,因此,于主 前 621年在圣殿发现的‘律法书'并非申命记。”(Archer,S0TI,100-1)

4C.凯高

凯尚(Martin Kegel)在《约西亚的宗教改革》( Die Kultusreformation des Josias ,1919),威尔契( Adam C.Welch )在《申命记法典》( The Code of Deuteronomy, 1924),罗伯逊(Edward Robertson)在《约翰雷兰图书馆馆讯》(Bu ll eti n of John Rylands Library ,1936,1941,1942,1944),均认为申命记的成书日期,远早于约西亚时代(主前621年)。(Archer,S0TI,101-2)

5C.洛尔

洛尔(Max L o hr)在《创世记中的祭司法典》( D er Priesterco d e x in d er Genesis,1924)指称:

1. 从来没有一个独立的P来源。

2. 五经是由以斯拉引闲被擴前的成文资料写成。

3. 这些成文资料不能与任何个别的底本(例如J、E等)混为一谈。(Archer,S0TI,97)

6C.摩根斯顿

摩根斯顿(Julius Morgenste rn )在《六经的最古老底本》(T he Oldest Document of the Hexateuch, 1927)中认为,在J底本里面有一个K底本(与艾斯斐德的L底本相类似)。(Archer,S0TI,91)

7C.沃尔兹与鲁道夫

沃尔兹(Paul Vo l z)与鲁道夫(Wilhelm Rudolph)在《“崇拜伊罗兴者”是记述者:五经鉴别的 一项 错误(Der Elohist als Erzaler : Ein Irrweg der Pentateuchkritik? ,1933)中总结说:

1. 没有理据支持有一个独立的E底本存在。

2. 创世记只有一位作者,其后再由一位编者作出补充。(Archer,S0TI,100)

8C.法伊弗

法伊弗(Robert Pfeiffer)在《旧约导论》( Introduction to the Oid Testament,1941)中宣称:在创世记第一至十一章和十四至十八章的J和E部分,发现一个S底本,写作日期是主前95 0 年。(Archer,S0TI,91)

[ 二、底本假说 - 4.底本假说的发展 ]
第三部分:基督教真道辩 《新铁证待判》麦道卫josh mcdowell 著
5.根本原则

全章概览
1A:同类对照——以探究其它古代文献方式来探究希伯来圣经
2A:运用开通的思想
3A:服从外在的客观事实支配
4A:结论

旧约的东方古代环境,提供了很多非常近似的文学对照。虽然有不少人忽视它们的价值,可是,只要证明研究东方古代历史和文学的原则是正确的,便没有人可以坚决反对运用它们来研究旧约的历史和文学。同一道理,那些用来研究古代近东文学和历史的原则,若证明是错,就绝不该用以研究旧约的文学和历史。(Kitchen,AOOT,28)

这类研究必须贯彻三个基本原则:

1A.同类对照——以探究其它古代文献方式来探究希伯来圣经

科尔雷基(SamuelT.Coleridge)是一位文学天才和鉴别学家,他在很久以前便为文学研究制定了这个基本原则:“当我们在一位优秀作者的作品中发现一个明显的错处,我们先要假定是自己无知,不能明白他的意思,直至我们肯定明白,那是他的无知。”(援引于Allis,FBM,125,粗体为原有标示)

历史学家兹沃华(John Warwick Montgomery)指出,要判断一部古代文献的基本历史真实性历史学者和文学学者都要继续遵从亚里士多德的格言14606-14616),在没有充分征据证明下的任何疑点,不可先假定它成立,不可任由鉴别者对有关疑点作不公允的假设。"(Montgomery,HC,29)

基饮(Kitchen)最近更强调,必须按此原则来研究旧约和埃及学正常的做法是,假定资料上的叙述一般都是可靠的,除非有充分和明确的反面证据……而且,现存的记录纵使有明显的出入,仍然要找出底层最根本的一致。对于整个古代历史,我现存只有不完整和被简略了的资料。”(Kitchen,AOOT,28-33)

阿利斯(Allis)把这个方法称为“同类对照法”(harmonisticmethod);对于如何应用这个方法来研究希伯来的经卷,他作出如下的阐述:

它有两个明显的好处。其一,它能够对圣经诸作者的智能和常识,作出公允的处理。若说圣经的作者或编纂者,会把同一事件的矛盾记述混合起来,叙述成一个故事,这岂不是质疑他们的智能,或他们的诚实,又或他们有没有能力处理自己所记录的资料?其次,它是合乎圣经的释经方法。圣经作者经常以不同方式互相引用或提及对方,暗示他们对引用资料的信心。他们的方法,就是同类对照的方法。最重要的是这种释经方法,乃唯一的方法,能够符合圣经是神话语的主张。(Allis,0TCC,35)

2A.运用开通的思想

坚定维护底本假说立场的贝弗(JuliusBewer),对这原则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解说真正科学化的鉴别是永远不会停止的。没有问题得以鉴别完毕。当出现了新的事实,或出现了新的方法去解释旧有事实,而他的理论已不足以满意地解释所有事实,鉴别者就必须再作研究,对他原先的理论再作修订,甚或是全盘推翻。因为鉴别者所关心的,是他的理论的真确性,反之,他对其他人可能赋予其理论的任何卷标,不管称它是创新或陈旧;是正统或非正统;是保守、新派抑或激进,他都不会关心 。 ”(Bewer,PDS,305)

另一位激进的鉴别学者哈珀(W.R.Harper)亦衷心同意说^我们必须记着,它毕竟并非关乎意见的问题,而是关乎事实的问题。它与个别鉴别者的想法或言论无关。研究这问题的人,都有责任考虑每一个提出的重点,自行决定它们是否真确。”(Harper,PQ,7)

夏里逊(R.K.Harrison)同样坚持这种态度:“赫胥黎(T.H.Huxley)称之为‘一个麻烦的小事实',也会对真正进行科学化研究的人员带来沖击。他将要按着情况的需要而作出改变,即使实际上他被迫重新展开研究。”(Harrkm,I0T,508)

研究者未必认同事实引领他去的方向,但他却必须跟从。基钦解释说:“它达致的结果,若有一些接近传统的看法,或似乎认同正统派的神学,那只是因为有关的传统或正统神学,比一般人所了解的更贴近真正的事实。单单把正统神学视为真理,固然不可以,但是,完全否定正统看法可以是真理,也是不对的。”(Kitchen,A00T,173)

戈登(Cyrus Gordon)是一(u极受尊崇的犹太学者,他曾经在布兰代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和纽约大学任教,他的结论是:“照我的看法,笃信JEDP之类等假设性来源架枸,有违一位严谨学者唯一要守住的立场,那就是:无论证据带领他去哪里,他都要跟从。”(Gordon,HCFF,3,粗体为原有标示)

3A.服从外在的客观事实支配

这些至关重要的事实,都是借由古代东方的考古研究发现出来的,我们必须保持开放的思想去接受。卡塞S(UmbertoCassuto)劝勉我们说:“在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们必须先摒除事先的判断或先存的恐惧,然后,要对经文本身作出客观的研究,及借助古代东方所提供的有关知识,因在妥拉写作的期间,以色列民正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生活。我们不要用现时的文学和美学标准来鉴别圣经的经卷,反而要用古代东方,尤其是以色列民中间的一般标准,来鉴别经文。”(Cassuto,DH,12)

基饮把这个原则确立为公理:“必须先衡量实质、客观的资料,以及外在的证据,而不是主观的理论或臆测性的见解。事实必须支配理论,而非相反。”(Kitchen,AOOT,28-33)

卡塞图为底本假说学者所付出的努力,而对他们敬重有加,他这种态度当然值得赞赏。我们固然不应轻看他彳门,但与此同时,我们却有权对他们所提出的假说,以及他们如何获得证据来支持其假说,作出严谨的考查。我们今天拥有大量考古学证据,是底本假说的学者在建构理论时没有的,因此,我们可以找出他们所忽略的东西,或疏解他们遗留下来的困惑。(Cassuto,DH,13)

夏里逊写道:°有鉴于格拉夫一威尔浩生的进路,在处理五经和整体旧约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坚决认定,任何崭新的研究都必须以公认的方法论作为基础,包括利用全世界学者如今都可获得的大量对照资料、用归纳法从已知的资料论证末知的东西。但却不会从纯粹理论的立场作出任何声明,因为纯粹理论的立场与已知的一些事实关系不大。”(Harrison,IOT,533)

夏里逊在另一处重申:“旧约的学术研究,只有适当地以古代近东生活的确切基础作为鉴别的依归,而弃用西方哲学或方法学的臆测思维,才可以按照预期,把律法、先知书和圣卷中的某种生命力、尊严和属灵上的丰盛反映出来。”(Harrison,I0T,82)

凯尔(Melvin Kyle)非常有效地把这个原则体现出来:“理论必须向事实让步。在定夺争议的时候,事实 永 远拥有最终的判定权。即如像德赖弗博士 Driver,Authriry and Archaeology,p,143 )一样的学者,虽忠诚 捍 卫鉴别学的权利及功用,但至少在理论上,也承认这个原则。因为他说:‘凡有考古学亲自见证的资料,就有最高的价值,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它都可 以 明确地判定问题。即使没有考古学的亲自见证,但资料只要够详细和准确,也可使议决极有成立的可能。'”(Kyle,DVMBC,32)

4A.结论

在古代近东的研究中,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绝对原则。讲求确实证据的研究取向,当然不会排斥严谨的资料研究,反之,却会避免吹毛求疵所带来的扭曲。现代的鉴别学派若然期望研究能有事实根据,他们便会采取不同的立场;许多假定的问题,亦不会被夸张得离了谱。(Kitchen,AOOT,34)

基钦把旧约鉴别学现今的情况概述如下:

因着古代东方资料对旧约和旧约研究的冲击,一种新的张力便告产生,而.旧有的张力便逐渐消减。因为来自古代近东的比较性资料,倾向于同意旧约文献传递给我们的现存架构,而不是十九世纪旧约学术研究,或是二十世纪一直延续至今的研究发展所提供的重新建构。

我们可引用一些例子来说明这点。有关列祖时代社会风俗的一些可靠和接近的平行记载,是来自主前十九至十五世纪的文献(与主前二千年期早期在创世记找到的资料来源一致),而不是那些在主前十至六世纪的亚述巴比伦的资料(J和E来源的可能成书时期)。同样地,最近似创世记二十三章的平行资料,是随着赫人帝国在主前1200年覆亡而废弃的赫人律法。在出埃及记、申命记和约书亚记出现的立约形式,乃依从主前十三世纪,即摩西和约书亚时期的惯用模式,而非主前一千年期的模式。(Kitchen,AOOT,25)

我们研究圣经的时候,与其先假定整本旧约存在很多错谬、矛盾、不正确的历史资料,以及经文上有大量出错的地方,倒不如先从现代考古学,及现存对主前三千年期近东文化所掌握的知识,来严谨考究这部希伯来的经文。(Harrison,IOT,532)

奥林斯基(Orlinsky)注意到,现代思想将按这个方向流动:“认为圣经的资料除非获得经外事实的证明,否则便值得怀疑,甚或有可能是错误的旧有看法将愈来愈要让路给另一种看法。这种看法相信,从总体而言,圣经的记述是对的可能性甚于错的可能性,除非圣经以外的资料有清晰的证据证明它是错的。”(Orlinsky,AI,81)

[ 二、底本假说 - 5.根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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