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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信心与得救
《真信心与得救确据》
——约翰书信注释
The Epistles of John
周必克(Joel Beeke) 著
目  录
 

第二十一章 上帝为爱子作证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翰一书 5:6-12

  约翰在《约翰一书》5:5 节中宣告,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因为证据支持这一真理,约翰已经把自己和其他人亲眼见过耶稣的见证呈现给了读者,正如在这封书信一开始所说的那样。人的见证是重要的。若没有它,在世界上正义便不可能得到伸张。为了在法庭上证明一个人有罪,或是无辜,证人就会出庭举证,这个例子中所用到的就是这种情形。按照旧约律法的规定,上帝允许接受人所作的见证。在《申命记》19:15 节中谈到:“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比人的见证更大的见证是上帝的见证:“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约 5:9)。有人见证说,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而另一些人则说,他不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人的见证是不充分的。然而,上帝若亲自出现在见证人中陈明耶稣到底是不是上帝的儿子,那问题就解决了,因为上帝是信实的,断不至说谎(多 1:2)。

  天上和地上的见证

  我们无需传唤上帝到庭,登上证人席,因为他已经为自己儿子作了见证,约翰说。在《约翰一书》第5章6至12节中,“见证”这个词总共出现了九次。这个词是从一个希腊语单词“martureo”衍生来的,意思是“一个人因为亲身经历而记住了或是拥有了关于某种事物的知识。”这个单词所描述的是那些在法律事物中进行举证的人。

  在《约翰一书》5:7-8节中,使徒约翰提到了上帝在天上所作的见证,以及三次在地上所作的见证,来确证耶稣实在是上帝的儿子。第 7 节经文已经作为“约翰的停顿”(Johannine Comma)为新约希腊文研究者所熟知,逗号的使用从技术层面讲,乃是在某个专题中或者是论述中作为一组短词出现的。第7节经文乃是约翰论证三一上帝为他儿子所作见证内容中的一部分。许多学者已经得出结论,认为这节经文是后来加入圣经中的,因为在许多古希腊文抄本(Greek manuscripts)中并不包含这句话。另一些学者则捍卫这节经文是《约翰一书》原文中真本的一部分[1]。然而,在这里卷入这场辩论,会使我们偏离约翰此时正在讨论的问题太远。

  然而,这节经文中所表达的真理却是无可否认的。旧约圣经教导上帝的一体性或是“一性”(oneness),宣告上帝乃是一位人所不能看见的实体(申 6:4)。在新约圣经中则教导上帝神性中的“三位性”或“三性”(threeness),即圣父、圣子、圣灵[2]。基督教会承认,“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上帝。其位不紊,其体不分。”[3]

  圣父曾经在自己的诏命中为基督作过见证,说:“你是我的爱子”[4];曾经在基督受洗的时候,从天上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 3:17);曾经以大能的作为来回应基督基督的祷告(约 11:41);又使他从死里复活(罗 1:4)。基督曾经借着自己所传的道和所行的事为自己作见证,承认并向人表明自己就是成了肉身的道,是上帝的儿子。圣灵在他降临之前,借着众先知为圣子作见证:在他在地上服侍的过程中,降临并停留在他身上,作为来自上帝的膏抹;在他升入高天之后,在众使徒传道和行神迹的过程中,在教会增长的生命。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父,圣言、与圣灵,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在第8节经文中,约翰谈到了在地上的见证:“在地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上帝的见证本身就足够了,但为了完全说服我们,约翰提出了地上的三样见证。实际上,这些见证乃是上帝所作见证的三个方面。与耶稣出现在犹太公会(Jewish Sanhedrin)前那些控告他的假见证不同,这些见证乃是彼此一致的。正如约翰在第 9 节经文中所告诉我们的那样,上帝这三样见证全都一致证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

  [1].见 Edward F. Hills “The Johannine Comma”, The King James Versin Defenden, pp.209-213.
  [2].见马太福音 28:19;哥林多后书 13:14;以弗所书 1:1-14。
  [3].见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 第 3 条、4 条。
  [4].诗篇 2:7-9,也可参见诗篇 89:19-29。

  水的见证

  第6节经文中谈到,“基督是借助水和血来的”。这个短语已经用几种方式做了解释。奥古斯丁及几位晚近的作者都认为,这节经文乃是指《约翰福音》第 19 章 34 节,这节经文谈到了用枪扎他的肋旁,就有“有血和水流出来”。然而,这种观点与约翰挑战那些认为耶稣是借着水来的而非借着血来的异端分子的目的并不相符(6 节)。另一些人,包括路德与加尔文在内,都相信这些话是指圣礼:水的洗礼,以及圣餐中的血。但是,这种观点同样也忽略了约翰对基督历史性的道成肉身事件。今天,大多数解经家都将水和血恰当地视为对耶稣基督在世上的工作的一种总结,始于他接受水的洗礼,在他被钉十字架、流血牺牲时达到了高潮。约翰谈到,耶稣“来”,表明他作为应许的那位弥赛亚来到世界上的历史事实。耶稣借着水的洗礼进入自己弥赛亚的职事中,他接受了施洗约翰的洗礼,要“尽诸般的义”(太 3:15)。耶稣在受洗之时,乃是在尽《民数记》8:6-7 节规定的义:水的洗礼表明,利未人在被设立为祭司职务时,要用洒水来实施洁净礼。耶稣基督,我们永恒的大祭司,受洗作为按立担任祭司职分的仪式。

  水的洗礼乃是耶稣基督就是那位弥赛亚的见证。在耶稣受洗时,圣灵仿佛鸽子降临在他身上(太 3:16),表明在他的洗礼中,基督同时也受了圣灵的膏抹。从天上传来的声音同样也见证说,基督是上帝的儿子(17 节)。

  血的见证

  耶稣基督既是借着水来的,也是借着血而来的,约翰在 6 节经文中说。诺斯替派教导说,基督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但在临死之前却离开了他。上帝的儿子是不可能死去的,诺斯替派说,因为死是一种软弱的标记。为了驳斥这种假教训,约翰强调说,耶稣基督是不仅借着水来的,也是借着血而来的,也就是借着十字架来的。

  基督受苦,流血,并且死在十字架上。在《路加福音》24:26至 27 节中,耶稣曾经对那两位前往以马忤斯去的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解释他所是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十字架乃是耶稣是基督的证据,因为先知已经说基督要受苦并要为自己的百姓付上罪的刑罚(赛 53 章)。

  在血的见证中,包括几种要素。首先,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先知的预言,这预言讲明这位弥赛亚要受苦且受死。其次,圣父用各样神迹奇事来见证耶稣就是那位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他使正午变成了午夜,使圣殿中的幔子裂为两半,差来了地震,使坟墓打开,使死人复活。最后,基督从死里复活便证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道成了肉身(林前 15:3-4)。

  诺斯替派在当时所作的,恰恰就是那些异端在今天所作的,以及每天都在作的:他们使福音理性化。他们试图降低福音的地位以适应人们的思想,让人觉得舒服。今天,一点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方式。与否定基督的人性与受苦相反,今天的异端否认这一切是超自然的。他们否认基督从童贞女降生,认为这太难以置信了。他们砍掉了道成肉身的内容,质问说:“上帝怎会会成为人呢?按照我的理性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至于基督所行的神迹,他们说:“我们怎么能相信这些东西呢?它们不过是杜撰出来的故事,其目的就是影响那些轻信的人罢了。”他们除去了一切人们认为难以置信的东西,建构起了一种去除了任何神圣事物的基督教。

  任何时代的基督徒蒙上帝所召都是要为耶稣基督的真理而战。假如耶稣基督不是上帝儿子的话,那他在十字架上为罪人受死就是毫无意义的,就没有任何能力和作用可言。十字架之所以有意义,唯独是因为在十字架上死去的那位。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能对付罪的可怕刑罚。假如基督不是上帝儿子的话,那圣经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我们在与那些非信徒谈话的时候,必须从基督开始。当大数的扫罗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被荣耀地归正以后,他在大马士革街道上所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谈论自己,或者是自己的经历,而是宣讲耶稣基督,这位借着水和血而来的主。

  信心乃是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的。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让人们面对这一无可否认、历史真理上帝在历史中在他儿子耶稣基督身上所作的。否则,人们就会回应说:“基督教可能适合你的口味,但却不适合我的口味。”约翰教导我们说,福音并不是要适合某个人的口味,而是要用真理来挑战人。天地万物都见证这一真理。

  圣灵的见证

  关于基督耶稣的真理的第三种见证就是圣灵:“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7 节)。圣灵之所以是完全可信的,乃是因为他就是真理本身,约翰说到。因为圣灵就是上帝,除了真理以外,他不会说任何的事。主耶稣曾说:“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 15:26)。

  圣灵借着水和血来作见证。他曾在基督受洗时作过见证,曾在十字架上作过见证,曾在使基督从死里复活时作过见证。但是,在《约翰福音》15:26 节中,主耶稣谈到的却是,在他升天之后圣灵所作的见证。他所指的是五旬节以后圣灵的工作。在《使徒行传》5:30-32 节中,同样也谈到圣灵所作的这种见证,当时,彼得说:“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或作:他就是上帝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我们为这事作见证;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

  圣灵透过众使徒所传的道,以及借着神迹奇事来证实他们所传的道,来见证这位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就是这个世界独一的救主。自五旬节之后,圣灵曾经借着使成百上千万灵魂归正作过见证;今天,在人们忠实传讲圣经的时候,使人们相信并说服那些听道的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救主和主,仍在作见证。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所说:“我们得以完全信服并确知圣经无谬的真理性和神圣的权威性,乃是由于圣灵的内在之工,他藉着上帝的圣言,并与上帝的圣言一道在我们心里作证”(约一 1:5)。借着揭示圣灵乃是地上的第三个见证人,约翰认为,在耶稣基督的降生与受死这些客观历史事实之外,还有一种圣灵内在的说服性工作。他在论到圣灵时所使用的乃是现在时态,似乎在说:“那作见证的乃是圣灵,而且他仍在向我们作见证。”

  倘若有人问,“你为什么会成为一位基督徒呢?”我可能会给出两个答案。第一个答案是,“我之所以成为基督徒,乃是因为圣经告诉了我何为真理。”第二个更深刻的答案可能是,“因为圣灵已经开启了我的眼睛,使我看明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使我相信这真理,热爱这真理,并在这真理上建造我的生命。”第二个答案就是约翰在这里所强调的内容。承认事实是一回事;但是,接受这些事实所宣扬的真理,却是另一回事。

  有些人并不喜欢事实,他们逃避事实。他们虽然不能否认上帝圣言的事实,但他们却不允许这些事实来影响他们的生活。圣灵使这些事实有生命力,因此当我们阅读并聆听上帝的圣言时,我们所听到的不只是言语,而是在我们心里跳动的真理。圣灵使我们感受到真理的能力,并赐给我们愿望来服从于真理的力量。正如加尔文所说,“那将水和血的见证印在我们心上的乃是圣灵。”基督教乃是一种超自然的信仰。诚然,我们拥有关于它有效性的证据,我们会将某些对他们的理性具有吸引力的事实呈现给他们;但是,除非圣灵这位伟大的说服者能够打开人的心窍,否则他就永远无法认识真理。保罗曾告诉哥林多人说:“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 2:14)。他接着又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 12:3)。罪已经使我们瞎眼,以致不能看到真理。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教导圣经的人会错过圣经中的真理的原因。但是,当圣灵在我们内心作见证的时候,他就让我们的醒来得见真理,我们便明白了此前从未明白的圣经。

  约翰在第 10 节经文中说:“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圣灵在我们内心见证圣经所教导的真理。真信徒之所以爱圣经,乃是因为它启示了耶稣基督,他成为这人内心的平安,心中的所爱,力量的源泉,他歌咏的主题。相信上帝关于他儿子的见证,并且有圣灵来证实我们内心借着圣言而有的信心,这是何等蒙福啊!

  圣灵的见证不断地增长,随着信徒的生命经历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为了说明,设想你是一位正在寻找新员工的雇主。你与一个把一份优秀简历提交给你的人面谈,虽然这次面谈进行得很顺利,但在让这个人实际为你工作前,你对这人的表现如何并没有把握。在这个人的性格中或是工作习惯上可能会有缺陷,是简历上所没有的,或是在面谈中所没有表现出来的。

  现在,设想你雇佣了这个人;几个月之后,你认识到他超过了你的期望值。你的雇员比简历上所陈述的还要优秀。你对自己的抉择大喜过望,你就会不得不赞美这位新员工的能力。

  同样道理,凡相信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的人,就会越来越经历到这种见证是何等的真实。当我们在对悔改、信心、称义、成圣、收纳、保守和确据的理解与经历方面长进时,基督超过了我们最大期望。他供应我们,救拔我们,远超过我们所能盼望的。凡相信他的人就会发现,基督是如此可爱,以致他只能回应说:“随着岁月流逝,当我拿基督向我显明的样子与上帝在圣经中所谈到的样子对比时,我发现这些应许全都是真的。基督比任何能诉诸文字的内容更好。我的良心见证,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属我。”

  这种内在的见证使信徒反过来为上帝做见证。正如主耶稣所说的那样:“他[圣灵]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 15:25-26)。上帝会用你的见证向那些失丧的罪人伸出手来。当祈求上帝帮助你来宣讲他的真理,并要成为他奇妙儿子大能的见证。

  称上帝是说谎的

  除了这值得信服的水、血和圣灵的见证之外,约翰还强调了相信上帝所作见证的另一种原因,“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10 节)。当我们没有降服于关于基督的真理时,我们便会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比上帝更认识真理。当然,我们不敢直截了当地说上帝是说谎者,但是我们在拒不屈服于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时,采取的就是这一立场。

  我们若拒不接受上帝的见证,就仍处在上帝可怕的审判之下。将上帝当作说谎的,是一个人所作的最愚蠢的事,因为它弃绝了上帝所赐下的救恩。它侮辱了上帝。但是,这确确实实就是每个人出于血气所做的,因为我们顺着血气并不相信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不信并非一种需要怜悯的不幸,而是一种应当为之忧伤的罪。约翰说,我们若不接受上帝所赐的启示,便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说:“上帝是说谎的。我不能相信他。我不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给他儿子。”

  上帝借着值得信服的见证来证实他儿子的真理。耶稣是所有人的主,是三一上帝中的第二个位格,这一明证乃是无可辩驳的。

  这见证的后果

  约翰总结说,凡相信上帝儿子的人就有永生,不信上帝儿子的人便没有永生(11-12 节)。当我们接受他为自己儿子所作的见证的时候,上帝就赐给我永生。《约翰福音》17:3 节中说到:“认识你独一的真上帝,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你有没有停下来思考,“是啊,我是一个大活人哪。我的心脏在跳动,我的脉搏没有停止,我的眼睛在眨动,我的脚也在挪动啊。他说“就有永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因为罪的缘故,我生来就是死的。罪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死了。基督来,乃是要让我们活过来,将我们带回到我们这位造物主那里,他是我们的父。这那是符合与约翰不断提到的主题:那真正的生命,乃是生活在与上帝的相交中。

  实际上,约翰乃是说:“你当刚强壮胆,无论这些不信之人为打击你,使你偏离正路,会怎样说。你若心中有了耶稣基督,就有了永生。你就有了最终起作用的关键,就是与上帝相交。”凡不信基督是上帝儿子的人,便没有永生(12 节下)。离弃上帝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弃绝上帝自己的怜悯与慈爱和永生。

  若是你今天走在大街上,所看到的不过是行尸走肉,那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你的理性与良心都会因为看到了这种怪异的景象而退缩。但是,这却是上帝在观看那些心中无基督之人时所见到的景象,他们乃是属灵的僵尸。凡心中没有耶稣的人,灵里面就是死的。

  约翰希望我们明白,不信是多么严重的罪。我们听说过太多关于各种癌症、心脏病、中风、艾滋病,还有其他同样会危及人们生命的病例。我们心里会带着这样的疾病,走向他人。但是,有一种东西却比感染艾滋病或是患癌症还要严重无限倍。不信会在灵里面杀死你,将你送入一个没有上帝的永恒中。

  我们应当如何对待自己内心这种追求真正生命的永远创痛呢?

  我们或许会像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5]笔下的那些人那样,他说:“他们在下面寻求上帝,但上帝却高高在上。他们在地上寻求上帝,但上帝却在天上。他们在金钱、财富、声望、权力和情欲中来寻求他,但只有在高处和圣洁之地才能寻到他,并且与他同在的乃是那为罪忧伤痛悔谦卑的人。他们寻求他,却又同时在逃避他。”

  [5]. 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1854- 1921),荷兰著名改革宗系统神学家,新加尔文主义重要代表,其重要著作有《改革宗教义神学》四卷(Reformed Dogmatics)。此外还有《我们合理的信仰》(Our Reasonable Faith, 1909),中文译为《基督教神学》。——译者注

  “人追求真理,但却生而虚伪”,巴文克接着又说。“他渴望安息,却一次次转离他。他渴望永恒常驻的祝福,却抓住那稍纵即逝的快乐不放。他寻求上帝,却在受造物之中迷失。他是这个家中所生的儿子,却在异国他乡漂流,以猪的豆荚为食。他是个一枕黄粱的梦中人,醒来却发现自己心灵空虚。科学不能解释人内心的矛盾。人是个迷,他的答案只有在上帝那里找到。”

  正如一首赞美诗作者所说的:

基督之外别无满足,
除他以外别无他名。
爱和生命与乐之永恒,
在主耶稣里能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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