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上帝,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作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上帝;行恶的未曾见过上帝。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的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约翰三书 1-15。 《约翰二书》与《约翰三书》在结构、风格和主题方面都有相似之处。在这两封书信中,约翰都把自己介绍成“长老”。在这两封书信中,约翰在结尾处也都说到自己不愿意用笔墨写信给他们,因为他盼望很快见到这些受书人,当面与他们谈论。在这两封书信中,约翰也都对善行褒扬有加,又对恶行大加指责。而且,在这两封书信中,约翰的主题都是“真理”,因为这两封书信中,约翰都决定要告诫信徒提防假教师,并要防止错误渗透到上帝的教会里面。
在《约翰三书》中,使徒约翰告诉该犹说,他诚心爱该犹(诚心或作在真理里,1 节)。在第 3 和 4 节经文中,约翰则提到了要行在真理中。在第 8 节经文中,又谈到了“一同为真理做工”,或是在真理里一同联盟。随后,在第 12 节经文中,约翰谈到了有真理的见证。即便是在那些没有特别提到“真理”这个词的那些经文中,其重点也仍是为真道争辩。
围绕《约翰二书》是写给某个人的私信,还是写给某个教会的信件问题,人们存在着一些疑惑。《约翰三书》尽管关注的是受书人所属教会的生命和福祉,但它显然是一封私人信件。这封信是写给该犹的,此人被约翰称为“诚心所爱的”,或作亲爱的朋友。该犹似乎一直都是约翰的亲密朋友之一,属于一个约翰在其中负有一定责任的教会。约翰所关注的是,这一小群人能明白耶稣已经启示的、让他们知道的真理。
似乎,从第 6 节和第 7 节经文中来看,约翰为了这些人的缘故曾差派过某些信使或教师,好与这些人“一同为真理做工”。该犹曾热情地在自己家中接待了这些信使;但是,有一个名叫丢特腓的人,却拒不接待约翰所差去的那些人,还把他们赶了出去。约翰写信说,他打算在拜访这间教会时面对这种情况;而且,如有必要,还要实施教会纪律。约翰写信时还谈到了一个名叫低米丢的第三个人,他为真理留下了美好见证。
在《约翰三书》中谈到了几个主题,例如,必须向那些外出旅行布道的基督徒工人表示接待之情,属灵骄傲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以及基督徒忠心的美好见证。但是,对《约翰三书》的最好总结却是通过约翰在这封书信中谈到的三个人作出的。对这三个人,我们所了解的仅仅是这里谈到的情况,但我们却仍然可以从信中对他们所作的简短描述中学到很多东西。
该犹,支持真理的人
新约圣经中提到几个名教该犹的人。保罗曾经住在该犹在哥林多城的家中;在这里,他写下了自己的《罗马书》(林前 1:14;罗16:23)。在以弗所,有一群骚乱的人抓住了马其顿人该犹和与他一道的亚里达古(使徒行传 19 章和 20 章)。特庇人该犹曾经在保罗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旅途上与保罗为伴(徒 20:4)。任何试图将身为约翰朋友的该犹与这些该犹中的一位联系起来的做法,都会无果而终。这并不奇怪,因为该犹是一个颇具罗马特色的名字,在罗马帝国中是一个最常用的名字。
约翰所提到的这位该犹,在约翰所监督的一间地方教会中忠心地坚持真理。约翰为此非常喜爱该犹,也因此用最热烈和饱含兄弟情谊的话来称呼这位外邦基督徒:“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是建立在对真理共同的热爱基础上的。
真理乃是爱最崇高的动机。真正的基督徒,并不会因为他们的脾气秉性相投或是人格上融洽,才彼此相爱;或者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属世兴趣或野心,才会彼此相爱;而是因为他们热爱基督的真理。当上帝的大爱借着圣灵更新他们的心灵之后,基督徒就会情不自禁地彼此相爱。这就是为什么你会看到,那些出身卑微的基督徒会爱那些社会地位可能比他们高的基督徒的原因。在早期基督教会中,主人常常会与那些服侍他们的仆人在一张餐桌上一同吃饭,这是罗马帝国中闻所未闻的事。是他们在真理中彼此相爱,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们对这位救主共同的热爱,将他们在福音团契中维系在了一起。
请注意,该犹对真理的委身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在他行真理这件事情上表现得更加显著。约翰在第 3 至 4 节经文中说到:“(因为)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该犹“尊荣上帝的道”(参见提 2:10),他的整个生命都在表明他对真理的忠诚。你怎样穿上一件外套来装扮自己,而你的外套又怎样在所有人看来一目了然;照样,我们的生活也会表明我们是怎样彰显真理的。我们不仅必须相信并热爱真理,而且还必须将真理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中。
该犹按照真理而行,这给约翰带来了很多喜乐。使徒约翰写到,“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4 节)。有些人认为,该犹是在几年前在约翰的服侍下归信基督的。情况或许如此。但是,真正让约翰内心甚为喜乐的原因,却是看到该犹的生命中彰显出被真理改变的明证。
我们从第 5 节和第 8 节经文中看到,该犹希望推进真理的教导,愿意帮助传播真理。因此,他极其乐意接待约翰所派到他那里去传道的工人。该犹随时愿意向这些工人尽一下接待之谊,即便他们是他所不认识的陌生人。当他接待这些弟兄的时候,他就是在忠于真理,也就是主耶稣告诉自己门徒所要行的。主耶稣说,无论何时,他的门徒外出,若有人在家中接待他们,“他们便是接待我”。主耶稣也说,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他们一个喝,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 10:42)。
同样也要思想《希伯来书》的作者是如何说的:“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13:2)。该犹在接待基督徒传道人的事上活出了真理。他同样也以一种敬虔的方式,或者说是一种配得上帝的方式送他们上路:“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上帝,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6 节)。
这就意味着,打发这些工人带着必要的供应上路,比如食物、衣服和金钱。约翰在第 7 节经文中暗示了这一点;他说,这些外出旅行的基督徒工人,外出是为了传福音,他们没有从那些外邦邻舍和朋友那里要求或是收取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他们为基督的名外出,信靠基督;而上帝也会用像该犹这样忠心的人来支持他们。对我们来说,这乃是一条我们应当如何支持教会传道事工的教训。圣经中没有告诉我们,该犹在教会中所担任的到底是什么职分。他或许一直是地方教会中的牧师或长老,或许他一直是一位平信徒。不管怎样,他每天都在尽自己的所能,包括接待那些外出旅行布道的工人,来努力推进真理事业。通过这种方式,该犹成为“一道为真理做工的人”。他是一位同工,一位真理的盟友。
这里教导我们说,我们所有的人在传福音的事工中都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接待上帝所差派来教导福音的使者,乃是一件伟大的工作;倘若有人去这样行,就是作了真理的帮手。倘若上帝已经用他的福音得着了我们,而且我们确信自己心中有真理,那我们就有道义上和属灵上的义务,借着与他人分享福音来传播这一真理。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传道的禾场上,或是在工作当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传扬福音上有分。每一位信徒,就像该犹这样,蒙召就是为了要作真理忠心的支持者。
基督徒的接待对传福音来说至关重要[1]。接待,当它是被对基督之爱所激发时,便表明了基督徒的诚实和爱心,表明了他们对主的忠心,映照出上帝的大爱是何等伟大(约三 5-8 节)。
我们到底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鼓励基督徒的接待事工呢?当然,一种方式就是支持我们在国内外的宣教士或是宣教工作。约翰告诉我们说,应当如何来对待那些外出旅行的传道人和宣教士。我们应当为他们祷告,纪念他们乃是“为主的名外出”(7节)。我们应当慷慨地供应他们,解除他们向那些不信的人寻求帮助的试探(“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7 节])。我们应当热情地接待他们,以他们为福音事业的同工(“一同为真理做工”[8 节])。我们应当与那些传教士通信,使他们知道我们的关心、爱心和祷告。
宣教士以“同工”为宝贵。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2]作为一位拓荒性的传教士,曾在印度劳作了四十年时间,常常把那些远在后方家乡大英联邦的支持者称为“抓住绳子的人”,因为当他冒险下到被他满怀深情地称为“金矿”的印度时,是他们抓住了绳子。我们或许不是处在争战的前沿,但我们却可以借着支持那些身处前沿的人一同为上帝作工。所以,你当扪心自问,如何才能变得更像该犹那样,好使你可以被称为一位“一同为真理做工”的人(8 节)。
约翰因为该犹彰显出了上帝的恩典,便表达了对他深厚的爱与欣赏之情。我们有没有对自己的同工表现出这种爱与欣赏之情呢?倘若没有,那我们就应当努力克服掉自己的懈怠,告诉他们说,他们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1].见罗 12:13;来 13:2;提前 3:2;5:10;多 1:8。
[2].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1761- 1834 年),现代国外宣教运动始创人,被称为“差传事工之父”,生于英国中部诺坦普顿郡(Nothampton Shire)。幼时家贫,为鞋匠,自学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意大利文、法文和荷兰文。18 岁重生。1793 年至 1834 年,四十年在印度宣教,没有回国休假。他的七个孩子除三个夭折外,四个都成为宣教士。他的墓碑上,除名字和生卒年日外,还有一句“我是一个愚拙、可怜、无知的小虫,躺在主慈爱的膀臂间。”——译者注
丢特腓,自高自大的反对真理者 在第9节至11节经文中,约翰告诉了我们关于丢特腓的事,他虽然像该犹那样属于这同一间教会,但他却并不珍视这种向旅行布道者所尽的接待之情。丢特腓自高自大,开口反对使徒的权威和信息,拒绝欢迎这些教会领袖(9 节)。他或许还曾阻止教会宣读约翰的信件;因此,约翰便给该犹写了这封信。
约翰将自己包括在了那些被丢特腓拒绝接待的工人当中。“丢特腓不接待我们”(9 节)。丢特腓因为拒绝接待这些工人,也就在抵挡上帝的真道了。上帝的真道在被记载在后来称为新约圣经的那些书卷和信件中之前,就已经传达给了早期教会的使徒;因此,丢特腓乃是在拒绝接受上帝透过约翰和众使徒所赐给教会的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主耶稣在差遣自己的门徒时,会这样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太10:40)。
这条真理今天仍然适用。当人们拒绝接受基督的福音和教会里所忠心宣讲与教导的圣言时,他们所背叛的并不仅仅是某个教会中的牧师、长老或教会中的会众。倘若这个教会乃是在忠心地传讲上帝的圣言,那他们也就弃绝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权威。
约翰解释说,那激发丢特腓如此这般反对的理由,是他喜欢出人头地。约翰写到:“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9 节)。我们不知道,丢特腓在教会中担任的职务是什么,不管他是一名选举出来的长老,还是一位自封的教会领袖。无论如何,他的问题并不是在于他的职分,而是在于他的态度、动机和人格。他的导向和动机不是照着一位基督徒领袖所当有的样式去行。他是一个追求自我的人,想受人服侍,而不是去服侍人(太 20:25-28)。
新约圣经中另外一次用到“为首”这个词,是在《歌罗西书》第1章18节中,在这里,我们看到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丢特腓的目标与当有的秩序背道而驰;他更关注自己的荣耀,而不是基督的荣耀。
一位真正的基督教会的领袖,必须被一种对上帝圣言深厚的爱和忌邪之心所激励。约翰在这里乃是在告诫我们,凡是利用教会来表明自己观点与意见的人,都是试图在攫取一种上帝所不曾赐给他们的职位。通过努力“为首”,他们要“牢笼教会”,在教会中推行“一言堂”,这乃是与新约圣经中的全部宗旨相悖的(参见徒 6 章,15 章)。
令人可悲的是,丢特腓在某种程度上仍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约翰.牛顿(John Newton)[3]曾经写道:“我曾经读过许多邪恶教皇的事例,但我遇到的最坏的教皇就是‘自我这个教皇’ 了”。丢特腓的问题乃是我们本性中的问题。我们同样也有一种品格上的问题。我们对“为首”的钟爱胜过了对真理和对教会的爱。我们必须与自己内心这种想自己做王,而不要上帝作王的骄傲争战。我们必须与之争战,首先,就是要提防它在我们内心深处所扎下的根,也当晓得上帝是何等恨恶骄傲的罪(箴 6:16-17)。圣经告诉我们,上帝恨恶骄傲的人并他的心,要用他的口来责备、咒诅他们,并要用他的手来刑罚他们(诗 119:21;赛 2:12;23:9)。
惟愿我们与骄傲争战,扪心自问,就像清教徒理查德.梅奥(Richard Mayo)[4]那样追问到:“一个像你这样犯罪,过着像你这样的生活,有一副像你这样的心肠的人,竟然还要骄傲吗?”最重要的是,我们当借着就近客西马尼园和各各他的十字架来与骄傲争战。每当你里面萌生骄傲之心时,就当思想一位骄傲的基督徒与一位谦卑的基督间的对比。与约瑟夫.豪尔(Joseph Hall)[5]一道宣告说:
客西马尼深处,
骄傲实难闯入;
偶若骄傲闯入,
深没宝血不复。
约翰在第 10 节经文中告诉我们,丢特腓以一种恶毒的方式表明对基督和真理的抵挡,“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丢特腓对教会的辖制以四种方式表现了出来:第一,他散布妄论使徒的恶言。其次,他不接待被差到他那里去的弟兄。第三,他也禁止别人接待他们。第四,他把那些接待的人赶出教会。 丢特腓是不是一位真基督徒呢?约翰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但是在第 11 节经文中,他强烈暗示丢特腓不是一位真基督徒,约翰说:“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上帝;行恶的未曾见过上帝”(11 节)。
诚然,丢特腓没有像一位基督徒那样行事。他试图要挟这间地方教会。这个人必须受到申斥。在第10节经文当中,约翰说,他若到这间教会去,会记得丢特腓所行的事。他若拒不悔改自己的搅扰行动,约翰便计划启动针对他的惩戒程序。
丢特腓不是一位异端分子。他没有像《约翰一书》和《约翰二书》中那些假教师那样给教会带来麻烦。尽管他的教训从表面上看来是正统的,但他诚然没有将福音运用到自己身上。因为他拒不接待基督的使者,这便表明他是一位自高自大抵挡真理的人。约翰告诉该犹不要效法丢特腓邪恶的榜样,以此结束了他书信中这段令人伤心的信息。像他这样的人便表明,他们最起码是严重退后了。他们行事就像没有重生的人,又像不是属上帝的人一样。因此,就应当照这样来对待他们,直到他们悔改为止。
[3].约翰.牛顿(John Newton,1725-1807),英国著名牧师和赞美诗作者。幼年,曾五毒俱全,还曾从事过贩买黑奴生意。归信基督之后,刻苦学习16年,写作赞美诗约280余首,其中最著名的赞美诗有《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译者注
[4].理查德.梅奥(Richard Daniel Mayo, 1672-1733)长老宗著名神学家,生于伦敦或伦敦市郊,曾受教于荷兰著名神学家Witsius 门下,回国后成为著名牧师。此人才华出众,具有极大的热情与行动力,曾写有许多篇讲道,此外还有《哥林多后书注释》。——译者注
[5].约瑟夫.豪尔(Joseph Hall 1574 - 1656) 英国著名的主教和讽刺作家,他的作品涉及讽刺剧、诗歌、灵修作品等等。——译者注
底米丢,真理活泼的见证
令人欣慰的是,约翰在这个负面榜样之后,接着又举出了一个正面榜样。他谈到了底米丢,这个人或许就是把约翰的信件带给该犹和其他信徒的人。他对福音真理的忠心显然有众人可以为证。正如约翰所说,底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12 节上),也就是说,教会中所有的弟兄姐妹和那些教会外的人可以为他作见证。
底米丢也是真理一个活生生的见证(12 节中)。他活出了真理,以致真理本身也借着他得到了捍卫:“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12 节下)。因此,底米丢受到约翰,也就是他的基督徒同胞的褒扬,又从他借真理而有的生活方式的见证得到了褒扬。对我们来说,底米丢是一位多好的引路人啊!
约翰这封信的结尾和《约翰二书》的结尾非常相似,但他特别向该犹提到了一件事。他写道:“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的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约三 1-15)。约翰结尾的话表明了他对信徒们的热心眷顾,敦促他们在与众圣徒相通的过程中继续操练爱心。他希望“当面”,或是按照有的英文版本所翻译的“逐个”地见到自己的好朋友,与他们交通,并且因为他们行在真理中就欢喜快乐。他希望这些人不仅与圣父、圣子相交,同样也与众圣徒相交,因为这是预尝那永恒相交的滋味。
写出来作我们的榜样
因此,在这卷书中,约翰将三个人树立在我们面前。这些简短的生平,一直被仔细保留在上帝的圣言中,作为我们的榜样。在某些例子中,正如在丢特腓的例子中,它们是要规避的;而在另一些例子中,例如,在该犹和底米丢的例子中,则是我们所应当效法的。
正如该犹和底米丢那样,惟愿我们认识到唯有福音真理才能带给我们和周围人以救恩。正像这些人一样,惟愿我们能拥抱福音真理,并照着它来引导自己的生命。惟愿我们将自己的盼望和信心永远寄托在这真理所启示的那位独一的主身上,因为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 14:6)。
我们既然已经经历了那在基督里的改变人生命的福音真理,就当有助于将这大好信息传给其他人,好叫我们自己也能成为真理美好的见证。随后,我们便会与约翰一道,在真理里与圣父、圣子相交,并与众圣徒相交,预尝天上永恒相交的滋味。到那时,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会在那完美的、得胜的教会中永远与我们同在,而我们也会与这位真理之主相交,直到永永远远。Soli Deo Gloria!惟愿上帝得荣耀! |